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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0836号提案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1〕20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083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11-22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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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老旧社区开展有效治理建议的提案》(第0836号)收悉。经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通观全局、高屋建瓴,基于全面调查提出的战略性建议。老旧小区治理不仅仅是房屋的改造和环境的翻新,更是在基层推进的一项社会治理工程。对老旧社区开展有效治理,提升老旧小区社区治理水平,补齐治理短板,才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老旧社区治理推进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老旧社区治理。针对老旧小区无物业、无业委会、无主管单位的实际,各区县积极探索党建引领老旧小区治理的有效路径,推动小区环境改善和居民生活品质提升。一是健全组织体系。适应小区治理的需要,探索将党组织从社区延伸到小区、楼栋,构建“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的组织体系,着力把引领基层治理的组织体系织得更加实。小区、楼栋党组织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参与小区管理服务、重大事项商议、矛盾纠纷调解等,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治理水平。二是注重分类施策。针对各类老旧小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建引领推动老旧小区治理。如石柱县探索由社区党委代管,在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后,由社区党委每月代收卫生费,聘请保洁员清运垃圾、完善小区绿化、设置健身器材等,改善小区整体环境,推动小区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忠县探索社区党委领导下的楼栋管理,由社区“两委”组织召开楼栋居民大会,推荐产生业主代表,成立楼长、会计、出纳“三人自治管理小组”,共同负责楼院日常管理,由党小组组长、居民小组长进行监督;渝中区探索依托社区党委成立物业服务中心,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理事长,吸纳业委会成员和居民党员监事会成员,对区域内老旧小区物业进行统一管理。三是推动共治共建。推动区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小区、社区“双报到”,将党员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建年度考核内容,真正变“被动上门”为“主动报到”。建立小区党员志愿服务队,带头开展文明劝导、治安巡逻、矛盾调解、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推动党员在居住小区参与社区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二)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改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缺失或不到位,做好物业矛盾纠纷治理,市民政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台《2020年推进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工作方案》(渝民〔202070),切实强化联防联控,维护小区和谐稳定一是建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联席机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居委会相关负责人、派出所驻社区民警、居民小组长、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以及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对社区居民反映或排查出的物业矛盾纠纷进行综合研判,强化“三事分流”工作机制运用。在社区范围内能够处理的如邻里纠纷、停车纠纷等小事,及时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社区不能处理的如产权证办理、规划修改、房屋质量安全等大事,及时报告所在地街道进行调处。二是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居委会的下属委员会,负责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推进物业服务公开透明。委员会注重将居民中党性原则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群众影响力较高的居民以及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且热心公益、乐于为居民服务的居民吸纳其中,增强了业主自治,强化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交流。目前,主城区80%以上的居委会设立了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作用发挥良好。三是探索老旧小区居民自管物业试点。对部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居民区,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居民自管物业试点,通过成立居住区物业服务中心,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居委会的指导和居民的监督的方式,开展居民自治、民主议事协商,探索实施自治管理机制。

(三)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我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减负的改革要求,通过健全各项制度机制,使城乡社区减负工作在制度框架下规范运行,实实在在为社区减负,使社区归本正位,回归自治属性。一是建立四张工作清单。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3)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56),建立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涉证事项清单等四张工作清单,明确了23项自治事项、27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10项社区开具证明事项和7项严禁将村(居)委会作为责任主体的负面事项,从源头上厘清了街道(乡镇)和村(居)委会权责边界,自治组织总体减负40%以上。二是开展专项督查。2019年,城乡社区减负增效作为我市专项改革督察项目纳入了市级重点改革项目督察计划,由市委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对我市城乡社区减负增效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实地明察暗访了渝北、合川、永川、铜梁等区县,并委托第三方开展了评估。督查围绕严格落实“四张清单”、清理社区机构挂牌、精简社区会议台账、规范社区考核评比等,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三是开展万能章治理。制定《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027),建立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应出具和不应出具的事项清单,启动“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渝民发202027号),进一步细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促进减负工作落实落地。

(四)加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我市着力围绕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一是建立市级补助长效机制。制定《重庆市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渝民〔2016162号),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市级补助资金,资助城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162020年全市共投21.56亿元,建设2695个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其中市级补助1.11亿元,资助435个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同时,2017年起将社区办公经费最低标准提高到3万元/年,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平均达20万元/年,确保有钱办事。二是出台社区服务设施布点规划。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民政局等部门参与,编制出台《重庆市主城区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布点规划》,明确在主城未建成区域新建392标准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每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700平方米,其中便民服务中心800平方米。配置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室、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室、菜店等6项功能设施,积极打造10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布点规划》的实施,推进了全市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进程。三是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指导各地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服务大厅、居民议事室、人民调解室、阅览室、社会组织活动室、市民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社会工作室、档案室、社区办公室等功能用房,夯实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居民、开展活动的平台阵地。着力编制并在全市推广使用《社区设置规范》《社区服务站设置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基本规范》等一系列地方标准,推进社区标准体系建设,有力提升了社区规范化水平。

(五)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36号),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制度,大力培育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全市现有社区社会组织8万余个。完善培育机制,鼓励依托街镇公共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和孵化基地,助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全市现有社会组织孵化基地78个,为初创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市老旧社区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您在建议中所说的老旧小区无人管理、社区居民需求难以满足、社区工作者压力大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您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对老旧社区开展治理,提升老旧社区治理能力。

(一)强化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以第十一届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推动居委会成员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推动居委会班子整体优化提升。在新一届居委会选举产生后,着力指导新一届居委会健全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创新事务听证会、民情恳谈会、民意论坛等自治载体,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通过听证会、民意会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保障居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二)持续开展社区减负行动。继续开展为期三年的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确需新增或取消的证明事项,提请审核,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从源头上消除或减少证明需求。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三)推广老旧小区治理经验。召开社区治理现场会,在全市大力推广沙坪坝“能人坊”治理模式,人坊平台组建能人坊队伍建立能人坊制度—落地能人坊项目”为主要脉络,以“居民反映问题—能人上门服务—能人获得积分—积分便捷兑换”为主要方式,发挥“社区能人”作用,激活大众参与社区自治,破解老旧社区无人管、人心散的治理困境。大力推广璧山区“党建+物管”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新模式,推动党建引领的城市居民小区治理新格局,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社区治理创新。

(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和我市的实施意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推进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引导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布局。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2021年底,全市70%以上城乡社区达到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

(五)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围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能力提升计划”、“作用发挥计划”和“规范管理计划”,以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农业农村服务等为重点,加大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在地域分布、服务对象、业务领域等方面的覆盖面和志愿服务参与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推进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成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和社区服务的有效载体。

(六)着力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着力推进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在城乡社区设立社会工作室,配置专业社工,根据群众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确保服务零距离,不留真空和死角;在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站,发挥承上启下、对接协调作用,致力于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辖区范围内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策划开发,并对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室的项目进行监督指导;在区县设立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负责本辖区社会工作的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协调指导、督促评估和经验推广。通过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面向村(社区)居民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卫生健康、纠纷调解、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不断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促进社区融合。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张艳婷

联系电话:89188250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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