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义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的建议》(第0006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儿童是习近平总书记的牵挂,总书记多次强调,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乎民族的延续、事业的传承,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关爱服务需求最紧迫、最需优先保障的一类儿童群体,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落地落细,促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完善保障政策。联合市司法局等11部门印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文件,将父母均符合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形之一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且补贴标准每年实行自然增长,目前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5元。联合市公安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有效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学资助和教育帮扶政策,实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户口登记、教育保障和教育资助全覆盖。持续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对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学年发放助学金0.8万元,2023年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8人、发放助学金326.4万元。协助市医保局将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资助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同等享受医疗救助报销比例。
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市1031名儿童督导员、1.1万名儿童主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和留守儿童定期探访,全面梳理儿童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的儿童,通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联合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妇联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对疑似符合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儿童,转至各区县民政部门核实情况后纳入保障范围;对虽不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情形但亟需帮扶救助的儿童,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精准帮扶。
三、加强监护帮扶。制定《重庆市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重庆市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办法》,加强监护指导,对父母因精神残疾、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等原因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或致使儿童处于危困状态的,及时进行监护干预;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民政部门依法进行临时监护、长期监护。2023年,进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临时监护儿童36名,进入儿童福利机构进行长期监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9名。
四、实施临时救助。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家庭,及时予以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2023年,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226人次,发放救助金55.62万元。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对全市各区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统计。因目前我市临时救助政策依据为2017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17〕60号),当时国家、市级均没有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故临时救助对象分类中未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除沙坪坝区、江津区、长寿区、两江新区4区县外,其余37个区县在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政策时,均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作为A类救助对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保障政策,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做得更到位、更扎实。
一是督促指导沙坪坝区、江津区、长寿区、两江新区4区县强化儿童福利保障与社会救助工作沟通协调,有效落实市民政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参照孤儿纳入A类救助对象。
二是在前期调研基础上,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完善全市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办理流程、实施标准,有效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三是修改完善《重庆市困难群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将事实无法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民政局
2024年4月9日
联 系 人:胡显银
联系电话:023-89188036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