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建议》(第1252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留守儿童是儿童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对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关心留守儿童,让他们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近年来,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秉持“最有利于儿童”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健全完善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合法权益。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受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基层服务力量薄弱等客观因素制约,当前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在监护责任落实、心理健康服务、安全风险防控、救助帮扶服务等方面仍存在亟待补齐的短板。您提出健全完善监护体系、全面提升精神素养、加强安全防护水平、开展源头帮扶服务、加强对留守儿童教育帮扶等建议,既精准切中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又前瞻性把握了新时代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发展方向。这些具有高度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我们破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瓶颈提供了重要思路,我们予以认真研究,充分吸纳。
一、关于健全完善监护体系事项
您提出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强化政府兜底监护,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建议,切中了当前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键,对我们的工作给了很多启发。目前,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利用外出务工父母返乡等时节,开设教育专题讲座、安全教育课堂、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组织留守儿童父母学习儿童教育、侵害预防和保护的相关知识,优化儿童的监护环境。同时,教委、妇联、学校等为留守儿童家庭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建设社区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二是强化监护责任监督。督促区县民政部门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加强走访排查,增加探访频次,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监护和生活状况。加强留守儿童委托照护情况监督,指导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引导儿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对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联合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配合公安等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强化政府兜底监护。持续加强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增效,对突发紧急情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留守儿童,依法履行好收留抚养职责,并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积极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发挥场地、资源等优势,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及家庭提供日间照料、早期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社会化服务。四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和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支持儿童类社会组织参与开展心理关爱、亲子研学、技能培训等多样化服务。积极引导慈善力量帮扶救助困境和留守流动儿童,形成“边城护苗”“童心飞扬”“足够爱你”“碚爱童盟”等特色品牌,为留守儿童针对性提供阅读指导、运动游戏、精神陪伴等服务,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但是,目前我们对拒不配合签订责任书、接受后续监管的家长和监护人,尤其是有监护能力却不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缺乏具有约束力的惩戒措施,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下一步,将配合司法部门完善监护惩戒相关机制,力争破解监护缺位、监护不力难题。
二、关于全面提升精神素养事项
您提出要结合不同年龄段留守儿童的认知水平和特点,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其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等建议,我们高度认同其现实必要性,正在着力推进留守儿童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重点从三个维度深化实施。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政策宣讲进村(居)等宣传活动,采取专题活动、组织现场宣讲等形式,在重庆日报、《重庆晨报》、华龙网等主流媒体对全年龄段儿童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引导留守儿童养成文明习惯、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推出“渝儿有方”家长成长课程,组建“渝好”欢唱、欢跑团,依托“渝好空间”“童心港湾”“阳光驿站”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轻松欢快的文体活动中感知幸福、滋养心灵、强健体魄。二是着力构建责任共同体。印发《重庆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社会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和“读经典我思考”主题活动,引导学校围绕城乡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打造市级德育品牌。推进“‘逐光成长’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程”和“师生心理健康护航平台”纳入教育强市规划,将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各方面积极作用,共同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积极提供科学诊疗服务。印发《重庆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方案》,医教协同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工作,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和应对生活挑战的能力。持续推进城乡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公立儿童医院设置精神(心理)科占比分别达到80%、61%、57%。开通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提供全天候的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及科普宣传等服务,2024年处理未成年心理咨询285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面向留守儿童群体的宣传工作,主动借助新兴媒体,广泛运用各类阵地,宣传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理念、方法和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儿童正确看待成长过程中的身心烦恼,指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心理健康常识,理性看待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纾解儿童心理“疙瘩”,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关于加强安全防护水平事项
您提到要强化安全教育引导、安全风险防范和网络保护工作,做好宣传教育、风险排查整治、防网络沉迷的建议非常好,正是留守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联防联控。推动市政府妇儿工委建立重庆市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市政府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妇联等部门印发《重庆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实施《重庆市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办法(试行)》,落实安全教育引导、安全风险防范、强化网络保护职责任务。二是加强安全风险防范。聚焦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成长过程六大风险隐患,持续推进依法打击、环境整治、分类关护、自我保护、宣传引导共同发力,协同部署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全力压降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校未成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三类案(事)件。开展环境治理,准确摸排严重不良行为、不良行为、心理困境、家庭困境、家庭监护困境等留守儿童在内“五类”重点关护未成年人,全覆盖开展“一人一策一专班”关爱帮扶,推动形成“青少年关爱驿站”“杜鹃花开”“守未驿站”“树洞口袋”“非在校未成年人服务管理”等经验做法,留守儿童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落地见效。三是加强网络保护工作。配合网信部门推动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列入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的重点人群;开展“清朗”系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网络暴力、网络欺凌、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推进未成年人模式建设,规范网上涉未成年人信息呈现,严管违规内容、严打违法行为、严防新兴风险;统筹网络媒体和商业平台围绕“儿童普法宣传教育”,策划推出一批图文、动漫、短视频、海报等网络精品,面向儿童开展网络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环境,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政法、网信、教育、公安等部门持续强化留守儿童安全守护工作,全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守护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关心关爱儿童心理健康、着力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探索实施结对关爱帮扶,织密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成长防护网。
四、关于开展源头帮扶服务事项
您提出各地政府要积极落实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系列政策,开展职业培训、提供专项就业岗位的建议,也是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的工作。目前,我们配合人社等相关部门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帮扶服务:一是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人社部门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到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二是发挥重庆市农民工新市民培训基地等平台作用,加强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职业培训,帮助提升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三是强化就业导向,做好农村留守妇女的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向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方面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持续加大源头帮扶服务,面向留守儿童父母的职业培训,大力发展乡村经济,推动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业,吸引更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
五、关于加强对留守儿童教育帮扶事项
教育是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键一环,事关儿童的长远发展,您提到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帮扶,给予他们更多关爱的建议,也是我们一直在积极推进的工作。目前,我们的教育帮扶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落实教育资助。在义务教育阶段,通过比对下发脱贫家庭、监测对象、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按现行资助政策落实资助。在高等教育阶段,接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按照每人每学年10000元、8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直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学业。二是强化控辍保学。健全“1+N”联控联保长效工作体系,推进落实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机制;精准摸排城乡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对其就学情况开展实时监测和针对性教育关爱,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防止因学习困难而辍学;通过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义务教育入学率提升至98.99%。三是加强结对帮扶。开展“渝好妈妈”结对关爱服务,招募爱心妈妈8万名,分类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18万人次。推出“一对一”困难关爱、“多对一”重点关爱、“多对多”团体关爱模式,形成协同联动、形式多样、动态管理、广泛参与的关爱服务格局,确保结对关爱应结尽结。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学龄留守儿童摸排保障,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确保留守儿童应保尽保;推动财政等相关部门统筹用好中央、市级、区县本级财政资金,发挥资金效益,为留守儿童教育帮扶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等各类社会资金、资源、志愿力量投向偏远区县,支持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全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复函已经阚吉林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马书敏
联系电话:023-8856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