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杰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惠民殡葬政策的建议》(第0519号)收悉。经与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09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重庆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实施办法》。全市41个区县均积极开展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参与率达到100%,殡葬救助制度初步建立。据统计,2010年1月至2020年底,全市共为115869名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15946万元。2018年,我市实施《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对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每位补贴3000元。其中渝北区、北碚区、巴南区、酉阳县等区县在市级惠民框架范围内拓展惠民殡葬服务内容,形成了基本完整的“殡、祭、葬”三位一体惠民殡葬政策体系,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由于受财力影响,我市惠民殡葬政策总体水平仍旧较低,存在殡葬惠民政策覆盖范围窄、保障标准较低、保障项目少等问题,对于群众主动进行葬式葬法改革的鼓励性措施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
您提出关于大力推进惠民殡葬政策的建议很好,切合我们工作重点,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认真调研,逐步推进。
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保基本、普惠性、均等化要求,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保障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公办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按照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适度普惠的原则,在我市现有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着力从“扩面、增项、提标”上下功夫,逐步将遗体接运、守灵基本服务、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纳入政府保障范围,逐步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将惠民殡葬政策扩大到全市城乡居民。一是具有重庆市户籍并且在市内火化人员,免除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项目基本丧葬服务费。二是探索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对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实行政府奖补政策。三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推行火化、集中文明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等促进殡葬改革的奖励措施,提高惠民殡葬标准。
此复函已经我局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联系人:杨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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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