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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768号提案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2〕24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76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9-1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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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扶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破解养老服务难题的建议》(第076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的提案很有针对性,对养老服务发展现状阐述客观,问题原因分析准确,意见建议系统,对补齐物业养老服务短板、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不充分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局将认真研究吸纳。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3205.4万人,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701.04万人,占比21.87%;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547.36万人,占比17.08%,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一,人口老龄化率高出全国3个百分点,以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比排名,我市位居全国第二,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目前,我市在养老机构休养的老年人数不足全市老年人总数的2%,社区居家养老依旧是老年人最普遍、最乐见的养老方式。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委《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精神,全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支持各区县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切实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情况

我市围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2018年开始部署实施社区居家养老“千百工程”;2019年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将“千百工程”升级为“全覆盖”,打造设施、信息、监管、政策和服务“五位一体”的全覆盖养老体系。一是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全覆盖。按照“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要求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明确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教育、人文关怀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等要求高标准设计建造,确保中心、站点建设更加规范化和适老化。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220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9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城市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到今年年底,农村地区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任务也将基本完成。届时,我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二是建立健全多功能综合服务模式。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鼓励各区县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制度,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定期探访、心理慰藉、文化教育等35项基本养老服务。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为统领、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支撑,依托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精准研判老年人的需求和市场供给,及时提供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社区助餐、助浴、助医“三助”行动。目前,全市设置老年人助餐点1091个、助浴点497个、助医点803个。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市级财政预算1000万元启动实施了5000户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模式,支持主城中心区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1500张。三是完善多元化运营保障机制。创新民建公助方式,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评估补贴机制,支持优质型养老服务企业建设运营多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能力和服务供给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以社区养老服务站为阵地,整合中心、站点功能优势,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带动覆盖辖区6—1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延伸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到社区、进家庭。全市已打造中心带站联合体136个,整合带动社区养老服务站1268个,基本形成街道社“一网覆盖、一体服务”联网运营模式,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

二、关于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关于“做好物业公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导向工作”的建议

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将“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作为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进一步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要求、支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以及完善监督管理和激励扶持措施等内容,为各地推进物业养老服务指明了思路和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在市级层面,我市陆续出台了《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29号)等重要政策文件,将“物业+养老”服务作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的重要内容。从2020年开始,连续三年将“物业+养老”服务纳入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予以推进。前不久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将“物业+养老”服务纳入其中,提出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企业发挥贴近住户优势,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您的建议,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媒体对物业行业在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价值作用进行客观、公正报道,加大物业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力度,营造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加大落实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的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既有市场属性又有公益属性,需要政府加大保障扶持力度。近年来,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行不畅、综合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我市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服务监管、运营扶持等政策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政府投入,破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难题。一是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各区县培育发展一批竞争力强、服务效果好、示范作用明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本土品牌企业,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目前已引进培育了新加坡宜康、优护以及本土凯尔、宏善、光大百龄帮等一批大型品牌化、连锁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二是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66号),将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纳入综合监管重点,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职责、镇街属地管理责任以及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级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联合同级有关部门每年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综合监管,各镇街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常态化监管,确保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发展。三是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力度。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市级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予以适当补助,对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补助200万元,对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补助20万元,对每个乡镇的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村级互助养老点补助100万元。鼓励各区县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制度,落实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居家上门服务企业(组织)免征增值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水电气费用按照居民价执行等系列优惠扶持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充分发挥市级养老服务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区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区县养老服务工作力量配置,落实养老服务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同时,支持各区县建立健全社区居家特别是“物业+养老”服务运营扶持措施,督促落实税收、水电气、融资等优惠政策,助推“物业+养老”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大力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的建议

养老服务业作为劳动密集型和技术集成型产业,对养老服务人才需求非常大。当前,养老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社会认同度还不够高,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用人难、留人难”的困境,养老服务人才短缺,从业人员的稳定性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我市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制度,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一是拓展人才引进渠道。支持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重庆五一技校等中高等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推动成立重庆养老服务产教联盟,试点开展养老机构与高职院校定向培养机制,10所大中专院校与12家养老机构签订定向培养合作协议,每年定向吸引人才约1000名。目前,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6万余名、其中养老护理员1.1万余名,初步建立起一支基本满足行业发展需求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二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计划和养老护理员教育培训课程体系,整合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资源,分类组织开展市、区县以及机构层面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去年市级层面组织开展全市养老人才高级研修、农村敬老院院长、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和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10期;各区县民政部门、养老服务机构分别组织开展养老护理、消防安全、老年社会工作等专题培训班,全年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3.6万人次,确保每名养老护理员全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专题培训。三是强化人才激励保障。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养老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将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新职业纳入补贴性培训目录。举行“巴渝工匠”杯养老护理技能大赛,选派养老护理骨干参加全国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屡获佳绩。支持九龙坡等区试点对入职满三年的养老护理员给予3000—10000元的入职补贴,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和稳定性。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您的建议,会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人才发展实际,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支持中高等院校新增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完善教育机构与养老企业“定向培养”联动机制。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将物业公司中的养老服务人员纳入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项目。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社会化水平评价政策,大力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岗位津贴制度,支持养老机构探索养老护理员文化教育、旅游度假福利保障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四)关于“开展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鼓励各区县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制定出台扶持政策,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目前,江津区民政局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制定出台了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试点方案,并对物业+养老服务试点申请、设施建设、服务内容、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激励措施等作出了具体安排。另外,渝中、北碚等地物业服务企业已托管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依托自身优势,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化、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您的建议,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运营保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扩大“物业+养老服务”试点范围,推动物业养老服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彭卿委员,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构建完善为老服务供给体系、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政府、社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共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充分采纳您的宝贵建议,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对物业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完善运营扶持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宣传引导,为“物业+养老服务”业态融合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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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