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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11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5〕16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5-05-06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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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内生型农村互助养老的建议》(第0211号)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社会工作部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比较严峻,目前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市民政局着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加大养老服务资源投入,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难题。

(一)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一是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街道、乡镇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村建互助养老点”要求,全市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735个,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近8000个,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二是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开展乡镇敬老院“热水供应常态化、生活寝具标准化、卫浴空间适老化”“三改”行动,改造升级乡镇敬老院564家,674家乡镇敬老院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平均服务项目从13项增至46项。三是推进区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设。对具备集中照护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或养老机构实施失能照护环境升级改造,为区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等服务。目前,全市新改建成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52所、床位8000余张。

(二)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发挥“机构医养”服务优势,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行为,打通养老中心老年人就医和医疗机构老年人托养的双向绿色通道,依托“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3种服务模式,为18384名入住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位一体的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年均提供医疗服务约28万人次。2024年底,全市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76家,医养床位5.2万张,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签约2218对。

(三)推行互助养老模式。推行农村“四有五助”互助养老模式,依托原有农村幸福院、闲置农房等建设农村互助养老点,利用公益性岗位配备“护老员”,结对帮扶居家失能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探索“时间银行”等制度,涌现出低龄照顾高龄、村集体赋能加持、慈善+养老双向融合、“自媒体能人”参与等多种实践模式,实现每个村有“一个互助养老点”、有“一个人定岗服务”、有“一支志愿队伍”、有“一套结对帮扶机制”,开展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等五助服务,每年累计提供服务70余万次。

(四)健全保障机制。一是完善资金保障。特困老人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标准为975/月。市级层面对每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给予建设补贴100万元。区县层面,结合区县财力情况,分类发放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按照120/人的标准补贴农村敬老院综合责任险费用。二是完善政策保障。修订《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从立法层面规定由民政部门对特困人员给予救助供养。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保障特困人员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访服务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各区县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福利中心等建立县级综合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整合设立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发挥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作用,引导资源向居家社区下沉。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将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村庄规划。

(二)加强农村养老支付保障。一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二是促进老年人就业,设置公益性岗位,为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增加老年人收入,让农村老年人在“老有所为”中实现“老有所养”。

(三)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一是优化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公立综合性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开展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二是夯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加强上下联动,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三是增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创新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推动数字健康建设,建立完善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推广数字医养、数字老年健康管理服务。

(四)引导志愿服务力量进入养老领域。一是拓展社会资源。鼓励区县结合实际设置社区基金,指导区县建立健全社区基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鼓励为优秀互助养老项目、机构和个人提供资金支持。二是推动数字化建设。加快建设“渝悦养老”“志愿重庆”数字化应用,推动志愿服务数据的汇集、共享和应用,进一步规范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服务项目发布和志愿服务效果评价。

(五)健全完善农村互助养老体系。一是创新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摸清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底数,区分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互助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发展农村老年协会、养老理事会等为老服务志愿组织,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为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保健、娱乐、探访关爱等互助养老服务。二是健全城乡养老服务协同。推动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流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养老一体化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阚吉林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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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马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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