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建议》(第1052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6家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近年来,为有效遏制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教育、公安、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团委、妇联等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2021年5月,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等35个单位为成员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县均对应成立未保领导小组。5月28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研究谋划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是建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联动工作机制。2020年7月,市妇联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五项机制”,实现积极预防、及时发现、主动介入、妥善办理等环节无缝衔接,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三是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机制。2020年12月,市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团委、妇联等部门印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报告责任,对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2021年12月,市检察院、市教委、市妇联、市关工委联合出台《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刑事侵害的,发出书面“督促监护令”,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4月,市妇联建立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落实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部门切实履职,筑牢保护网络
一是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市公安局将旅馆业严格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情况作为必检项目,在旅馆业信息系统中运用未成年入住登记核查专项功能,切实强化旅馆业经营主体责任,防范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对强奸、猥亵儿童、组织卖淫等案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加强中小学生防性侵课程教育。市教委将预防性侵害教育纳入《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健康教育》地方教材。义务教育阶段每周体育课安排0.5课时、道德与法治课1课时、安全与法治教育0.5课时开展健康教育,将预防性侵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三是认真落实兜底保障。市民政局聚焦市未保办牵头职责和民政兜底保障职能,建立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救助、教育保障等系列政策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发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作用,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加强走访摸排,开展关爱服务,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订“两书两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监护指导、心理疏导、精神关爱、权益维护等专业服务,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四是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环境。市文化旅游委建立文化市场经营负面清单,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歌舞、游艺娱乐、网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2021年开展执法检查1500余家次;深入排查直播、短视频等网站平台涉及未成年人有害信息,累计监测重点互联网企业560余家次,持续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环境;加大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图书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非法、违禁出版物清缴行动,2021年累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000余册。五是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教委等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出台《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将学校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纳入重点建设内容,要求试点地区中小学心理咨询师覆盖率达100%,并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探索形成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模式,逐渐形成有利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环境。六是开展家庭教育。市妇联依托“重庆市家庭教育日”开展“公益宣传服务周”活动,通过专家访谈、现身说法等方式,让“陪伴”“家校共育”等核心理念深入人心;实施“父母成长计划”,“百场讲座进万家”项目,推广“问需—点单—送课”模式,组织妇联四级“家庭教育流动学校讲师团”队伍深入村社、院坝、企业、学校送教上门授课10万余场,惠及群众780余万人次。推动将婚姻家庭纠纷、家暴、性侵等纳入网格员入户走访、排查报告的重要职责,常态化、全覆盖开展风险摸排,便于及时准确掌握易发生家暴、性侵及矛盾纠纷的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情况,努力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24小时妇女儿童舆情监测,与人民网、华龙网等建立妇女儿童诉求信息共享机制,凡发现性侵、家暴未成年人等侵权案件,第一时间核实信息、研判上报。七是创设帮扶项目。团市委联合市高法院实施以法律援助、心理咨询为主要内容的“双援”帮扶项目,针对特定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常态化开展个案帮扶工作,持续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关爱救助等服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春季普法、宪法日晨读、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等活动。推进“莎姐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普法活动,广泛宣讲预防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法律知识。二是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发挥“家庭教育流动学校”等作用,结合家庭教育日、“六·一”、暑期等节点,开展“关爱儿童·反对拐卖”防拐卖、“守护花季 相伴成长”防性侵、“守护童年 安全伴成长”暑期儿童安全专项行动等主题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升法律素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开展心理健康宣传。通过“世界卫生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宣传日,深入社区、校园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系列义诊、宣传教育工作。依托重庆市96320心理援助热线,持续开展免费心理咨询服务,每年接受心理咨询热线10000余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提升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心理健康认知度,增强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正面教育引导。利用公共文化宣传阵地,开展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危害后果、社会影响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等专题宣传,切实提升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丰富未成年人文化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广泛开展阅读、诵读、绘画等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引领未成年人体悟传统文化深厚底蕴、提升精神境界、增强文化自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未成年人防性侵工作。一是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未成年人安全守护行动,针对反性侵等十项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提升未成年人安全守护能力。二是加强法治副校长聘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未成年人防性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落实“五必须”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继续做好文化市场规范管理、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营造良好文化市场氛围。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以防性侵为重点开展普法宣讲和安全自护教育,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孙修真
联系电话:88563105,15215148917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