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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93号 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二次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1〕36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93号 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二次复函
日期:2021-11-22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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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业代表

79日,市政府组织召开第0193号重点建议督办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明清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办好建议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局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督办会议精神,充分吸纳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推进落实有关事项,现将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提档升级硬件设施,改善供养服务环境。

针对乡镇敬老院设施设备普遍陈旧问题,多措并举加强乡镇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新(改)建乡镇敬老院。对无法改造提升硬件设施且收住特困老人较多的乡镇敬老院,提前办理立项、规划等建设审批手续,分批分步将建设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范围,目前已有56家乡镇敬老院完成改造建设二是强化乡镇敬老院安全设施。市级财政投入近3亿元,升级改造全市所有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安装配置消防喷淋、防烟排烟、自动报警系统,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足配齐消防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三是开展乡镇敬老院“三改”工程。对大部分设施陈旧、设备配置不足的乡镇敬老院,市财政投入4000万元资金,围绕“热水供应常态化、生活寝具标准化、卫浴空间适老化”等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改造,目前已有398家乡镇敬老院完成“三改”任务。四是试点片区型集中供养机构。对集中供养人员较少、无法改造提升的小型乡镇敬老院,通过合并建设的方式,集中建设资金和资源,合理规划新建或依托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建设1家片区型乡镇敬老院,适度扩大服务床位规模,配优设施设备,目前已合并打造了16家片区型乡镇敬老院

、创新举措精准施策,切实提升服务品质。

针对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较低、持续运营能力较弱的问题,群策群力促进品质化社会运营服务。一是完善管理运行保障机制。印发《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按照不低于集中供养对象年基本生活金15%的比例,核定政府投资兴办的乡镇敬老院管理运行经费。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乡镇敬老院人员配备,并建立服务人员薪酬保障制度,确保乡镇敬老院有效运行。二是试点探索辖区整体化社会运营模式。武隆、万州、垫江、渝北等区县在财政投入“零增资”的前提下,采取公开比选、竞争性磋商、招投标等方式,将辖区内所有乡镇敬老院整体打包交由专业养老机构管理运营,为收住老年人提供高品质、精细化的养老服务。试点区县的乡镇敬老院平均服务项目从13项增至46项,一年间的入住率从45.8%增长至68.3%,入住老年人的满意度提升至92%三是健全社会运营激励督导机制。试点区县建立“日报告、月督导、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对照115项养老服务基本指南,对社会化运营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及时指导督促乡镇敬老院整改1300余处管理运行隐患问题。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每年聘请第三方对社会运行的乡镇敬老院进行服务质量绩效评价,支持社会运行机构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提升乡镇敬老院的持续运行能力,增强入住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拓展乡镇敬老院服务功能,扩大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针对乡镇敬老院服务功能不强、服务项目单一社会参与不够的问题,综合施策强化乡镇敬老院养老服务功能一是拓宽基本服务内容。对位于场镇中心的乡镇敬老院,依托其设立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在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的基础上,增加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社会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日间照料、文化教育、托养照护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目前,合并设立养老服务中心的乡镇敬老院447家,占比达49.3%,每月组织500场文体娱乐活动,广泛惠及周边农村老年人。二是开放社会养老床位。为解决乡镇敬老院床位空置较多,而农村老年人托养护理需求得不到满足的供需矛盾问题,适度扩展乡镇敬老院供养服务范畴,在保障特困人员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空余养老床位,并优先收住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失能老年人。目前,全市乡镇敬老院收住社会老年人3623,有效满足农村社会老人的养老需求。三是延展养老服务项目。每年预算20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乡镇敬老院老年人提供心理慰藉、文化娱乐、生活帮扶、临终关怀等专业服务。支持乡镇敬老院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依托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及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输出专业化养老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急等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的居家上门服务,每月居家上门服务达7800余人次。

四、推行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模式改革,保障失能照护需求。

针对乡镇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较弱、农村失能老人刚性需求较旺的供需矛盾,印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在北碚、大足、奉节等7个区县试点建设农村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并逐步向全市推开实现全覆盖。一是明确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相关指标要求按标准设置托养护理、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床位原则上不少于100张,并完善医疗康复设施为失能特困人员提供必要的医养照护条件。二是落实建设补助经费。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财政投入支持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支持北碚、大足、垫江、城口、奉节、石柱、彭水等7个区县的13个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建设,市级财政按60万元/个的补助标准予以建设补助。近两年,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已投入近1.5亿元建成投用47所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提前完成每个区县至少建成一所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的任务目标。三是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坚持“全人照护”养老服务理念,为特困失能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全方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提升特困失能人员生命质量和幸福指数。同时,针对集中照护机构人员不足、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健全完善农村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保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设医生、康复理疗师、社工、营养健康师等专业岗位,按照不低于13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其中针对失能人员的护理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16,配齐配强机构集中照护力量,确保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运营管理高质量运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市级部门,继续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建立健全以保障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坚持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稳步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推动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规范化运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系 人:刘大伟

联系电话:89188040  89188325(传真)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