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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2〕18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9-1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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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炳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专业护理+养老”的建议》(第0009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以及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持续推动“互联网+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康养服务专业化、智慧化水平。

一、关于“重视老龄社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出台相关政策,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建议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常住人口3205.4万人,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701.04万人,占比21.87%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547.36万人,占比17.08%,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一,人口老龄化率高出全国3个百分点,以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比排名,我市位居全国第二。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加剧将对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家庭养老基础地位、社区居家服务供给能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将养老服务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予以重点推进,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出台了《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目前各区县均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200500/月的高龄津贴,涪陵、渝中、彭水等区县还建立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全市统一建立了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分档次对自理、半失能、失能特困人员给予50—300/月的护理补贴,对高龄失能的低保对象给予200/月的护理补贴。另外,我市还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方面予以减免费用,建立独生子女对父母患病期间的护理假制度。二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养老行业协会等开发公益课程的形式,为家庭照护者提供老年人照护技能培训,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推动家庭适老化改造,通过市级财政资金以及积极争取腾讯、龙湖等公益资金,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养老的安全性。积极探索开展“喘息服务”和家庭养老床位,目前已在主城中心城区试点建设800张家庭养老床位,“十四五”期间也将重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减轻家庭照护压力。三是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按照“一镇街一中心、一村社一站点”标准,推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0年底,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今年底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也将基本完成。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评估补贴制度,探索实施“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可持续社会化运作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化、智慧化、可持续运营,专业化服务延伸到社区、进家庭,让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成为现实。四是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开始,推动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设和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加大财政投入,增强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改善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条件。连续4年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解决了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已出台地方标准12项。连续3年委托第三方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评估和等级评定,评出三星级、三叶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40家。鼓励社区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加大普惠性养老床位供给力度。五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全国最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15个城市及2个重点联系省份之一,2019年,我市在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石柱县4个区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已参保70.51万人,享受待遇1739人。从202211日起,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已在全市各区县推广,符合条件的居家以及在机构托养的失能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补助。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了重大国家战略,这表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今年初,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这为“十四五”期间我市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全力做好《规划》的任务分解,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测评估,确保取得实效。

二、关于“全社会要形成尊老敬老的风气,让全民都来关爱老人”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认真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人口老龄化意识,强化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和社会化养老的重要作用,促进养老服务工作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面向全社会深入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我市154家单位和138名个人分别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开展“两项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全市37个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29家医疗机构经区县级评审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带动引领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二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以重阳节为契机,市、区县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各层级每年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通过主题活动、先进模范评选、为老志愿服务、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去年全市共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媒体刊发报道共110篇,阅读转载量80余万人次,积极营造良好的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实施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结合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评选,选树表彰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家庭和社会知晓度。

三、关于“做好兜底保障,购买服务,让困难老人安享晚年”的建议

针对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需求,我市积极构建“区级失能集中照护+乡镇敬老院兜底托养+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的多层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保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织密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一是实施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出台《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实施方案》(渝民〔2019121号),通过规划整合乡镇敬老院、城乡福利院等资源,在各区县规划建设1-2家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解决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照护供需不平衡的问题。目前,全市已建成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47所,实现了失能特困人员“应护尽护”。二是提档升级乡镇敬老院。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实施方案》(渝民〔2019114号),从2019年开始,每年对150家乡镇敬老院的热水供应系统、老人房间标准化、公共洗浴间适老安全化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改造完成乡镇敬老院416。同时,指导武隆、万州、大足等区县积极探索敬老院公建民营,按照不低于集中供养对象年基本生活金15%的比例落实运营经费提升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服务质量。三是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通过建立运营评估补贴制度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养老服务站点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结合社区养老“三助”行动,为辖区失能特困、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服务。指导各区县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为辖区低保、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基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仅去年新增助餐点370个、助浴点231个、助医点280个,全年累计开展助餐服务50.6万人次、助浴服务2.36万人次、助医服务4.4万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完善基础供养金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持续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加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设施建设,改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环境。稳妥有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积极探索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空巢(独居)、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

四、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专业护理+养老融合发展”的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年人对健康的关注越来越高,医疗照护已成为老年人不可或缺的需求。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专业化、智慧化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医养结合政策文件,将医养结合、重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要规划和改革,先后制定出台了针对护理院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等工作的标准和规范文件。大力支持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垫江县3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项目。二是提升医养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利用医疗资源优势,采取建立老年病科、护理院、养护中心,或直接举办养老机构、统筹建设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等形式,提供专业照护及医养结合服务。通过支持养老机构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或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护理站等方式,提高为老医疗护理能力。对不具备医疗服务资质和条件的养老机构,采取“协议合作、嵌入医疗服务、共建医养联合体”等形式,提供医养服务。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议合作签约1855对,建立医养结合机构173家,医养结合床位5.04万张。三是推动医养服务智慧化建设。支持医养服务机构利用线上咨询、家庭医生随访等方式,积极推广智能化健康终端设备监测老年人健康状况,帮助老年慢性病患者做好血压、血糖自我监测,加强健康指导和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宣传推广急视救APP和小程序的安装应用,帮助老年人遇到危急情况能正确拨打120快速、有效呼救和及时连线急救医生给予视频急救指导。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加快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合作内容和方式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应用,构建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的“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模式。

朱炳清代表,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智慧化水平,是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政府、社会、机构等多方共同努力。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意见,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建立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职责,支持养老服务与医疗照护、智慧健康等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努力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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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9188327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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