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学平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和鼓励社区智慧型健康养老服务创新的建议》(第1140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相关问题和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持续深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各区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依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新建小区规划配套服务设施,在老旧小区结合拆迁改造补齐固化服务设施,巩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成果。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220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9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持续推进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加快既有社区道路设施、公园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以及老年人家庭住宅的适老化改造。在渝中、沙坪坝、合川、荣昌等区县开展12个社区和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试点打造老年宜居社区。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1000万元支持5000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21年,沙坪坝、酉阳、彭水等12个区县积极争取腾讯等公益资金资助居家适老化改造3000户,有效降低老年人在家摔伤跌倒等事故风险。
(三)实施城市社区养老“三助”行动。在重庆市主城都市区开展“三助”行动试点工作。全市已设置助餐点1091个、助浴点497个、助医点803个,试点“中央厨房”助餐模式,可提供订制化、专业化老年营养餐3万份/餐,试点开通“助浴快车”,提供流动式、康复型助浴服务,惠及困难老年人10万余人。全市累计开展社区助餐服务72万人次,助浴服务6万人次,助医服务100万人次,组织社区活动1.6万余场。新增居家上门服务站点1366个,提供线上服务13.6万人次、线下居家护理服务4.7万人次。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开展养老护理、消防安全、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化建设等培训。一是确保人才“引得来”。试点开展养老服务设施与高职院校定向培养机制,签订定向培养合作协议,每年定向吸引人才约1500名。二是确保人才技能“提得高”。完善市级、区县、设施三级培训体系,两年累计培训5.2万人次,组织推进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推荐4名选手在全国大赛中获得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三是保障人才“留得住”。九龙坡等区试点对入职满三年的护理员给予3000—10000元的入职补贴。近两年,全市新增养老服务人才7890余人,中级职称以上占比提高到49%,平均年龄从45岁下降到39岁,已基本形成“80后高管、90后中层、00后一线”的人才梯次结构。
(五)积极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建设。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具备养老服务设施基础信息维护、养老服务项目发布、网上接受订单、派员上门服务、订单服务评价以及资金结算等功能。社区老人可基于当前位置信息或需求通过平台找到合适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利用平台接入智能手环等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设备,自动采集监测指标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处置。
二、对有关建议办理的打算
您在建议中对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方面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为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些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站提档升级。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要求,原则上每个城市街道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老年人口较多的社区可布局多个养老服务站,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可与其他社区统筹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0平方米,应设置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娱乐、文化教育、人文关怀和运营管理等功能区域,其中托养护理区一般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社区养老服务站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不低于200平方米),应设置助餐、康复、阅览、娱乐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要设置日间照料床位。市民政局一直贯彻落实市政府要求,依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新建小区规划配套服务设施、在老旧小区结合拆迁改造补齐固化服务设施。目前,全市已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912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关于您提到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重庆市统称为社区养老服务站)应具有院前(养老院)和院后(出医院)的托老接转服务”,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覆盖方案要求,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助餐、康复、阅览、娱乐等功能,有条件的设置日间照料床位,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功能主要是满足社区老年人的日托需求。关于您提到的“长者更愿意接受全托和照护服务”,为满足老人全托服务需求,按照布局,每个街道至少建设1个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有托养护理区及全托床位,虽然要求是设置20张以上床位,但大部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由品质连锁养老公司运营,全托床位设置充足,足以为所辖社区老人提供全托和照护服务。
(二)关于吸引市内外专业社区居家服务实体参与。鼓励各区县积极引进百龄帮、宏善、合展、惠源家等养老品牌入驻建设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辖区社区养老服务站,出台建设补贴、税费减免、运营补助等举措,推行“机构建中心带站进家庭”可持续运作模式,支持社会养老机构全流程参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打造“中心带站”联合体136个,整合社区养老服务站1268个,推动形成街道社区“一网覆盖、一体服务”联网运营模式。目前,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率达100%,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率达83.5%。按照全覆盖方案要求,市级财政给予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00万、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0万的建设补贴,主城各区普遍建立了运营补贴制度,给予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0万/年、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5万/年的运营补贴,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持续健康运营。
(三)关于组建社区健康和智慧居家综合养老服务统筹领导和协调委员会。由市民政局牵头,组建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21个部门的市级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市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市级养老服务领导小组作用,协调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指导区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区县养老服务工作力量配置,强化养老服务指导和监管,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计划。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内容和指标,支持5-10个区县试点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遴选2-3个区县申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
(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的要求,编制《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各区县按职能编制本辖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参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和《城市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导则》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和功能的要求,依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加强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充分衔接。
(三)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清查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情况,整改“四同步”未落实、未达标等问题,研究解决设施备案问题。全面评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行情况,对设施布局和辐射能力进行科学评价,补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
(四)开展“中心带站”示范创建工程。完善“中心带站”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多点运营托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同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力争到2022年年底,“中心带站”联合体占比超过60%。
(五)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研究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规范》,丰富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督促指导区县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5000户。
(六)深化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持续开展助餐、助浴、助医“三助”行动。支持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急、助洁、康复、巡访关爱等服务,具备条件的重点开展失能老年人全托服务。计划新增助餐点300个、助浴点100个。继续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依托物业管理资源,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支持设立“中央厨房”开展助餐服务,支持“助浴快车”开展助浴服务,力争到2022年年底“三助”服务人次超过100万。
(七)开展家庭照护培训工作。持续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上门开展照护培训及服务。健全完善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开播老年人生活照料节目,制作播放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栏目,普及老年人康复护理基础知识,加强老年人居家自主照料护理能力。
(八)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制定社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指引,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备案工作,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扶持清单,推动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试点推行租金补贴制度或国有资源低偿租赁政策。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案例及示范试点项目评选,支持区县开展城市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试点及创新工作。
(九)加强养老服务智能化运行监测。推动市级智慧养老大数据云平台全面运行,发布养老地图,完善养老服务供需信息共享机制。支持链接各区县养老服务要素,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归集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信息化、数据实时化。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智能化设备配置,完善乡镇敬老院高清视频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安装故障电弧探测器等智慧探测检修设备,探索居家养老“水电气”智能监测试点,提升养老服务安全运行指数。
(十)研究制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人才发展实际,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拓展养老服务人才职称晋升渠道,完善激励支持政策,强化养老服务人才管理,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十一)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岗位设置指南。制定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配置规范,按照服务要求合理配置管理服务人员。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组织志愿者开展为老助老服务。制定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互助养老点、智慧养老岗位设置指引,科学界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3日
联系人:邱镜瑜
联系电话:88563098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