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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3-00501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6
  • 发布日期
  • 2023-09-26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060号提案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3〕17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06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9-26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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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市委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确保低保政策执行精准高效的建议》(第0060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会对我市农村低保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会的建议问题原因分析准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完善我市低保政策、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审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2023年,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低保申请审核确认办法》(渝民发〔2023〕3号),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确认程序。一是申请更加方便。鼓励区县新增“互联网申请”等申请渠道,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也可以实现低保申请。对于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同时,申请材料提交更加简化。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有条件的区县在申请环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可不再索要有关证明,直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二是审核环节进一步优化。调查人员可在村(居)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或者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很对等方式对申请家庭予以调查核实;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必须环节,对情况复杂的,或初审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可进行民主评议。《办法》明确:“评审会议成员由乡镇(街道)分管低保工作的领导、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主任和参与调查人员组成,可邀请驻村(居)干部参与”,取消“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的规定,且驻村(居)干部不再是评审会议的必须成员。三是强化实地调查走访。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环节,乡镇(街道)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对申请对象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审核确认环节,区县民政部要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并实地查看,对近亲属单独登记备案和审核确认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低保申请对象逐一入户调查,确保公平公正。

二、关于进一步抓好动态管理。为确保动态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取消了低保对象提交续保申请,实行由乡镇(街道)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定期核查等,让困难群众少跑路。一是动态核查。取消原分类管理,按照信息核对和重点核查相结合方式,对家庭纳入保障人员全部为重点保障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等其余纳入保障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二是信息核对。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管理系统,加大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责任,实现工商、公积金、车辆管理、婚姻登记、人口户籍、个人所得税、契税、法人税务、婚姻判决信息、房产信息、银行金融等10余项信息的实时在线核查。确保家庭经济状况掌握更加精准,为低保对象准确认定提供有效保障。三是重点核查。对经信息核对发现家庭经济状况存在疑问的,进行调查核实;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要逐一核查。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优亲厚友的情况发生。

   三、关于增强内生动力。为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就业,制定了就业家庭低保渐退政策。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原则上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渐退期内的低保金按原确认金额发放。同时,人社部门对于已退出低保的家庭,经申请后可按规定发放12个月的就业补贴。对于低保家庭中有就业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可以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四、关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基础上,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制定《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及全市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2022年,全市清退“政策保”18493336人,收集各类问题线索14条,查证属实8条,问责干部1人。同时,对照审计机关指出的问题清单逐一核实情况,制定《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切实推进实施。对审计指出涉及社会救助117个问题,督促指导区县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迅速完成整改,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为推动低保等救助政策贯彻落实,提高救助资金使用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采纳台盟市委会的建议,指导区县抓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确保低保对象精准识别。一是严格低保审核确认流程。指导区县规范执行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开展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低保交叉审核等机制,确保低保更加公平公正。二是强化动态核查调整。持续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升核对平台使用效能,不断扩大核对数据项,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三是加强教育引导。实施好低保对象就业渐退政策,配合人社等相关部门,做好困难群众就业联动等相关工作,将低保对象、脱贫人口、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纳入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提升救助对象就业创业能力,打造一批靠技能就业、靠就业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困难群众劳动致富内生动力。四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督查抓好审计整改,举一反三抓好排查整治。加强救助绩效评价,精准落实政策,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我局,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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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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