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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3-00502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6
  • 发布日期
  • 2023-09-26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736号提案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3〕17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73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9-26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

张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疫情后儿童福利院孩子健康成长问题的提案》(第0736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做好当前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完整、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儿童福利机构8家,养育儿童675人,其中残疾儿童447人,残疾率66.22%

(一)落实疫苗接种。进一步提高机构内人员疫苗接种率,工作人员做到应接尽接,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儿童经科学评估后及时接种。截至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407名儿童完成疫苗接种。

(二)开展健康监测。建立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信息台账,每日开展健康监测,为每名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将有基础性疾病的儿童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发现健康状况异常时第一时间处置,情况紧急的,立即就医诊治。引导儿童养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做好内部分区。落实机构内部分区管理要求,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将儿童服务区域与医疗服务区域分区管理,做到物理隔离、独立设置。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儿童生活区与成年人生活区进行物理隔离,分区生活居住。

(四)强化物资储备。按日常使用量储备不少于30天用量的常备药品和防疫、消杀物资。按机构内儿童、工作人员高峰期生活物资使用量,储备不少于一周的奶粉、米、面、油等生活物资。

(五)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冠病毒感染者健康监测、转运救治机制,明确机构救治医院,并与医院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儿童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二、全力守护疫情后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健康成长

(一)贴心关爱,守护儿童心理健康。高度重视疫情后机构儿童身心健康恢复,强化与儿童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儿童思想情绪变化,最大限度减少新冠疫情对儿童带来的影响。一是开展个性化养育服务。在集体养育基础上,开创性进行类家庭养育模式,填补儿童家庭缺失的心理需求,让他们享受到家庭的温暖,提高了机构儿童的生存能力和生活质量。目前,全市4家机构类家庭模式养育儿童132人。二是强化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人文关怀、压力纾解等系列特色活动,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增强儿童珍爱生命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2022年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活动5000余场、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活动110余场。三是完善心理危机预警防控体系。儿童福利机构与西南大学等高校合作建立心理咨询室,各中小学建立心理咨询室,定期组织开展儿童心理状况评估筛查,根据筛查结果实施疏导、干预、矫正等分级服务,畅通心理危机转介干预治疗的绿色通道。2022年机构600余名儿童心理健康筛查实现全覆盖,其中教育引导儿童344人、重点关注182人、送医治疗13人。四是利用专业社工团队力量。将社会工作融入到儿童的生活点滴,以儿童需求为出发点,开展“给心减压,让心前行”、考前压力管理、“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等主题活动50余次,开展青春期小组、中职新生适应性小组、就业辅导小组、棋类兴趣小组等小组服务30余次,开展个案辅导300余人次,不断提高机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质量。

(二)因材施教,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按照孩子的残疾程度和智力情况进行分类管理与教育,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一是对生活能自理的入学适龄儿童送入社区学校接受正规教育,部分儿童进入重点中学和大专院校学习,并为在外就读和实习儿童进行择业、就业指导,为部分专业符合并有意向留院工作的儿童,在院内为其提供实习岗位。截至目前,在读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为78人、28人、48人、16人、27人、3人。二是对智障儿童和学龄前儿童开展教育,充分利用机构内特教资源,为不能进入社区学校的智残儿童开办特教班、学前教育班,特教教师在课堂中对儿童进行课业指导、兴趣特长培养,对有需求的儿童,鼓励其到院外培训机构进行提升。截至目前,小学特教56人、初中特教10人。三是对行走不便的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保证了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四是重视大龄孤残儿童生存能力,开展技能培训培养,让孤残儿童掌握一技之长,帮助儿童走上工作岗位。

(三)分类安置,帮助儿童回归社会。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长效机制,帮扶孤儿平稳融入社会、开启新生活。近三年安置机构成年孤儿300余人,发放社会化安置成年孤儿补助资金2800余万元。一是建立分级分类机制。经评估后,对健康的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独立生活能力的进行社会化安置;对残疾或患病不具备社会化安置条件的成年孤儿,转入社会福利机构,按政策予以保障。市级机构能确定送养地的成年孤儿,由送养地民政部门接回安置,不能确定送养地的,由市民政局统筹安置。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机构成年孤儿进行社会化安置的,财政部门按照15万元/人的标准安排一次性住房安置补助资金;市住房城乡建委优先解决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市教委落实退役成年孤儿复学、指导学校推荐就业、创业;市农业农村委依法确认农村籍成年孤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市人力社保局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及优先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等。三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坚持机构和区县民政部门并重原则,机构第一季度跟踪、半年回访、一年评估,区县季度探访或电访,动态掌握。对五年内若遭受重大变故,经综合评估不再适合独立生活的,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政策予以保障。

(四)多措并举,助力儿童就业创业。一是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引导机构儿童树立用勤劳双手创新幸福观念,鼓励自力更生,协助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聘请专家、学者、企业家提供一对一指导,帮助解决就业困惑和难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20228家儿童福利机构共开展就业创业活动24场次,就业指导儿童27人,实现就业20人。二是强化就业创业扶持。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儿实现就业,推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根据孤儿意愿,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就业援助;对有就业能力的,纳入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就业创业服务和相关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在公益性岗位予以过渡性安置;对自主就业或创业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培训等支持和帮助。2022年获得就业帮扶儿童16人。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将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引导符合条件的福利院学生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按需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就业适应性培训等培训项目,并联动就业联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提升培训实效。2022年共有35人成年后孤儿参加培训并实现就业。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民政部工作要求,实施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扎实开展全市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想孤残儿童所想,虑孤残儿童所需,让孩子们在细微之处感受到真情,真正融入儿童福利机构这个大家庭,勇敢直面社会,拥有健康健全的人格和未来。

此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3420

联 系 人:胡显银

联系电话:023-8918803619923669969

邮政编码:401121


政协重庆市第()届委员会第()次会议

提案答复函回执

(第一次评价)

提案编号

提案者

提案题目

主办单位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2




3




……




沟通方式

见面沟通(可多选)

网络沟通(可多选)

未沟通

上门走访

座谈通报

调研视察

电话联系

其他方式







对沟通情况

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理解

不满意





对办理态度

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理解

不满意





对答复函针对性评价

较强

较弱





对承诺事项

及落实时间是否认同

认同

基本认同

理解

不认同





对办理结果总体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理解

不满意





对办理工作、答复函及承诺事项的意见:

提案者签名:

年月日
















说明:1.答复函中涉及承诺事项的,请主办单位在本回执相应栏目中分项列出;涉及协办单位作出的承诺,由主办单位汇总后统一填写并写明责任单位。

 2.承办单位应及时将答复函(或协办意见)上传至市政协提案系统。

 3.本回执一式两份,由主办单位随答复函寄送提案者。凡答复函中有承诺事项的,需同时寄送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执。

 4.请提案者在收到后的20个工作日内,登录市政协提案系统提案复函栏目,据实在回执相应选项中划“√”;也可将填好的回执邮寄或传真给相关主办单位和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若为集体提案,请加盖单位公章。

 5.提案者对沟通情况、办理态度和答复函针对性评价不满意的,或对承诺事项及落实时间不认同的,应当填写具体意见,由市政协提案委会同市委或市政府督查机构研究,视情况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电话:67503278  63817026

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68号。邮编: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