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关爱的建议》(第0275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司法局、市关工委3家协办单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两类”人员核查比对机制
为加强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关爱保护,2018年2月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监狱服刑人员和戒毒场所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状况核查比对和困境帮扶工作的通知》(渝司发〔2018〕47号),建立“两类”人员核查比对机制,每半年开展“两类”人员子女及其家庭情况排查,将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两类”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困境儿童分类保障。2020年8月,民政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服刑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0〕24号),建立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常态化关爱保障机制,精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截至2021年底,共有1200余名“两类”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民政救助政策范围。
二、将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2019年11月,市民政局会同市教委等12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9〕18号),2020年起将父母强制隔离戒毒等8种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2021年2月,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21〕5号),增加了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2种情形,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扩面保障。一是加强基本生活保障。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和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2020年保障标准1204元/月·人增长至2021年的1225元/月·人,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加强医疗康复。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惠民济困保”参保对象范围,由财政全额支付购买,享受保障待遇。三是加强教育保障。2019年市教委出台《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渝教财发〔2019〕10号),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对象包括缺乏生活来源的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按照相关程序认定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纳入资助范围。2020年12月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20〕35号),对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学生,给予每人每学年8000元标准资助完成学业。
三、加强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救助
2016年12月,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59号),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明确执行机关协助落实监护责任。2019年11月,市民政局会同市教委等12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9〕18号),明确民政部门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对处境危急的儿童实施临时救助和监护照料。2021年4月,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出台《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给予安置照料和监护救助。同时,指导区县建立完善监护权转移机制,对符合撤销监护资格情形的依法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四、加大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服务
全市配备1031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1万名村(居)儿童主任,对涉毒家庭未成年人开展入户走访、关爱帮扶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力量开展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亲情关怀等专业服务;开展“阳光与花儿——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法律援助项目”,为戒毒人员困难子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困难帮扶;发挥“五老”作用,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团”,深入涉毒密集人群所在社区、学校,组织禁毒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服刑人员子女探监”活动,建立“曾妈妈爱心工作室”,对涉毒人员进行跟踪帮教,做好涉毒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安置和涉毒家庭子女的关爱工作。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做好“两类”人员核查比对工作。认真落实《民政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服刑 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0〕24号)要求,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定期开展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信息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帮扶政策。对于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虽不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情形但亟需帮扶救助的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司法行政戒毒部门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其提供帮扶帮助。二是健全完善涉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监护救助政策。加强部门协同,不断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落实精准保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强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不断提高临时监护、关爱服务等能力。推动完善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未成年人兜底监护政策,建立监护评估制度,落实临时监护、长期监护职责。三是持续加强涉毒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关爱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妇联执委、“五老”、志愿者等各类队伍作用,加强走访排查,开展关怀慰问,了解涉毒家庭的未成年子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帮扶解决。大力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力量,积极与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结对帮扶,提供心理辅导、精神关爱等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日
联系人:孙修真
联系电话:88563105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