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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0978号提案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1〕24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097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11-22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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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涛委员:

    您提出的《“医养结合”趋势下加快发展社区养老事业的建议》(第0978号)已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推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促进养老机构品质化、普惠化发展,着力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705.98万、老龄化率20.8%;现有养老机构1453所,养老床位23万张(其中,城乡日间照料床位7.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2.6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132个,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一)强化政策引导。将医养结合作为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规定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等实行备案管理,对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进行法人登记。

(二)强化服务提升。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拓展服务功能,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通过举办门诊部、医务室、护理站等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整合,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签约服务。截2020年底,全市有5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中心(站)建立签约合作关系379对。

(三)强化人才政策支持。我市10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行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明确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待遇。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医养结合机构155家,医养结合床位4.51万张,为305.3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免费体检和健康管理,组建了8455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支持沙坪坝、九龙坡、垫江3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项目。自201951日起,在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石柱县等4个区县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目前,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57.95万人,1500余名重度失能人员率先享受最高每月1550元的护理补贴。

二、对有关建议办理的打算及思路

虽然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设规划还不足、医养资源对接困难、养老社区宣传不够等问题,您提出的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强化资源有效配置、普及社区养老观念等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下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重要启发和指导。

(一)精准对接需求“焦点”。针对不同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采取不同的养老形式,实现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的精准对接。一是服务自理老人要以居家为基础。在“医”的方面,要满足疾病预防、健康知识获取、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在“养”的方面,要满足学习养生保健、参加身体锻炼、维持正确生活习惯、开展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服务需求。二是服务能力衰退老人要以社区为依托。在“医”的方面,要满足疾病干预、慢性病诊治、健康促进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在“养”的方面,要满足保健康复、自理能力维持、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需求。三是服务失能老年人以机构医养为支柱。在“医”的方面,要满足他们专业的医疗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在“养”的方面,要满足他们综合能力评估、长期照护服务和失智护理服务等方面的服务需求。

(二)把握居家医养“重点”。一是整合服务资源。坚持一体化建设社区医养设施,支持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体同步规划建设或邻近设置,加大医养签约协作的工作力度,做到物理上接近、服务上相联。二是加强健康管理。做实做细老年人公共卫生服务,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慢性病管理,将疾病防线前移,主动做好预防保健,提升健康素养水平。三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居家护理服务流程、服务方式,在服务内容和形式上,优先发展老年人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家庭医生服务项目,提高签约服务对居民的吸引力。在转诊服务上,完善市级“号源池系统”,市、区县医院的预约号源、住院床位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支持家庭医生开展转诊服务。四是建立老龄健康大数据。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为基础,逐步建立民政、社保、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大数据企业及老年人群体之间的有机衔接和联动协调机制,了解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把握他们的健康服务需求和承受能力,增强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五是推进智慧医养。探索“互联网+慢性病管理”“互联网+健康监测”“互联网+远程会诊”等技术研发与试点推广,延长医疗卫生服务触角,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健康服务。

(三)破解机构医养“难点”。一是推进医中有养发展。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好医疗机构办理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高质量实施失能老人护理能力提升工程,按户籍老年人口0.75%划配置医疗机构长期护理床位。明确医办养机构性质,作为医院治疗的接续性机构(包括康复护理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老年病医院等形式),突出老年病、慢性病、特病等以及失能老年人的治疗和康复护理。引导老年人从医院向接续性医疗机构转移,实现“急慢分治”,以此提高床位周转率以及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完善养中有医形式。在养办医机构,针对自理型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的不同特点,按照慢性病有管理、急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失能有护理的思路提供医疗服务。对于养老机构办医,加强对规模、功能方面的指导,不盲目鼓励在养老机构内新建上规模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三是提升医养协作成效。明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在医养结合服务中的责任界限,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定期巡诊门诊、开设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等形式开展医疗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鼓励医疗机构依法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

(四)打通政策制度“堵点”。一是优化发展环境。按照“放管服”精神,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实行“一个窗口”办理。明确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二是发挥医保作用。推动医保部门探索医保对医养结合工作支持方式,如医保报销对老年人群体适当倾斜;适当调整老年人诊疗、护理、康复等项目医保支付范围;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报销限额等。三是扩大长护险试点范围。参照上海、青岛等地的经验,尽快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长期护理分级标准,提高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保障能力。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与医养结合工作同步试点,提速扩面。逐步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有照护需求的老年人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为老年人享受长期护理服务提供支持。四是加强资金保障。探索建立全市发展引导基金,为医养结合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平台。对于基层公立养老机构新建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机构分支机构,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的,适当给予建设资金支持或运营补贴。对社会力量建设医养结合机构的,给予同等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五是建立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医疗机构的优秀执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明确社会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在薪酬、继续教育、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五)清除制度标准“盲点”。一是健全协调机制。以市老龄委为依托,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统筹联动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相关单位在医养结合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打破部门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分立状态,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服务及评审标准。推动从国家层面建立卫生健康、民政、医保等部门共同认可的能力评估标准以及医养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准确划分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服务需求类型。明确老年病专科医院的性质和功能,制定老年病医院建设标准及等级评审标准。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管理规范》等研究制定,规范分类指导,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事中事后的管理。探索医养结合机构投保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的方式及范围,增强医养结合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六)培育健康服务“亮点”。一是加强老年医学服务能力建设。争取支持我市建设国家西部医学中心为契机,加强重庆老年病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相关学科建设,探索推进将老年病科纳入规培主要轮转的学科,为推进老年病预防、保健、综合治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发挥中医药优势。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对老年人未老先防,未老先养,改善老年人健康状况,延缓衰老,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积极作用,以及中医药所具备的简单、便捷等易被老年人认同和接受的现状,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辐射,在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中完善中医药体制辨识内容,开展中医药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干预以及药膳史料科普等活动。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老年人对基层医疗服务依耐性加大的特点,加快基层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医生和全科医生的培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首诊能力,确保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得到缓解和治疗,从而促进资源有效、合理利用。四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用药制度。扩大基层医疗机构基准药物范围,满足部分向下级医院转诊康复患者的用药需求。五是加强医联体建设。以医联体建设为突破口,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认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吸引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的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资源下沉基层,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件的短板。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和养老护理员培训,让医疗护理人员懂养老需求,让养老护理人员懂医疗护理,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探索制定医养护一体化从业人员(照护师)职业技能评定标准,设定职业技能证书,推进照护师职业化。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系 人:刘大伟

联系电话:89188040  89188325(传真)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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