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特殊老人出行安全的建议》(第1195号)收悉。经与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有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765.94万人(比2022年增加53.83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24.0%,老龄化伴随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化。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态势,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市民政局积极加强老年优待服务、加快健全服务体系和积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在保障特殊老人出行安全方面,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一是依法落实老年人交通出行优待。具有重庆市户口或外地户口在本地有常住住所的年满 65 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二是构建老年人无障碍出行环境。在公交车上设置不低于总座位席数 10%的“爱心座”供老幼病残孕优先使用,对适老化公交线路统一采用“红色”线路号,方便老年人准确选择乘坐车辆。三是着力倡导敬老爱老的社会环境。通过车内LED滚屏提示、语音播报倡导乘客让座。轨道站点在服务站醒目处设置一键招援电话,鼓励“雷锋的士”免费接送五保老人、孤寡老人、患病老人,实行“重点乘客、重点照顾”。四是应用信息化手段方便老年人出行。对现有的119座智慧公交站台、112个智能站牌的信息服务功能进行适老化匹配,采用较大字体展示线路、车辆信息,让老年人看得清楚明白。指导全部55家在营网约车平台优化约车软件,开通“一键叫车”功能,老年人出行品质持续迭代升级。
二、下一步工作
您提出保障特殊老人出行安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在此致以诚挚感谢。但在老人的身份证、公交卡内植入定位芯片目前我市暂不具备实施条件。主要原因是:一是公交IC卡植入定位芯片技术不匹配。我市发行的公交IC卡片按照国家GB/T 14916 标准,采用ID-1型卡片,厚度要求为0.82毫米,卡内芯片无内置供电措施,使用时依靠外部读卡设备进行无线供电,有效通讯距离最大仅为0.1米,不具备植入定位芯片条件。二是身份证中植入定位芯片无法规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可以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进行社会活动,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制作,利用内置芯片作为机读存储器,机读信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490-2019《居民身份证机读信息规范》规定,机读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因此,在身份证中植入定位芯片,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居民身份证机读信息规范》规定范畴,我市相关部门无权限添加其他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推进公共交通适老化工作,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无障碍出行服务需求,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答复函已经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丁中平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8日
联 系 人:阮军
联系电话:023-89188072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