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九三学社界别:
贵界别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的建议》(第1001号)收悉。非常感谢贵界别对社区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纳入“实施八大行动计划”战略部署,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和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作为15件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多次专题听取养老服务工作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市民政局会同各部门、各区县围绕服务对象“聚焦”、服务设施“增量”、服务供给“提质”三个方面全力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机构养老有成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宣贯实施,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引导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427所,养老床位22万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908所(占63.6%)、床位8.2万张(占37.3%),社会办养老机构519所(占36.4%)、床位6.8万张(占30.9%),城乡社区养老床位(含日间照料)7万张(占31.8%)。凯尔、宏善、合展、百龄帮等大型养老机构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
二、社区居家养老有突破。坚持把社区居家养老作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柱予以重点推进,组织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在街道、社区分级分类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三年内完成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布局运行。强化设施功能标准化建设,分级分类设置社区居家养老8大功能区,因地制宜开设社区居家服务项目和内容,持续探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持续运行模式。九龙坡、渝中、南岸、大足等8个区县被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九龙坡区引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并带动辖区6—1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机构建中心带站”可持续运作模式;大足区推行的“智慧养老”云平台联动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线上线下”互动运行等创新做法经验,受到民政部好评。目前,全市已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912个,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推行社会化运营,创新“民建公助”方式,支持社会化养老机构全流程参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率从2018年的13.3%提高到74.5%,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率100%。
三、养老产业发展有亮点。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康养旅居、老年用品产品、智慧健康、老年金融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产业提质增效。连续14年举办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搭建养老服务业交流提升平台,去年签约合作项目275亿元,今年将于11月份举办。截至目前,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投资37.5亿元,引进了光大集团、泰康人寿、远洋投资等9家大型规模化企业,培育10家本土连锁化品质化养老企业;建成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企业5家,市级养老产业聚集区3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5家、老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2个、康养旅居示范基地7个。
四、养老政策体系有支撑。出台《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5个政策法规文件,搭建养老服务“四梁八柱”;配套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15个制度文件,制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税费减免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奖补等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和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3项任务纳入全市15件民生实事推进。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争取中央投入资金约1亿元,市级投入资金2.2亿元,各区县投入资金12.5亿元,带动社会投入资金38.2亿元。
五、人才队伍建设有力度。一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将包括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社会劳动者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支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实施专项计划,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渝人社发〔2020〕124号),2020年至2022年,拟培训健康照护、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康养服务从业人员20万人次以上,其中,养老护理员计划培训6万人次。三是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和健康照护师、社群健康助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新职业以及照料老年人、医疗辅助护理、护理病人、保健按摩、康复调理、家庭餐制作等专项职业能力全部纳入补贴性培训目录,针对不同等级分别制定培训补贴标准。2019年以来,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开展相关补贴性培训9万余人次,补贴资金1.3亿元。四是服务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组织开发了医疗辅助护理、护理病人、照料老年人专项职业能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企业自主评价和第三方社会评价,备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单位成为我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对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畅通相关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虽然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养老需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也还存在配套政策、经费投入、政策宣传、专业人才不到位等问题。贵界别在建议中提出完善相关政策、优化资金投入、培养人才队伍、引导大众养老预期、提升智慧服务效能等对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也是我们思考谋划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满足全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着力健全养老服务发展制度。研究制定《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明晰未来五年养老服务发展方向,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出台《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明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落细落实养老服务体制机制、保障扶持、规范监管及法律责任,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地位,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资质功能认定、人才队伍建设、督导执法、标准化建设等难题。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厘清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职责,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项目和具体内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完善。完善养老服务考核督促机制,市级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制定养老服务督导清单,分类别按进度进行全面督导,重点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和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着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市级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的要求,编制《主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各区县按职能编制本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参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规范》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和功能的要求,依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新建小区规划配套服务设施、在老旧小区结合拆迁改造补齐固化服务设施,清查整改规划“四同步”未落实、未达标等问题。开展闲置资源开发专项工作,梳理闲置商业商务用房、办公楼宇、工业厂房、国有房产等资源,进行清单式动态管理、实时公布更新;出台利用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操作细则,协调相关部门对利用闲置资源改造的项目给予租金减免、物业管理费减免、物业税减免等政策支持,鼓励盘活闲置资源,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供便捷舒适的养老服务。
三、着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一是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制定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托管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工作指引,精准衔接中心和站的服务功能,持续推广“中心带站”运营模式,运营站点的养老服务中心占比达到55%以上。盘活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支持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紧紧围绕老年人需求,发展老年助餐点、康复理疗站、兴趣爱好班等,增强日间照料功能,提升运营能力,力争到2021年底,站点社会化运营比例超过60%。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建成运营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质量绩效评估,确保评价优秀率达到8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二是探索机构可持续、老人能承受的居家上门服务模式。制定居家上门服务规则及服务标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上门服务行为,推进养老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探索推进居家养老全龄全周期服务试点,指导主城区遴选有条件的社区或小区,对区域内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照护床位、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家庭签约医生等护理类居家支持服务,对区域内半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介助类居家支持服务,对区域内自理老年人给予助餐、助浴、助洁等生活照料类居家支持服务,对全龄老年人提供全周期居家养老支持服务。三是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出台《重庆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细则》,支持养老机构运营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队伍,延伸推送养老服务进家庭,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多元化养老服务,形成“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服务模式。
四、着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制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服务指引,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备案工作,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扶持清单,推动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在主城都市区试点助餐、助浴等社区居家服务购买服务制度,在主城9区探索推行租金补贴制度或国有资源低偿租赁政策。深化拓展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全域推行助餐、助浴、助医等“三助”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助餐补助政策,对高龄失能、低收入老年人给予助餐补贴;根据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为低收入老年人购买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临终关怀等社会工作专业基本服务。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完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报销制度,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限额,探索单病种医保报销方式,严格监管养老服务床位的医保报销行为;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护士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巡诊巡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确保医养服务能力达到100%。加强养老服务运行监测,推动运行市级智慧养老大数据云平台,支持链接各区县养老服务要素,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归集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信息化、数据实时化。
五、着力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一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加大社会办养老机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梳理公布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公布养老机构投资指南,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和水电气优惠政策,完善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扶持机制,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协调解决闲置资源消防验收等备案登记难题,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品质化养老机构,力争2021年新增养老机构40所,新增养老服务床位6000张。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加强普惠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引导国有资本公司积极参与,指导促成养老机构与区县签订普惠协议,新增3000张普惠型养老床位。指导督促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机构建设,增加旅居疗养型养老服务床位。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型、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力争今年新增护理型床位30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40%。二是打造老年产品用品交易中心。丰富养老服务产品用品供给体系,加强智能化老年用品产品研发,打造集老年产品用品展示体验销售一体的综合性平台。鼓励区县积极申报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促进适老化智能康复辅助器具技术研发及产品配置应用。制定居家、社区、机构的老年用品配置目录,联合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和机构。三是推进积极应对老龄化联系机制。积极组织指导区县申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推进多领域、多维度系统创新,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医疗”“+教育”“+旅游”等新业态,积极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好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四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养老服务市场融合发展。做实养老机构备案川渝通办,推进川渝养老机构星级联合评定、服务质量联合监测评价。指导成渝地区各市、县(区)加强区域合作,支持社会企业在成渝地区推进普惠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示范试点合作,探索制定互认互通的养老服务系列标准。制定两地养老服务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异地处罚通报机制、防范联动机制。组织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养老服务人才联合培训及技能评定,完善成渝两地管理、服务机构多层次联系机制,支持成渝两地养老服务业学习交流。
六、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探索建立联合定向培养机制。鼓励支持高职院校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培养。支持大型养老机构与高职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减少专业化人才流失率,快速推进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化、年轻化建设。探索养老机构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机制,依托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养老服务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康养产教一体化培养模式。二是实施技能提升工程。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大纲和培训考核标准,加强养老服务师资力量培养,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高级研修班,督导各区县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计划组织养老服务人员专题培训200期,培训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2万人次,培训管理人员2000人次。依托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开展老年社会工作培训,提升老年社会工作者实务技能。支持社会力量或高职院校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工作。稳步开展职业技能评定工作和养老服务人才技能竞赛,树立养老服务护理人才榜样,增强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三是建立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增长机制,建立与护理员等级评定挂钩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或职业年金机制,支持养老机构探索养老护理员文化教育、旅游度假福利保障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积极支持推动多层次养老护理员稳岗措施,稳定吸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四是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岗位设置指引。制定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配置规范,按照服务要求合理配置管理服务人员。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组织志愿者开展为老助老服务。制定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互助养老点、智慧养老岗位设置指引,科学界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五是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要求,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培训后就业服务工作,指导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培训项目(职业、工种),通过校企合作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水平。六是支持养老服务行业高技能人才发展,鼓励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参加人才项目评选,引导激励更多劳动者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七、着力强化养老服务宣传引导。加强养老服务政策及成效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引导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推进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鼓励高龄失能家庭长期照护的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康复知识、护理技巧等护理培训,组织开展孝亲敬老典型评选活动,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子女亲属依法承担赡养老年人责任。探索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发展村(社区)“两委”牵头、基层老年协会和老年社工组织等配合的为老服务队伍,完善“时间银行”“积分超市”等制度机制,鼓励引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定期探访等养老关爱服务。围绕解决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困难,开展“关爱服务老人、创享美好生活”行动,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扩大适老化终端供给,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及时完善智能运用培训、开通亲友代办等举措,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便利,支持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企业、社区和机构,协调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等问题。结合老年产业博览会等,讲好养老故事,宣传先进典型,培育积极养老观念,营造爱老敬老孝老的良好氛围。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贵界别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贵界别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刘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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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