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议》(第050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基于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紧缺的基本国情做出的重大习俗改革。近年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殡葬法规政策及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精神,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深化农村殡葬改革,规范农村居民丧葬行为,各区县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宣传引导等方式,在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把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并通过社会服务兜底线工程首次把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市民政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并经市政府审核出台《重庆市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方案》《重庆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庆市主城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5-2020)》,统筹推动我市殡葬事业和设施的规划发展。
(二)编制落实“十四五”殡葬设施建设规划。2021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成立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专班,2022年4月13日、21日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5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选址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渝民〔2022〕97号),目前已经完成城乡公益性安葬安放设施选址摸排工作。
(三)全面推进覆盖城乡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其县域覆盖率较上年有提高。编制《重庆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将农村殡葬设施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在城市地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建设安葬(放)设施,在乡村探索以村为单位或村村联建等方式建设公益性集中安葬点。2022年底前,各区县完成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选址摸排工作。2023年,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被列入市政府15件重点民生实事,将启动2个区县(自治县)火化殡仪馆、5个城市公益性安葬(放)设施、50个农村公益性示范安葬(放)设施建设。
(四)加强移风易俗和宣传引导。我市紧紧围绕生态建设主题,把殡葬改革作为移风易俗、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工作、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等多个政策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明乡风建设、殡葬移风易俗工作进行部署,力争通过努力,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丧事简办氛围更加浓厚。市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推进移风易俗革除殡葬陋习工作,在 2022 年印发的《重庆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将推进移风易俗革除殡葬陋习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厚葬薄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纳入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启动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区县长乡长说唱乡村文明”活动,宣传现代文明、简约环保的殡葬文化,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的家庭美德。
殡葬设施是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基础条件和重要载体。长期以来,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用地选址难、落地难、审批难,供给严重不足成为制约我市深化殡葬改革的突出短板。下一步,为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殡葬设施建设。编制《重庆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破解殡葬用地保障难题。实施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安葬需求、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统一。指导区县做好殡葬服务设施空间保障,强化规划先行。加强现状与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有效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将殡葬服务设施用地作为特殊用地予以保障。统筹考虑废弃矿山等资源利用,避免与城镇开发边界、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矛盾,积极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纳入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成果一并报批。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加快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手续办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用地。推动《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争取从法规层面解决目前面临的安葬设施无法落地困境;积极谋划研究建造坟墓使用耕地林地、节地生态安葬和林地复合利用等政策。
(二)完善殡葬服务体系。研究制定促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基本殡葬服务目录清单,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均等化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抓好各项既定政策落地落实,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三)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根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科学划分、合理优化土葬区和火葬区范围。尚未划定火葬区的8个区县,以城区为中心先行划定并逐步拓展扩大范围。5个没有火葬设施的区县,加快推进火葬殡仪馆建设。统筹火葬和土葬管理,坚持火葬区遗体实行火葬,鼓励土葬改革区遗体火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推行遗体、骨灰进安葬(放)设施集中安葬(放)。
(四)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把树立殡葬新风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作为基层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殡葬除陋习树新风集中宣传。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弘扬新风正气。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基层群众组织作用,将厚养礼葬、文明丧葬纳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引导树立殡葬新风尚。市农业农村委将按照职能职责,重点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运用新闻报道、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殡葬改革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助力构建农村殡葬服务供给新模式。
此答复函已经市民政局局长丁中平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民政局
2023年4月6日
联 系 人: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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