朱海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计生失独家庭医疗养老问题的建议》(第1010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特殊困难群体养老问题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养老服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得到快速发展,坚持把养老服务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来统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来部署,作为向全体市民公开发布的重大民生实事来推进,养老政策持续完善,养老设施逐步增加,养老投入不断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初见雏形。
在养老护理方面。一是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从部署实施“千百工程”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升级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工程”,已基本实现全市所有街道、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把养老服务输送进社区,延伸供给网络,实现在家门口享受养老服务。二是规范养老服务有关标准。市级成立养老服务标准技术委员会,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宣贯实施,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定体系和养老机构运营质量专项“金叶”双评价体系。目前,我市已发布实施地方标准8项、报批3项、已申报立项正在起草4项。同时,组织全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和风险防控培训班,加强对标准宣贯力度,积极培养标准化专兼职队伍。三是建设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定期举办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标准化和风险防控、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审员、农村敬老院院长等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技能。2020年,全市共培训养老护理骨干1290人、养老护理员7659人,共参训16133人次。四是健全养老服务相关政策福利。市级层面颁布出台《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5个纲领性政策法规文件,同时配套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15个制度文件,制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税费减免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奖补等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和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3项任务纳入全市15件民生实事推进。五是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在城市社区,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试点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包制度,加大正度购买力度,培育上门服务企业,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免费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在乡镇,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木事,充分发挥村级平台的作用,培育村“两委”专干、基层治理网格员、社工等人员组成兼职队伍,对失独老年人、特困人员、低收入低能、留守等老年人群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
在看病就医方面。一是政府全额出资购买住院护理保险。为解决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生病无人护理、“看病贵”等问题,由政府全额出资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护理保险补贴110元每人每天,全面报销以90天为限;在住院护理保险中实行医保补充报销,已参加医保的人员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内剩余费用的80%、未参加医保的按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50%报销。二是政府出资资助参加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档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及其残疾子女,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三是建立就医便利服务制度。全市范围内所有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庆市人民医院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在门诊挂号、看病、取药以及住院治疗等环节为他们提供“四优先”便利服务。四是建立家医签约制度。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对象,将其健康纳入常态化管理,提供健康体检、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适宜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门诊、普通转诊等基本医疗服务。
朱代表,您提出的建议为切实解决计生失独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医疗养老问题提供有力参考,为我们建设好民生工程提出了独到见解,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吸纳。
一是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持续实施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和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推进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点建设,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对农村老年人普遍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居住、集中助餐、流动助浴送医等服务。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关心照顾失独家庭老人等困难群体。加强对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引导,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服务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的便利服务,形成长效服务机制。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延伸服务到家庭,完善特困、空巢、独居、留守等重点老年人群走访探视和关爱机制,研究细化运营补贴与服务挂钩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增强应急状态下的服务能力。
三是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探索制定家庭养老床位的规范标准,进一步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深化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使老年人家中的床位成为具备“类机构”照护功能的家庭照护床位,并按养老机构床位纳入监管范围。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等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上门家庭护理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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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