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荣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把握“十四五”新机遇——促进渝港两地养老产业合作》(第0031号)收悉。经与市商务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养老服务既是大民生,也是大产业,事关每个家庭的和谐幸福,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对养老服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为我们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养老”纳入重要民生短板,强调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老有所养不断取得新进展。
重庆是全国老龄化最高的地区之一,老龄化率位列全国第六、西部第一,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705.98万,占总人口20.8%。这既是对重庆养老服务工作的挑战,也是重庆养老服务发展的机遇。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把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坚持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发展,持续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香港是一个以服务业为主的国际化城市,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超过九成,除金融、贸易及物流等领域外,在养老产业领域也具有丰富的经验。香港松陵护老集团、恒智控股等企业在养老产业板块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并且在养老行业的标准化、连锁化发展和高端定位、品质服务上独树一帜。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强与香港养老服务产业的交流与合作,希望借鉴其成功经验,助推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一、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情况
(一)放宽市场准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定不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公布《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以政府规章形式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将养老机构准入变更为备案登记制度,并按照属地原则将备案登记权限全部下放到区县,且均实现异地办理养老机构备案登记业务,便于养老机构就近就便办理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投资37.5亿元。新加坡宜康、优护等国外企业,泰康、光大、远洋、中煤等国内大机构、大企业,纷纷来渝投资开办品质化养老机构,预计投资36.8亿元。
(二)加强营商服务。建立养老服务项目库,首批收录185个康养小镇、养老公寓、连锁养老机构等项目;全力构建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强供需信息交流与共享。完善社会化扶持发展清单,对社会化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给予同等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10000元的建设补贴,部分区县给予每张床位500—4800元/年的运营补贴,对开展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水电气等价格执行居民价。在市和各区县设立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岗位,建立营商服务机制,全流程为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举办养老机构和设施提供全天候服务,协助解决养老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难题和障碍。2019年以来,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160家、累计达545家。
(三)延伸产业链条。大力推进康养产业,依托重庆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在康养产业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开展市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试点工作,召开全市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现场推进会议,支持綦江横山、江津四面山、武隆仙女山、南川水江、石柱黄水、酉阳龚滩、万盛黑山等7个康养小镇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发展养生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强化招商引资,连续举办十五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搭建国际化养老产业交流互动平台,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繁荣。打造老年用品互联网交易中心,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基地建设,引进钱璟等2家老年智能用品企业落户重庆国际生物城,规划建设康复辅具产业园,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市场发展。签订渝、川、黔养老服务战略框架协议,成立西南养老服务联盟,推动养老服务区域协同发展。注重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举办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制定《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明晰未来五年养老服务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措施,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多层次、多样化水平,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加大社会办养老机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梳理公布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公布养老机构投资指南,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优惠政策,完善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扶持机制,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协调解决闲置资源消防验收等备案登记难题,支持包括港澳等投资者在内的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连锁化、品质化养老机构,力争全年新增养老机构40所,新增养老服务床位6000张。
(三)强化养老重点领域标准研制修订工作。充分借鉴港澳先进管理经验,加快研究制定一批符合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所需的地方标准,支持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质量。
(四)出台《重庆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细则》。坚持“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形成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流程,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调节平衡养老市场服务价格。择优选取包括港澳在内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专业化机构,参与对我市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为香港老年人到内地养老创造更加宜居便利的生活条件。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联 系 人:阮军
联系电话:89188202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