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建议》(第0214号)收悉。经与市委宣传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地名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坚定文化自信,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标准化治理,深化地名文化宣传保护,留住地名文化的“根”与“魂”。
一、针对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地名重名、相似问题
您反映的“大石坝”“滩子口”“三角碑”“黄桷坪”等地名,主要是人们结合地理实体特征,以形似、神似约定俗成、口口相传的区(地)片名,不属于标准地名。“两路”“两路口”“南区路”“南区路口”等相似地名,多形成或得名于2000年前,既有命名时的空间局限,又有法规管理空白(其时《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尚未制定,国家条例又无明确规定),这类地名已普遍运用于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身份户籍证照、门楼牌、地名标志等,更名难度大,成本高,一旦更名很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只能逐步完善。
(二)关于地名命名简单粗放、缺少内涵美感问题
主城区内的“土两路”“第八步道”“五小区”属于未使用标准地名现象,乡村内的“鸭儿凼”“屙屎坪”“牛屎耙”等一些粗俗粗鄙缺乏美感的地名未经依法命名,多为群众约定俗成。我们将引导群众使用标准地名,在新地名命名中坚持以提升文化品位为重,在“乡村著名行动”中对粗俗的乡村地名逐步有序雅化。
(三)有的道路及附属设施命名缺失问题
目前,主城中心城区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立交桥、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和便利道多数得到命名。例如渝中区于2023年6月对解放碑商圈内地下通道予以正式命名,其中1条主环道命名为“解放碑地下环道”,6条连接外部的地下道根据道路所对应的“九开八闭十七门”分别命名为“洪崖门地下道”“千厮门地下道”“东水门地下道”“太平门地下道”“储奇门地下道”“临江门地下道”。大渡口区于2021年分别命名了育才小学地下通道、建设村地下通道、锦霞街地下通道、鑫康支路地下通道等地下通道。
二、关于有关建议的说明
(一)进一步推动地名管理规范化
一是修订实施条例。2022年9月1日修订后的《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2022年5月1日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修订的全国首个省级地名条例。《条例》明确要坚持党的领导,并分别从命名更名、文化保护等7个方面全面、系统规范地名管理,夯实法治根基,以良法促善治。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2022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等23个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奉节、石柱等8个区县成立地名委员会,万州、渝中等33个区县建立地名联席会议制度。根据上级要求,于2024年将市联席会议调整为局际联席会议。全市分级分类、一体推进的管理格局形成。
三是完善命名制度。2019年7月,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发《重庆市城市绿地命名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7月,经商市级有关部门,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印发地名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制发《重庆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程》等5项配套政策。2023年8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具有重要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相关工作的通知》,10月,下发《关于做好轨道交通命名工作的通知》,2024年12月,联合下发《关于新建续建项目规范使用项目名称的通知》,禁止新建续建项目滥用“古镇”“古村”“古街”等具有历史韵味的名称,地名管理篱笆进一步扎牢。
(二)进一步纠治不规范地名命名
一是坚持标准化处理。2016年6月,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施“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2018年5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2019年1月,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2022年1月,市民政局书面函告市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管委会《关于请予整治不规范地名标志的函》。2023年9月,市民政局书面致函市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规范标准地名备案的函》,要求其规范备案公告标准地名信息。8年来,全市持续有序推进“纽约·纽约”“约克郡”等2000余条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地名环境进一步净化。
二是建立地名查重机制。各区县民政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在地名命名更名申请提交后正式审批前,进行地名数据智能查重,2020年以来共查重9190条次,确保避免主城中心城区、同一建成区内新生同类地名存在不重名同音的情况。
(三)进一步推进地名便民工作
一是强化乡村地名建设。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乡村地名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地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六个一批”为重点推进“乡村著名行动”。2023年10月以来,全市累计命名乡村地名近1万条,采集上图乡村地名、农家乐等兴趣点16万余条、设置地名标志1.6万余块、整合打造乡情馆村史馆1394个、助力打造“地名+产业、文旅、美食”品牌1778个,推动美丽乡村有名有实、名利双收。
二是地名“云上办”。建成市级地名信息库,存储地名数据45万余条。打造市级地名政务共享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将地名政务服务融入“渝快办”审批平台。编制实施统一的市地名信息库数据接口标准,在市、区县两级民政部门官网中部署实现一键公告功能,2024年以来备案、公告标准地名信息7972条。建立日常发布和实时更新制度,审校入库乡镇、村社词条1.2万余条。建立与百度、高德、腾讯等互联网地图协调机制,纠正互联网标注不准确地名500余条,有效便民利民。
(四)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建设
一是命好新名。2021年12月,市民政局编制实施《主城中心城区地名规划(2021—2035)》。2024年10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各区县相继编制实施分区地名方案118个。严格执行《条例》第五条规定,起好新名,多起好名,增强地名文化内涵。2020年以来,全市新命名地名无一例不规范地名,一大批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地名不断涌现。
二是保护老地名。推动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案》,制定《市级历史地名鉴定办法》,分三批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收录287条市级、3600余条县级历史地名,并将287条市级历史地名纳入《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确立的“三层五类”遗产要素体系。设置反映巴渝文化的历史地名标志、碑、墙800余个。编制中心城区消失地名录,移植启用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地名200余条。
三是深化宣传。建成重庆区划地名历史文化展示馆并免费接待群众3万余人次。启动重庆乡村地名展示馆建设。开展巴渝十二景、城区特殊地名研究,建成山城巷、大田湾等具有地名文化价值的传统风貌区,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讲述地名文化故事。编制完成《重庆市历史地名图集》,出版全国首套省级地名文化丛书《重庆地名故事丛书》5套,系统编纂3200万字的《重庆市标准地名录典志》。指导区县编撰《凤舞九天—奉节乡村地名故事》《大足地名故事》《渝北标准地名词典》等地名丛书130余套。开展地名文化“五进”活动,实施“地名文化润童心”工程,摄制15集地名宣传片《重庆地名》,开辟“重庆地名”“地名里的重庆”专栏,发布地名故事近300期,开展“新重庆·老地名”系列主题宣传2000余场次。各区县利用书院讲座、广播村村响、“南溪号子”等传统戏剧,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地名文化风景线”,“沙磁地名”、“云阳微发布”、大足日报《大足地名文化》等发布地名故事1000余个、短视频300余条,服务群众300余万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建议切合实际,对我们规范地名管理、提升服务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直面地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规范管理,提升服务。
(一)科学规范命名。健全地名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协同机制,联合研究建立《工程项目预设名称工作机制》,优化工程项目命名管理,探索在项目立项或规划审批阶段开展名称审查,有效避免重要项目建成后“有地无名”“有名不规范”现象。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地名命名更名应当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坚决遏制“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增量产生。
(二)优化便民服务。启动“渝悦·地名”建设,推动地名信息介入国土空间数据综合信息系统,全面提升数字化支撑能力,开展地名命名更名受理、查重、审批、备案、公告在线办理,完善地名数据库,共建共享地名信息,实现利民惠企。
(三)有序标准化处理。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按照“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方便群众”原则,对“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因法定条件确需更名的,坚持充分征求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结合历史、地理特色,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更名。对群众不同意更改、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不予以更名,对难登大雅之堂的“俗”地名逐步雅化。
(四)强化宣传保护。下好地名传承保护“先手棋”,持续开展地名文化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打好地名价值挖掘“组合拳”,继续实施三峡库区重要消失地名研究,建立完善三峡库区消失地名录,移植启用具有家乡辨识度的消失历史地名。开辟地名文化宣传“新路径”,持续深化地名文化“五进”和“润童心”活动,组织开展“新重庆·老地名”宣传活动,指导各区县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地名文化滋润民心、沁润乡愁作用。
(五)深化“乡村著名行动”。重点围绕规划命名一批地名、设置一批地名标志、采集上图一批地名和兴趣点、整合打造一批地名馆、开展一批地名文化活动、助力打造一批“地名+产业”“地名+文旅”“地名+美食”等“六个一批”推进乡村地名建设,制定乡村地名命名规范,执行村道命名“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在2025年命名覆盖率达50%、2026年达80%、2027年达100%。持续加强乡村地名文化保护,编制消失地名录,启用老地名,配合培育“地名+”公共品牌,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六)加强督查指导。督促指导主城中心城区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本辖区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人行道“有地无名”“有名无标”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查漏补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对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开展督查检查和行政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地名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与监督,诚挚地欢迎您继续关心、关注我市地名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此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日
联 系 人:熊铸
联系电话:023-89188316、1992388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