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吉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我市持证成年重度智力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提案》(第026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低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将我市持证成年重度智力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也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经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我市持证成年重度智力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工作,陆续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审核审批程序上实现了统筹,城乡低保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截至2020年12月,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8.72万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51.34亿元,其中残疾人18.5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9.69亿元。
2017年,按照国家残联等7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有关要求,市政府修订了《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渝府办发〔2017〕33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分户纳入低保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可以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
2018年,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制发《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175号),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扶贫任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单人户政策。《通知》规定“脱贫攻坚期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户计算,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其中,重度残疾人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
2020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制发《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渝委办发〔2020〕30号),对单人户政策进一步完善,将分户政策拓展到低收入家庭,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未脱贫重残人员、重病患者,以及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区县落实好残疾人“单人户”政策,切实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让“单人户”政策惠及更多的残疾朋友。
二、关于加大“两项补贴”帮扶力度的建议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我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推进落实相关工作。2019年1月1日,全市统一调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5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6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80元,二级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5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70元。2020年5月,我市根据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渝民〔2020〕111号),要求统筹考虑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以及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等情况,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适时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标扩面方案,力争把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范围,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关于适当减免有线电视收视费的建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对低收入用户可酌情减免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具体减免范围和办法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制定。《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政府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市物价局制定了《关于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安装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五保户实行免费,对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用户实行了优惠减免政策。
在充分考虑残疾人普惠的基础上,切实为残疾人朋友提供通信优惠和服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8日,在全市推出“爱心通”残疾人专享优惠套餐活动,并于2018年1月10日起,“爱心通”根据资费的变化作了较大的调整,惠及更多的残疾人朋友。为帮助残疾人群体用得上、用得好、用得起通信服务和网络应用,提升生活质量,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5月12日,市通信管理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推进我市“爱心助残”优惠资费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全市残疾人群体实施更加优惠的套餐活动,尤其是移网套餐针对盲人和聋哑人设计了“爱心助残”套餐的语音版和流量版,为我市残疾人送来了贴心的服务和温暖。
目前各区县均建立了残疾人康复站、文体活动示范点、日间照料站等,主要接纳符合条件的智力等类别残疾人,部分区县为机构或残疾人给予了适当的补贴,其目的是帮助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希望残疾人家庭鼓励残疾人走出家门,积极融入社会,从而解放家庭劳动力。
下一步,市残联将继续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和重庆广电集团进行协调,积极反映残疾人对通信和电视收费减免的基本诉求,不断扩大特惠范围,惠及全市更多的残疾人朋友。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颜万里
联系电话:89188295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