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葡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对家庭结构不完整的未成年人社会关爱机制的建议》(第088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健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服务水平,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断提升儿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一是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35个单位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区县均对应成立未保领导小组,初步形成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办公室具体协调、成员单位按责履职和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探索建立对恶意弃养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不依法履行监护权的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处置力度。2021年指导沙坪坝区、石柱县等区县开展13例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资格个案,全部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三是联合市公安局等10部门印发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开展监狱服刑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困境帮扶核查工作,2021年对200余名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子女给予帮扶。四是加强走访排查,强化部门沟通,推动落实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在发现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被组织乞讨,以及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联动响应。
二、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一是扩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将父母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失联、撤销监护资格、遣送(驱逐)出境等情形实施保障。二是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集中供养、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477元、1277元、1225元,2022年1—2月,发放2816名孤儿基本生活费743.7万元、493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134万元。三是加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助学助医保障力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0.8万元,目前共有855名孤儿、18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助学项目。2022年1-2月,对7名孤残儿童实施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支出救助金5.1万元。四是推进8家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6家机构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有效整合职责、人员、场所,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目前已完成机构转型2家。五是健全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儿童收养工作,落实收养评估制度,鼓励国内家庭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加大涉外收养监管力度。
三、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一是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1031名儿童督导员、1.1万名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并督促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基本信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档案,确保情况清、底数明。二是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有效履行巡访探视、强制报告等职责,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法治宣传,督促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指导签订“两单两书”(《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承诺书》《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三是鼓励引导社工组织、志愿者、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款、公益项目等方式,开展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服务工作。
四、健全未成年人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处理等知识普及,分类施策开展人身安全教育和安全应急演练,探索以实训、实操为主的安全教育培训模式,开展浸入式安全教育活动。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帮助掌握安全知识技能,培养安全行为习惯,提升未成年人安全自救自护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未成年人安全守护行动,突出抓好防心理疾病、防溺水事故、防性侵伤害、防毒品侵害、防交通事故、防火灾危害、防食品中毒、防虐待欺凌、防诱骗拐卖、防网络沉迷等“十项”重点任务,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团市委等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摸清信访群众愿望和访求,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事实收养等信访积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1日
联系人:胡显银
联系电话:13896516067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