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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5-00551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9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33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5〕13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5-04-14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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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建议》(第0233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协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聚焦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权益保障、社会参与等方面搭框架、谋举措,扎实推进实施人口发展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

(一)关于积极优化人口结构的建议。一是健全生育支持保障体系。新修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立法层面保障产假、男方护理假及育儿假落地。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落细生育配套支持措施。二是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推动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03个,全市托育机构社区覆盖率达到39.7%。三是完善生育津贴机制。实施生育津贴发放到参保女职工本人,优化“生育津贴一件事”,实现即申即享。规范新增17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

(二)关于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的建议一是助力老年人就业创业。挖掘老龄社会潜力,将公共就业服务向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5060”人员延伸,2024以来帮扶5060”人员就业4万人。培育发展夜间经济,支持银发群体家门口灵活就业,创新“一日限定摊主”模式,支持老年人进行“零成本”创业尝试。二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实施方案》,推动将“银龄行动”打造成为老有所为重要平台,全市老年注册志愿者超过98万人,组建老年志愿服务队8000支。三是发展老年教育。加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依托1个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38个区县社区学院+1019个街镇社区学+10125个村(社区)学习中”社区教育四级办学体系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并在全市职业院校中建设老年教育试点学42所、老年大学示范校4

(三)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的建议一是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推行“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社会化运营模式,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00张,完成适老化改3.9万户,1695老年食堂年服务人次突破200,助医、助浴、助洁、助急等服务惠及200万人次。二是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公建民营改革机构累计达到494家,平均服务项目13项增至46项。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综合责任保险,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913家。细化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细则,全市三星级以上养老机112家、三叶级以上养老服务中心85家。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76家。三是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持续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增67,累计入住老年人3000人。探索建立“互助+流动”“时间储蓄”“养老互助会”“邻里互助”等多元协同的互助养老机制,开展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等服务,年提供服务70余万次。四是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待遇享受范围从重度失能人员扩大到中度及以上失能人员,截至2024年底参保约800万人,累计享受待遇近6万人。

(四)关于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的建议。一是健全老年人福利政策体系。制发《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6名特困人员发放高龄失能补贴1.5亿元,为70余万名高龄老年人发放津贴6.3亿元。加快建设渝悦养老平台,打造高龄津贴免申即享等实用实战成果,年服务超过300万人次。二是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在修订的《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给予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切实解决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生病期间“照护难”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针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的好思路、好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其融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践工作中,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竭力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一)打造生育友好环境。加快出台促进生育、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政策文件。指导用人单位落实生育休假政策,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引导权益受损女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大女性生育后就业帮扶力度。推进“幼有所育”,打造医育结合联盟,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开展技能培训,落实托育相关职业纳入补贴性职业培训目录。

(二)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强化社保资金管理,夯实“备老”“养老”的经济实力和健康基础。积极研究居民医保参保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相关办法,争取制度早日实现全民覆盖。

(三)做优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重点实施养老服务网络融通行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优化行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行动、养老服务数字赋能行动、养老服务人才激励使用行动“五大行动”。深化医养结合,增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功能,加快构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基层医养结合新模式。

(四)健全社会参与体系。打造新时代“银龄行动”品牌,发动有条件、有意愿的低龄老年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领域的志愿服务,支持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培育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老年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建设重庆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丰富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重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平台,构建银龄学历+银龄技能证书的老有所为银龄资历体系

此复函已经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549

联系人:张新星

联系电话:023-88563103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