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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2〕16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9-1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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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霞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社区工作准入制落地落实的建议》(第1263号建议)收悉。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减轻社区行政负担,让社区回归服务群众,是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以往社区公共行政冗杂繁琐、效率低下的一种改革探索,更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社区减负推进情况

(一)建立四张清单,厘清职能边界。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涉证事项清单等“四张工作清单”,明确了23项自治事项、30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10项社区开具证明事项7严禁将村(居)委会作为责任主体的负面事项,从源头上厘清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切实为基层组织松绑、减压和提能,自治组织总体减负40%以上

(二)着眼社区需求,优化服务平台。严格功能设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统一规范,村(社区)阵地对外统一悬挂基层党组织等3块牌子,对内按照简单、务实、管用的原则设置服务大厅、居民议事室、人民调解室、社会组织活动室等15个服务群众的功能用房,要求各职能部门不得以是否设机构、挂牌子作为考核村(社区)工作的依据。注重便民利民,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岗制席,减少座席人员,简化办事流程,着力实现“一窗接件、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出件”。同时,引导各区县对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适度改造提升,减少办事“格子”,拆掉挡墙屏风,持续推进服务场地全面“去行政化

(三)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服务。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制度,大力培育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培育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6个、社区社会组织8.9万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资助,将社区一部分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承担,社区工作负担进一步减轻,社区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开展专项督察,确保落地落实。2019以来会同有关部门将城乡社区减负增效作为我市专项改革督察项计划,由市委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对我市城乡社区减负增效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明察暗访,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同时,规范村(社区)考核评比活动,实行“一揽子”综合考评,将各部门的工作指标一并纳入,取消对村(社区)“一票否决”事项,截至目前,各区县对村(社区)的考核项目平均从23项减少到5项,评比项目平均从25项减少到7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市社区减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您在建议中所说的基层社区信息满天飞、报表数不尽、电话打到爆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您的建议,为基层社区松绑减压,让社区工作者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推动社区回归自治本位,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和良性互动具体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部门责任,推动清单落实。督促各地严格围绕落实“四张清单”、精简社区会议台账、规范社区考核评比、规范村(居)规民约等方面,持续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回头看”,做好“社区万能章”专项行动总结,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指导和督促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社区减负要求,全面梳理修订政策文件、调整工作职能职责、完善配套措施、夯实监管责任,遵循“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二)加大扶持力度,发挥社会力量。继续加大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氛围,重点扶持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能够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差异化服务的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文体活动类、社区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帮助社区承接政府服务,提升社区服务效能。

(三)推行三事分流,实现协同共治。继续在全市大力推广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大事”政府快办、“小事”协商共办、“私事”引导自办),通过对居民诉求进行分责分流,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和居民个人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和职责,为社区集中精力办好“小事”奠定基础,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四)坚持智慧赋能,提高精细水平。加大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力度,强化智慧赋能,统一规划建设全市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分级管理与应用。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建立数据共享汇聚机制,整合人、地、物、事等数据,建设全市基层治理数据库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有效避免资源壁垒和重复性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社区工作准入制落地落实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深刻领会您的建议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推进社区减负的政策措施,促进社区提升服务能力、回归自治本位。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2328

联系人:余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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