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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3-0049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3〕15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3-09-22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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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召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建议》(第0561号)收悉。经市民政局与团市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6”专题调研

20215月,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庆市政府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7月,市民政局牵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6”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1”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综合报告,综合分析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现状,梳理取得的成效和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6”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6个子报告),为修订《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提供政策参考。其中,团市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等 16 家单位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专题调研,针对“校园周边相关营业场所准入标准有待更新”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度调研,为开展立法工作提供了参考资料。

二、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20219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市民政局、团市委等部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汇报贯彻落实情况及配合做好相关工作。11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12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意见,送市政府研究处理。根据渝人办函〔202161号要求,20227月,市民政局草拟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代拟稿),并按程序报市政府。72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有力推动条例修订工作。

三、开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20226月,市民政局会同团市委成立调研组,启动了《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全面聚焦“六大保护”,重点围绕心理健康、学生欺凌、校园安全、网络保护、监护侵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重要内容,深入九龙坡、北碚、云阳等区县开展实地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方式,听取区县人大、宣传、政法、网信、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社会组织等工作人员90余人意见,收到142条建议,其中涉及原条例的第三十四、三十六条内容,提出建议增加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酒吧、文身服务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等规定。同时还开展了线上调研,共收到1782份问卷。12月,调研组在《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中,明确了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酒吧等场所和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等规定,并对禁设距离范围、违反相关规定后的责任承担等内容提出修改建议。20231月,市民政局向市人大常委会申报了《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预备立法项目。目前,我局正在推动条例修订预备立法调研有关工作。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团市委等有关部门按照立法程序加快推动《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研究吸纳您所提的建议,细化完善有关条款内容,实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一致,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此答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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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孙修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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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