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使用标准地址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效率的建议》(第06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标准地址管理主体问题
根据《重庆市门楼号牌管理办法》(2015年市政府令第287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楼牌,是指依据公安机关编制的门楼号,在相应的房屋建筑上设置的门楼号标志牌。门楼牌是房屋建筑的标准地址标志”第四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门楼号牌工作的领导。市公安机关负责门楼号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具体负责门楼号编制、门楼牌设置及其管理工作。城乡建设、民政、国土房管、规划、市政、质监、邮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门楼号牌管理的相关工作”规定,我市标准地址的管理服务部门是市、区县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地名管理服务开展情况
(一)出台配套制度。制定《重庆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程》《重庆市标准地名命名更名规范》《重庆市地名命名更名综合评估制度》《重庆市地名管理专家论证制度》《重庆市地名管理意见征求制度》等条例5项配套制度,建立住宅区、楼宇命名正面指引和负面清单制度,夯实管理服务基础。实施规划引领,指导区县编制分区地名详细方案。
(二)规范地名命名。坚持地名命名要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2023年全市命名道路街巷628条,无一例不规范地名。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全市无随意更名现象发生。
(三)建立协调机制。与市、区县住建部门加强协作,实现住宅区、楼宇命名无缝对接不断档;与交通、公安等部门及时处理轨道站点与公交站点名称匹配、新建小区门楼牌问题;督促市轨道集团整改不规范轨道站点,协力推进地名管理。
(四)建设载体平台。建成重庆区划地名历史文化展示馆,启动建设重庆乡村地名馆,制定《重庆市市级历史地名鉴定办法》,新设置市级历史地名标志25个,编纂出版《重庆地名文化故事》,编纂完成《重庆市标准地名录》《重庆市标准地名词典录》《重庆市标准地名志》,编制《重庆地名图册》,指导黔江、沙坪坝建设地名文化馆(墙)。
(五)推进乡村地名建设。指导万州区、奉节县完成全国“点亮美丽家园”乡村地名服务试点。落实“乡村著名行动”,联合市农委等5部门印发乡村地名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流程,印发《“地名乡愁”行动方案》,下发采集上图数字人指导视频,召开视频会、培训会、现场会。命名乡村地名1892条,设置地名标志3912块,采集上图109622条,上传图片72852张,纳入乡村地名保护名录364条,助力乡村振兴。
(六)加强地名信息化。编制地名系统技术规范,实施地名审批“渝快办”精细化管理,实现备案地名在区县民政部门官网一键公告。下发地名管理系统数字人演示操作视频。出台《市级地名信息库接口标准》并函告市级相关部门实施。通过国家地名信息库备案公告标准地名1337条,修改完善地名数据1894条,及时处理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17条。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实施一批地名馆(乡情馆、村史馆)建设,规划一批地名方案,设置一批乡村地名标志,开展一批地名文化活动,采集一批乡村地名和兴趣点上图标注,打造一批“地名+产业”“地名+美食”等“六个一批”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加强地名管理和文化保护。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开展市级历史地名鉴定,建立第三批市级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开展乡村地名和三峡库区消失地名研究保护。
三是加强地名数字化建设。推动地名审批系统在“渝快办”一网通办,标准地名及时备案、公告。探索“地名+元宇宙”,融合区划地名展示馆,使展品动起来、文化活起来、历史醒起来。
四是做好标准地址编制配合工作。及时开展备案公告,提供新增行政区划、村(社区)、道路街巷等地名名称命名更名标准地名信息,加强与市公安局协作联系,指导各区县民政部门协助做好标准地名编制工作。
地名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与监督,诚挚地欢迎您继续关注、关心我市地名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此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5日
联 系 人:熊铸
联系电话:023-89188316,19923888233
邮编: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