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平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重庆市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的建议》(第0620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相关问题和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服资源供给
一是支持各界力量创办养老机构。目前,全市正常营业的养老机构共1614家,养老床位23万余张,2021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696.13万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3.04张,位列全国省市前列,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达到713家,平均入住率达69%。二是巩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成果。根据《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目前,全市已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912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三是持续完善服务功能。坚持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突出社区居家养老普惠功能,在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生活照料、托养护理等功能区域,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35项基本社区服务,实现“老有所乐”;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全托床位,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周期托养照料服务,实现“老有所养”;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为统领、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支撑,依托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提供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依”。目前,全市已设置助餐点1091个、助浴点497个、助医点803个,累计助餐72万人次、助浴6万人次、助医100万人次,组织社区活动1.6万余场;新增护理型床位7372张,平均入住率达83%;新增居家上门服务站点1366个,提供线上服务13.6万人次、线下居家护理服务4.7万人次。试点“中央厨房”助餐模式,可提供订制化、专业化老年营养餐3万份/餐;试点开通“助浴快车”,提供流动式、康复型助浴服务,惠及困难老年人10余万名。四是持续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全市建成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47个、床位7346张,确保每个区县至少有1个失能集中照护机构,实现有意愿入住失能特困人员“应护尽护”。配齐配强照护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设医生、康复理疗师、社工、营养健康师等专业岗位,按照不低于1︰5标准配备护理人员。五是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制定印发《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推进实施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点全覆盖,全市已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529家,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592个、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6658个,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阵地正在形成。六是推行农村“四有五助”互助养老模式。依托原有农村幸福院、闲置农房等建设农村互助养老点,利用公益性岗位配备5000个“护老员”,结对帮扶居家失能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探索“时间银行”等制度,实现每个村有“一个互助养老点”、有“一个人定岗服务”、有“一支志愿队伍”、有“一套结对帮扶机制”,开展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等五助服务,今年以来已累计提供服务40余万次,基本实现农村老年人“应助尽助”。七是试行基本养老服务。渝中等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居家老年人购买12项基本养老服务,江北区被纳入全国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区。八是探索家庭养老床位。支持中心城区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适老化、智能化、专业化家庭照护服务。
(二)养老产业扶持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执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将备案登记权限全部下放到区县,且均实现异地办理业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大力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培育了青杠、凯尔、宏善、百龄帮等一批大型品牌养老机构。二是加强营商服务。完善社会化扶持发展清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10000元的建设补贴,今年向51家养老机构发放补贴2726万元;在市和各区县设立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岗位,建立营商服务机制,全流程为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举办养老机构和设施提供全天候服务。
(三)养老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市民政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重庆市主城区社会福利和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5—2020年)》编制,并与《重庆市主城区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布点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新出让用地时,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已将涉及的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配置要求纳入出让用地的规划条件中,并结合区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及标准、建设责任主体、建设时序等内容载入出让合同,由开发企业按要求建设;对独立占地的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及其他养老服务设施,主要以政府为主导建设。二是研究未规划养老设施的小区进行补齐固化。针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选址难、建设成本高、运营压力大等问题,指导各区县利用闲置用房、存量商业商务用房、医疗设施用房、教育设施用房等进行改建,完善设施建设补贴政策,支持渝北、九龙坡、沙坪坝等区县试行设施、房租补贴政策。
二、对有关建议办理的打算
您在建议中对我市推进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方面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为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些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关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依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新建小区规划配套服务设施、在老旧小区结合拆迁改造补齐固化服务设施。目前,全市已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912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关于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运营。一是探索推进公建民营。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意见,助推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运营,引导养老机构积极建设护理型床位。万州、武隆等21个区县205家乡镇敬老院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平均服务项目从13项增至46项,入住率从45.8%增长至68.3%。二是全面推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民建公助”模式。鼓励各区县引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辖区社区养老服务站,形成“机构建中心带站”可持续运作模式。目前,全市已打造“中心带站”联合体136个,培育社区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24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
(三)关于财政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一是大力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运营220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9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市级财政投入约10.2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32.4亿元。二是完善社会化扶持发展清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10000元的建设补贴,今年向51家养老机构发放补贴2726万元;对开展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养老机构的水电气等价格执行居民价;部分区县给予养老机构每张床位500—4800元/年的运营补贴。三是支持机构建中心带站进家庭运作模式。出台建设补贴、税费减免、运营补助等举措,支持社会养老机构全流程参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主城各区普遍建立了运营补贴制度,给予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0万元/年、每个社区养老服站5万元/年的运营补贴,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持续健康运营。四是持续推进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在渝中、沙坪坝、合川、荣昌等区县开展12个社区和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试点打造老年宜居社区,市级财政预算1000万元支持5000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沙坪坝、酉阳、彭水等12个区县积极争取腾讯等公益资金资助居家适老化改造3000户,有效降低老年人在家摔伤跌倒等事故风险。
(四)关于培育养老龙头企业。一是引进品质养老。积极引进百龄帮、宏善等养老品牌入驻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营商服务,泰康、光大、远洋、中煤等集团纷纷来渝投资开办品质化养老机构,让品质说话,让群众放心。二是放宽市场准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执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将备案登记权限全部下放到区县,且均实现异地办理业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大力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培育了青杠、凯尔、宏善、百龄帮等一批大型品牌养老机构。
(五)关于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一是试点开展养老机构与高职院校定向培养机制,10所大中专院校与12家养老机构签订定向培养合作协议,每年定向吸引人才约1500名,确保人才“引得来”。二是完善市、区县、机构三级培训体系,两年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人才5.2万人次。三是组织推进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推荐4名选手在全国大赛中获得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确保人才技能“提得高”。四是开展入职补贴试点,九龙坡等区试点对入职满三年的护理员给予3000—10000元的入职补贴,保障人才“留得住”。近两年,我市新增养老服务人才7890余人,中级职称以上占比提高到49%,平均年龄从45岁下降到39岁,已基本形成“80后高管、90后中层、00后一线”的人才梯次结构。
(六)关于医养结合专业化养老模式。市级相继出台《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完善审批登记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支持医养结合市场化发展。全市建有医养结合机构173家(其中,医养结合机构中公建民营及民办民营的养老机构97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65.54%;社会办医疗机构106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61.27%)、床位5.04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1855对。
(七)关于构建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一是支持綦江横山等7个康养小镇建设,打造5个森林康养示范区域,培育5个养老产业集聚区。二是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建设。该平台包括备案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政府补贴申请、等级评定申请、养老服务管理、物联设备管理、基础数据管理,养老机构可通过平台发布养老服务项目、接收服务订单、处理服务订单,老年人可以通过平台找机构、找服务、养老地图、养老服务补贴在线申请。
(八)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业监管体系。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引导全市养老机构品质化、标准化示范发展,评出五星级养老机构2家、四星级18家,五叶级4家、四叶级7家。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违规收取保证金或押金专项整治行动,与建设银行建立押金、保证金监管平台,保障老年人资金安全。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连续4年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探索开展留守独居老人用电监测,守护留守独居老年人生活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的要求,编制《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各区县按职能编制本辖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参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和《城市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导则》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和功能的要求,依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加强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充分衔接。
(二)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清查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情况,整改“四同步”未落实、未达标等问题,研究解决设施备案问题。全面评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行情况,对设施布局和辐射能力进行科学评价,补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
(三)开展“中心带站”示范创建工程。完善“中心带站”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多点运营托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同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力争到2022年底,“中心带站”联合体占比超过60%。
(四)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研究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规范》,丰富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督促指导区县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5000户。
(五)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制定社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指引,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备案工作,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扶持清单,推动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试点推行租金补贴制度或国有资源低偿租赁政策。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案例及示范试点项目评选,支持区县开展城市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试点及创新工作。
(六)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制定《关于加强敬老院服务管理的实施办法》,解决敬老院服务质量低、人员配比不足、人员入住率低、安全隐患大、行业形象差等问题,促进敬老院提质增效。
(七)试点实施农村康养计划。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利用农村地区生态优势和自然禀赋举办养老机构,发展旅居度假型养老机构,举办社会失能人员照护机构。支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优势,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发展老年用品、绿色健康食品产业,开展乡村生活体验、健康养生等特色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与乡村旅游、康养产业等融合发展。
(八)激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完善社会办养老机构激励支持政策,进一步解决规划、消防、运营等政策壁垒,建立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相关标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力争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40所,新增护理型床位6000张。
(九)开展医养“双向转介”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报销;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预算额度,严格监管养老服务床位的医保报销行为。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护士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巡诊巡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确保医养服务能力达到100%。
(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制定《重庆市养老机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完善随机抽查对象、执法人员名录库,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法治化、规范化。
(十一)研究制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人才发展实际,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拓展养老服务人才职称晋升渠道,完善激励支持政策,强化养老服务人才管理,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3日
联系人:邱镜瑜
联系电话:88563098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