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0324号)收悉。经与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3年底,重庆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765.94万人,占总人口的24.0%,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市已建成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912个,设置老年食堂等助餐服务设施1500余个、助浴点600余个、助医点1000余个,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4万余户、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500余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市民政局多次深入巫溪县调研指导社区老年食堂、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等工作,对该县养老整体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出指导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指导巫溪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支持巫溪县加快梳理论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或项目清单。在资金支持上:自2020年以来,市民政局已支持巫溪县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建设资金3763.3万元,重点支持红池坝镇敬老院200万元,宁厂镇敬老院100万元,通城片区老年养护院建设资金200万元,第一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资金200万元,并额外支持该县柏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添置资金50万元。在项目支持上:支持巫溪县建成2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积极协助巫溪县尖山片区老年养护中心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中红池坝、宁厂镇敬老院已全面投入使用,成效较好,有力助推了巫溪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兜底性保障床位增加500余张。在政策支持上:将巫溪县纳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一县一策”支持范畴,在养老服务体系全覆盖、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方面给予全力支持。指导该县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促进与市第一福利院结对帮扶,在2021年全市养老护理员竞赛中,巫溪县获得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优秀组织奖等荣誉。指导巫溪县成功实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全县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明显提升。倾斜支持160户家庭经济困难老人圆满完成适老化改造,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巫溪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也还存在“养老发展储备不足”“农村养老发展要素保障不齐全”“医养结合发展较为滞后”“养老产业尚未起步”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渝悦养老”行动。加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推进普惠型养老服务发展,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推进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深化“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运营模式,优化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制定实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完善老年人助餐政策体系,优化老年食堂点位布局。加快构建与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相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人需求相匹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巫溪县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补齐山区养老困境短板。
一是支持巫溪县养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巫溪县争取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快通城、第一特困、尖山等养老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夯实全县养老服务基础。
二是支持巫溪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通过与中心区县结对联建等方式,指导巫溪县进一步完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稳妥推进运营。
三是支持巫溪县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项目,以参与全市医养结合示范创建为抓手提升全县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四是督促指导巫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地实施。支持巫溪县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合理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五是支持充分发挥巫溪康养资源优势。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围绕服务新时代老年人康养旅养生活方式,探索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此答复函已经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丁中平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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