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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7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2〕21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7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9-1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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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顺新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非公募慈善基金会发展 促进国家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建议》(第027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慈善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渠道,成为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国家战略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市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慈善事业发展情况

(一)慈善事业发展政策体系逐渐形成。2015年,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44号),明确推进慈善事业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提出坚持以弘扬善行美德为导向,以保障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组织,不断优化慈善发展环境,开创重庆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后,我市不断完善慈善制度,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就慈善组织认定、捐赠物资计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慈善捐赠统计、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规范、公开募捐项目管理、慈善信息公开进行规范,尤其《关于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渝民发20218)对慈善捐赠款物接受、管理、使用、使用监督、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全流程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印发系列文件,规范疫情防控公开募捐、款物管理使用、使用监管、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对口支援等,完善慈善捐赠监管的政策体系,全市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未出现一起违法违规事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培育发展慈善主体、拓展捐赠渠道、推进社区慈善和网络慈善、规范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强化慈善事业保障等方面进行引导和规范。目前,《重庆市慈善条例》已纳入2022年市人大立法审议项目,旨在细化并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有针对性的解决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立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完善政府支持性措施,推进慈善组织培育发展,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和慈善活动,强化慈善人才建设,浓厚慈善事业发展氛围,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互联网慈善发展迅速。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的平台优势,鼓励其他社会组织与其依法开展合作募捐,互联网慈善活动取得较大发展。从2015年“99公益日”互联网募捐活动的零起步到2017年的470万元,到2020年“99公益日”募集资金3.53亿元,再2021年“99公益日”期间全市募集资金5.29亿元,实现年年大幅增长。2020年,我市率先在全国设立了首个“互联网+慈善”研究基地。

(三)人人慈善氛围逐渐形成。设立“重庆慈善奖”,2019年,市民政局与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组织开展第一届“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当前,正在开展第二届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连续五年开展“中华慈善日”大型主题活动和集中慈善宣传活动。2021年,举行以“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中华慈善日”宣传周活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普及宣传、重庆市慈善事业发展成就展示、“99公益日”慈善品牌公益项目推介、慈善典型事迹宣传等,全面提升重庆慈善的社会影响力和公认度。在主城区各核心商圈的户外大型LED屏和地标建筑上滚动播出慈善宣传广告和宣传语,组织全市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和慈善宣传活动,营造“慈善重庆”浓厚氛围。

(四)慈善的作用发挥逐渐彰显。慈善在脱贫攻坚、扶弱济困、救助灾害、科教文卫、乡村振兴等多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全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累计接受慈善捐赠75.81亿元,较“十二五”的35.59亿元增长113%;慈善救助超过800万人次,较“十二五”的380万人次增长110%。“十三五”期间,我市慈善组织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捐赠资金34.19亿元,支持脱贫攻坚。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全市30个市级慈善组织和全市慈善会系统、红十字会系统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累计接受捐赠款物9.2亿元,既驰援湖北又很好地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二、关于“明确监管主体及责任,创新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的监管办法”的建议

《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了民政部门作为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一是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实施年度检查;二是对基金会依照本条例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对基金会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也明确了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法律和章程开展公益活动;负责基金会年度检查的初审;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执法部门查处基金会的违法行为。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监管机制较好地强化了对基金会管理和日常活动开展的指导和监管。下一步,我们将在做好监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部门有效协调、联动配合、齐抓共管,推进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并充分运用项目指导、人才培训交流等方式,加强基金会指导,提升基金会发展能力。

近年来,我市积极加大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全市累计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36个,其中,市级慈善组织87家(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基金会83家,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区县慈善组织49家。同时,我市现有90家基金会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只有16家,其余74家基金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正如您提到,我市现有90家基金会中,有20余家基金会由企业主导成立的,如重庆浙商爱心基金会、重庆德勤公益基金会、重庆明天公益基金会、重庆迪马公益基金会等,他们以基金会为平台,开展慈善活动,奉献爱心,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推动重庆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贡献。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企业家不仅对慈善事业给予高度关注,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慈善事业。从实践效果来看,企业或企业家创办基金会,为众多企业、企业家、爱心个人提供了参与慈善的通道。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鼓励更多爱心企业、企业家和个人通过创办基金会,参与慈善事业。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非公募基金会管理的相关制度扩大慈善基金投资范围及渠道,大力支持非公募慈善基金做大做强”的建议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慈善组织对慈善财产的投资行范,促进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民政部下发《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资活动,一是直接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二是通过发起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三是将财产委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进行投资。同时,该《办法》对慈善组织不能进行的投资活动予以明确,并提出,“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负责人、理事、理事来源单位以及其他与慈善组织之间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当其利益与慈善组织投资行为关联时,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利益;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投资活动的风险水平以及所能承受的损失程度,合理建立止损机制;慈善组织在开展投资活动时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慈善组织财产损失的,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您提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投资委员会,吸收基金会捐赠的企业和企业家参与基金投资管理,建立投资部门,聘用专业投资经理进行管理等建议,具有很好的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加强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指导和监管。

四、关于“完善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或取消当前公益捐赠中存在的繁多的税负和行政费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慈善领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市财政、民政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财税〔202022),切实简化申慈善捐赠税费减免请流程,取消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申报环节,减少过程工作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让慈善组织受益。同时,在初审、会审中,发现社会组织有前置条件不具备的,及时告知其完善;涉及社会组织自身免税资格未取得的,及时指导其完善。此外,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加慈善活动时的相关费用减免,如在《重庆市慈善条例》文本草案中,提出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具备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外观标识或者申请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的慈善参与主体的车辆在本市内行政区域内通行免交车辆通行费,优先通行”。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个人、企业捐赠减免税政策宣传,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推动形成“人人慈善”的良好局面。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2414

人:黄今欣

联系电话:88563079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