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复莲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建议》(第021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重庆于199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5年,是西部地区第一个进入老龄社会的城市。“七普”数据显示,我市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西部第一,已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2024年,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81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2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07.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7.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和每个人、每个家庭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针对多数老年人首选居家和社区养老的基本国情市情,大力推进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区县、街镇、村社三级均有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思路,采取统筹建设、盘活资产、挂牌入编、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等方式,建成街镇养老服务中心955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2871个、农村养老互助点8000个,因地制宜建设老年食堂1695个,年服务老年人240余万人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9万余户、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00余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您指出的在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过程中存在“制度不健全,配套建设存在差距;产权不明晰,部分设施处于闲置;政策支撑不够,补齐设施推进缓慢”等问题切中要害,这些问题确实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难点堵点,制约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您提出的“尽快出台我市城镇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明确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范围、标准以及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的具体要求”的建议符合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前期,我局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研究制定了《细则(送审稿)》,4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次召开协调会,并进行了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等工作。《细则(送审稿)》分为7章共29条,分别是总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管理使用和附则。阐明了细则编制的目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建设标准,细化了部门分工。
同步规划方面:明确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出具新建居住(小)区项目用地的规划条件时,应根据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提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相关要求;在出让公告和合同中明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规模及移交条件和要求等内容;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环节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
同步建设方面:明确将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施工审查范围,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于施工图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分期开发的居住(小)区项目,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应当与首期住宅建设项目同步建成交付使用,且不得拆分。确实无法安排在首期的,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前同步建设完成。
同步验收方面:明确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未经规划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阶段,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各区县相关部门另行指定的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应当通知民政部门参与联合验收。
同步交付方面:明确建设单位应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和有关建设资料无偿移交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签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移交协议书。
管理使用方面:规定各部门根据职责和分工,加强对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后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渝悦养老”行动,着力打造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加快构建与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相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人需求相匹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满足全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将《细则(送审稿)》报市司法局审查合法性,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发文实施。
二是加快“十五五”重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心城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人均养老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根据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需求变化,逐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或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安排。
三是建立健全利用闲置资产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操作办法,采取REITs、PPP、老旧小区改造、国有平台公司建设等方式盘活各类闲置资产用于养老服务,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高效利用。
四是加快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衔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等工作,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
五是发挥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作用,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完善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利用,建设“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
此复函已经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2日
联 系 人:阮军
联系电话:023-89188072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