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农村普惠养老服务的建议》(第0055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城乡养老服务统筹协调发展,按照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突出重点、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印发《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市和区县财政投入11.6亿元,社会资本投入6.3亿元,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564家、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743个、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8000个,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阵地正在形成;推进区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设,建成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60所、床位8000余张,为失能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等12项专业化照护服务;在674家乡镇敬老院探索公建民营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到农村地区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开展连锁化、跨地域托管农村养老机构,改革后的乡镇敬老院平均服务项目增至46项,入住率突破50%;积极推行农村“四有五助”互助养老模式,依托原有农村幸福院、闲置农房等建设农村互助养老点,利用公益性岗位配备5000个“护老员”,结对帮扶居家失能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探索“时间储蓄”等制度,实现每个村有“一个互助养老点”、有“一个人定岗服务”、有“一支志愿队伍”、有“一套结对帮扶机制”,开展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等五助服务,累计提供服务200余万次。
虽然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地区差异、城乡不平衡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农村普惠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互助养老服务不规范、缺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你们在建议中提出健全农村普惠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加强农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对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也是我局思考谋划推动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渝悦养老”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积极探索创新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一、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区县结合乡村振兴,改造提升一批乡镇敬老院,因地制宜建设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严格落实乡镇敬老院人员配备、运营经费保障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提供居家养老等拓展服务。到2027年,全市二星级以上乡镇敬老院比例达到60%。通过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搭配运营、城区养老机构定向帮扶运营等方式,引导城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养老服务机构入驻农村地区,带动培育农村本地专业为老服务组织。探索社会办养老机构激励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到农村地区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开展连锁化、跨地域托管农村养老机构,提升其运营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农村地区生态优势和自然特色,举办普惠型、旅居型、康养型养老机构,盘活利用农村闲置房产发展休闲养老、生态养老,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研究制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推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支持各区县优化调整村级互助养老点,逐步构建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实现每个村有1个兼具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的互助养老点。以乡镇养老服务机构、村级养老互助点等为依托,推进老年食堂等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就餐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助餐、助浴、居家照护、探访关爱等服务。完善“四有五助”互助养老模式,结合农村熟人社会特点,开发设置农村养老服务公益岗,在县域范围内构建乡镇(街道)牵头,村委会、社会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乡土化养老服务格局,围绕养老周边建设施、给服务。鼓励老年人以居住地为中心开展邻里互助,支持黔江、武隆等渝东南区县利用数字化平台统筹社会资源,持续探索完善“时间储蓄”“积分超市”等为老服务制度,为全市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提供好的做法经验。
三、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引导农村社区重点关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定期上门入户探访,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的活动。到2025年底,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推动在残疾人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依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开展健身休闲、教育培训、陪伴陪护、心理慰藉等服务,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员激励保障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村级养老互助点设置养老服务专兼职岗位,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吸引农村本地富余劳动力从事一线养老照护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养老护理员培训补贴力度。鼓励探索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帮带和定岗锻炼机制,支持城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支援帮带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人员;遴选农村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到城区养老机构定岗实习,促进养老人才要素城乡互动。研究制定人才薪酬待遇和购买服务保障措施,加强农村为老服务组织和家庭照护人员护理技能培训。
五、促进农村地区医养深度融合。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农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稳定乡村为老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坚持以基层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机构、进村社、进家庭。推动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设施就近、整合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医务室,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鼓励城区医养服务资源定期向农村地区输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六、探索农村数字养老服务。加快建设“渝悦养老”平台建设,引导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服务”等新型服务应用,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降低农村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依托“渝悦养老”平台,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归集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实现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信息化、数据实时化。在农村独居、高龄、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推广使用远程监测报警设备,及时了解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提供养老服务需求转介、风险防范建议和紧急救援等关爱服务,预防和减少农村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
七、加强农村养老宣传引导。依托村委会、基层老年协会、社工志愿服务机构等组织,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建立健全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鼓励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康复期、临终关怀期看望照料。组织开展“孝老敬亲”等主题评选活动,积极营造孝老爱老氛围。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措施,通过金融手段、信息支撑和技能培训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子女赡养照料父母提供便利。
此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6日
联 系 人:姚智平
联系电话:023-89188029 023-89188325(传真)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