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刚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安葬设施用地管理的建议》(第0140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成效
殡葬改革是基于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紧缺的基本国情做出的重大习俗改革。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殡葬法规政策精神,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深化农村殡葬改革,规范农村居民丧葬行为,各区县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宣传引导等方式,在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把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并通过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首次把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重庆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该规划系统谋划了我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布局和建设要求,将进一步提高我市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公益性公墓等兜底性设施与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统筹,有利于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供给充足、功能完善、公益惠民、绿色环保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二)积极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创新试点林墓复合利用。2022年,按照市委有关要求,我局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成立工作专班,牵头编制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把优化殡葬设施规划布局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全力配合我局完成全市现状城乡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审批许可、用地现状、墓位供给等基础摸排,对各区县进行“一对一”专项调研指导,对选址范围的现状地类、位置、周边环境和规模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优化调整。按照因地制宜、节约集约、生态绿色的原则,科学规划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空间布局,积极引导规划公墓生态节地、林墓复合利用。目前,《专项规划》成果已获市政府同意,即将以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名义发布实施。《专项规划》发布后将作为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项目管理的依据,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为解决公益性殡葬设施的“用地瓶颈”,保障群众殡葬服务供给,2023年,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破壁”探索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制定《重庆市林墓复合利用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允许试点区县在不改变林地用途、采用卧碑、保证防火安全的前提下,避让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四不占”(即不占天然林、不占公益林、不占国有林、不占优质乔木林)的要求,选址适宜的林地开展林地墓地复合利用试点工作。
(三)全面推进覆盖城乡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县域覆盖率较上年有提高。2023年以来,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连续两年被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2023年全市启动建设61个项目,其中,火葬殡仪馆3个(超年度目标任务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6个(超年度目标任务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52个(超年度目标任务2个),民生实事启动建设任务超额完成。2024年,市政府将启动2个区县火化殡仪馆、3个城市公益性安葬(放)设施、30个农村公益性示范安葬(放)设施建设纳入15件重点民生实事。
(四)加强移风易俗和宣传引导。我市紧紧围绕生态建设主题,把殡葬改革作为移风易俗、振兴乡村的重要抓手,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工作、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等多个政策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明乡风建设、殡葬移风易俗工作进行部署,力争通过努力,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丧事简办氛围更加浓厚。市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推进移风易俗革除殡葬陋习工作,在2022年印发的《重庆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已将推进移风易俗革除殡葬陋习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正有序推进。将厚葬薄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纳入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启动了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区县长乡长说唱乡村文明”活动,宣传现代文明、简约环保的殡葬文化,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的家庭美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殡葬设施是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基础条件和重要载体。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抓好《重庆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落地实施工作,按照不占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强化殡葬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各区县根据“十四五”规划,制定本地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5年计划,力争实现到2027年实现城乡公益性设施服务全覆盖目标。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民生实事公益性公墓项目手续办理的通知》(渝民〔2023〕133)《关于加快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手续办理的通知》(渝规资〔2023〕575)文件要求,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城乡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和实施工作的指导,简化要件和程序,创新采用地块详细规划作为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依据,有效保障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规划和项目依规有序实施。我局将会同市林业局对林地墓地复合利用试点成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优化相关政策,促进节地生态葬的传播和实施,适时推广树葬等环保殡葬方式。
(二)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推动修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中央文件,适时启动制定促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基本殡葬服务目录清单,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均等化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配合抓好各项既定政策落地落实,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三)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深化殡葬改革行动方案(2023—2027年)》,各区县聚焦提升火化率,综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风俗习惯和群众接受等情况,科学调整划分火葬区。积极争取将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加强对2023年启动建设的民生实事项目的督导,确保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并规范运营管理。统筹火葬和土葬管理,坚持火葬区遗体实行火葬,鼓励土葬改革区遗体火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推行遗体、骨灰进安葬(放)设施集中安葬(放)。
(四)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把树立殡葬新风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作为基层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殡葬除陋习树新风集中宣传。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弘扬新风正气。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基层群众组织作用,将厚养礼葬、文明丧葬纳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引导树立殡葬新风尚。市农业农村委将重点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运用新闻报道、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殡葬除陋习树新风集中宣传。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建好村级大院、乡村书院、农家庭院,抓实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弘扬新风正气,进一步助力提升农村殡葬设施服务供给能力。
此答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6日
联 系 人:杜斌
联系电话:023-88705824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