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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1-01587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0084号提案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1〕24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0084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11-22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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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奉勇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贴激励机制》(第008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705.98万、老龄化率20.8%;有养老机构1453所,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132个,养老床位23万张(其中,城乡日间照料床位7.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2.6预计2022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757万,养老服务有效床位数将达到2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3张。

虽然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养老需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也还存在养老机构基础设施薄弱、设施设备落后、人才队伍不足、行业监管不力等短板弱项。您在提案中提出建立公办养老建设资金市级统筹机制、民办养老执法监管机制、社区养老运行资金保障机制等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进一步思考谋划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启发和指导。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普惠养老、便利养老、品质养老”,探索符合重庆实际的养老服务发展路径,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力争到2025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养老机构结构更加优化合理,健康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全体老年人逐步享受基本公共养老服务。

一、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推动出台《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和具体内容,落细落实养老服务体制机制、保障扶持、规范监管及法律责任。持续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按照人均不低于0.2㎡的标准编制主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态,提升社区居家服务质量水平。二是加快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方向,聚焦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提升、政策保障支持,着力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加快构建家庭履责、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相结合,专业服务与互助养老相协调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基本养老服务“应有尽有”、农村老年人“应助尽助”。三是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积极采取“公建民营”等形式,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社会养老机构合理布局,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增加失智失能护理床位,优化养老机构供给结构,力争2022年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达到75%以上。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征信制度等制度机制,不断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提高服务品质。四是推动医养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合作机制,强化社区居家医养服务,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探索将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丰富老年人慢病管理、康复理疗、养生调理、心理咨询等服务。五是提升养老人才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全市养老人才招聘交流平台,推动大中专院校与大型养老机构人才培养合作,完善养老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和实训基地,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等工作,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六是推动成渝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健全成渝两地养老服务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两地养老服务统筹规划布局,构建开放互融、共建共享的养老服务市场体系。统筹协同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综合创新试点,增加成渝两地普惠养老服务试点指标,实现成渝城市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覆盖,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措施。七是推动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落实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健全“养老+”产业新体系,积极开发适老生活用品市场,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扩大健康养老基地建设试点范围,扶持发展老年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制造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旅游、家政等产业深度融合。

二、关于建立公办养老建设资金市级统筹机制。《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明确,多渠道、多方式筹措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将市级福彩公益金60%、区县福彩公益金80%用于养老服务发展,积极申报国家各类试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兜底项目支持资金。市级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予以适当补助,对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补助200万元,对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补助20万元,对每个乡镇的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村级互助养老点补助100万元。目前,全市新建的200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已奖补130个、17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已奖补500个,总计3.6亿元。注重向贫困区县倾斜,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乡镇建设农村养老服务站的通知》,支持我市18个深度贫困乡建设44个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给予每个3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三、关于建立民办养老执法监管机制。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协同监管,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纳入市级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市级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定期研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重点工作。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综合监管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联合市级相关部门每年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督导不少于1次;区县民政部门联合区县相关部门每年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督导不少于2次;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常态化监管,加强监督惩戒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养老服务有序发展。

四、关于建立社区养老运行资金保障机制。结合市情实际,着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制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服务指引,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备案工作,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扶持清单,推动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在主城都市区试点助餐、助浴等社区居家服务购买服务制度,在主城9区探索推行租金补贴制度或国有资源低偿租赁政策。深化拓展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全域推行助餐、助浴、助医等“三助”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助餐补助政策,对高龄失能、低收入老年人给予助餐补贴;根据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为低收入老年人购买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临终关怀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近年来,市级财政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设施建设,暂无更多财力投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目前由各区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财力情况,建立相应设施运营补贴及助餐、助浴等社区居家服务购买服务制度。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探索建立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扶持保障机制,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系 人:姚智平

联系电话:89188029  89188325(传真)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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