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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2〕21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9-1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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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攀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第0364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我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大力推进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构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7号),并在铜梁区召开了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47个,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529家,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592个,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6658个,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阵地正在形成;探索推行农村“四有五助”互助养老模式,利用公益性岗位为村级互助养老点配备5000个“护老员”,探索“时间银行”等制度,实现每个村有“一个互助养老”、有“一个人定岗服务”、有“一支志愿队伍”、有“一套结对帮扶机制”,开展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等五助服务,累计提供服务40余万次,基本实现了农村老年人“应助尽助”;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危房改造2.68万户,动态消除了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危房。

虽然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农村老人自身养老能力不足、家庭养老功能下降、社会养老覆盖不全”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您在建议中提出“加大投入,完善‘三级’设施体系”“成立队伍,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服务功能,提高老人生活便捷化水平”“建设城镇小区互助养老点”等对策措施,为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发展,加快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全市农村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补齐城镇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的要求,编制《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各区县按职能编制本辖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面清查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全面评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行情况,对设施布局和辐射能力进行科学评价,补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完善“中心带站”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多点运营托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同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二是完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持续推进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计划,全面摸底农村失能特困人员生活状况,规划建设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研究制定《失能照护服务指南》,强化人员配备,提升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水平,确保农村失能老年人“应护尽护”。持续推进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确保今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展乡镇敬老院达标创建工作,完善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标准,全面评估乡镇敬老院的运行情况,推进乡镇敬老院质量达标工作,支持改造提升一批乡镇敬老院,支持各区县设立片区型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力争2022年二星级以上乡镇敬老院比例提升至30%。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制定《关于加强敬老院服务管理的实施办法》,解决敬老院服务质量低、人员配比不足、人员入住率低、安全隐患大、行业形象差等问题,促进敬老院提质增效。

三是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各区县建立完善政府补助、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助、个人(子女)缴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分类发展特色可持续的互助养老服务。在具备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点、五保家园、农村幸福院和其他闲置设施的村,探索“集中照护”服务模式,重点为居家特困人员、无人照料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低保户等困难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养老服务,打造“老年幸福家园”;在人口较集中的村,探索“集中助餐”服务模式,为农村独居、孤寡、留守等老年群体开展集中助餐或送餐服务,打造“老年幸福食堂”;在不具备集中居住和供餐条件的村,定期组织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喜闻乐见的老年活动,打造“老年幸福乐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专业服务队伍,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巡回流动助浴、助医、家政、康复护理等服务。

四是培育农村“专兼职+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在村“两委”明确专人负责辖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村级互助养老点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选聘养老助理,或依托村“两委”成员、村医、基层治理网格员等,至少配备1名兼职养老助理;大力培育老年协会等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发动农村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力争每个村至少有1个老年协会、1名养老助理和1支志愿队伍。支持社工机构或老年协会等承接互助养老点运营管理,探索农村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通过慈善基金、社会募捐等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农村养老服务。探索推行“时间银行”“互助超市”等制度,逐步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通兑机制。

五是建立农村老年人“结对扶老”制度。依托村级互助养老点,摸清农村居家特困人员及高龄、独居、留守社会老年人底数,建立基础台账,区分不同需求,整合资源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互助养老服务。对居家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组织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居家照料、寻医送药、代买代缴、春种秋收等生产生活支持服务;对其他高龄、独居、留守社会老年人,实行“网格化”“划片式”结对帮扶,定期上门巡访探视,提供家政保洁、精神慰藉、救助救援等基础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民政局

2022413

人:姚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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