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勇杰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康规范发展养老机构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235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人行重庆市分行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重庆于199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5年,是西部地区第一个进入老龄社会的城市。“七普”数据显示,我市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西部第一,已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2024年,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81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2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07.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7.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全球化为主题的现代化发展变革步伐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结构、消费理念、社会角色都发生了较大改变,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安享晚年,逐渐被社会公众接受,正在成为一种时尚。近年来,我市按照“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全面落实建设补贴、税费减免政策,不断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从2018年开始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千百工程”,2019年提档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养老机构数量井喷式增长,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已有1700多家。
正如委员所言,我市养老机构发展还存在“准入管理有待完善,监管责任落实还有差距,金融工具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确实是制约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您提出的“加强事前备案管理、提升日常监管能力、升级数字治理能力、完善养老金融供给”建议很有针对性,对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负有养老机构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强登记备案管理。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抓取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并推送区县民政部门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分备案、登记未备案、登记但实际未开展或不具备条件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类别统计。协调登记管理部门督促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内容但实际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内容。
二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启动部署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养老服务相关资金审核、发放、管理,落实养老服务扶持优惠政策,养老机构服务监管等三方面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增强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养老服务制式合同网签,开展养老机构预收费“提存公证”试点,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收取、管理、使用、退费的全链条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检查。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智能健康监测等现代科技手段。
四是强化养老服务安全管理。深化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整治,推动解决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养老机构历史遗留问题。联合市委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形成协同配合监管、信息及时共享、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
五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支持区县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持续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宣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申报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六是实施养老服务数字赋能行动。开展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健全“渝悦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出养老地图网上预约、电子合同公证提存等应用场景,探索设立重庆市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指数。推动区县设置养老服务应急呼叫座席,与基层智治平台等全面贯通。
七是完善养老金融供给。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养老机构发展需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开发适合养老机构的信贷产品,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满足不同发展阶段养老机构的融资需求。
此复函已经我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1日
联 系 人:阮军
联系电话:023-89188072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