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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5-00582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5〕19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5-05-08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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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麒麟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嵌入式养老机构”专项整治的建议》(第023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全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依托社区主体,整合利用社区存量资源,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社区助餐等服务的功能性设施。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有助于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打通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最后一米”;有助于满足老年人依托社区居家接受专业照护服务的需求;有助于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多点布局,更好适配社区居家老年人用餐需求;有助于养老服务机构等运营主体服务下沉,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2023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3121号),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作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纳入其中予以高位统筹推进。2024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对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服务功能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宜为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等生活照护服务,宜设置具有短期托养功能的护理型养老床位,为老年人提供短期生活照护和康复服务。养老服务功能的每床位建筑面积≥35平方米,提供养老服务功能的嵌入式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并对养老服务功能的建筑布局提供了设计指引。针对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嵌入式照护等服务缺乏,与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不适配等养老服务发展突出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整合周边场地设施等资源,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增强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能力,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重点内容。

《意见》印发以来,市民政局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任务,加快推动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落地落实,努力打造“家门口”便捷养老服务。在中心城区划定91515分钟养老服务圈,填平补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让老年人居家享受更加便捷可及、更加精准专业的养老服务。

一、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建议

近年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建立完善权责清晰、重点突出、体系完备、全面覆盖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将其作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加快构建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一是强化常态监管,落实“日周月”制度,将服务质量安全、从业人员监管等41项内容纳入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范围。二是强化质量监管,建立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叶级评定“双评价”机制,制定养老服务地方标准17个,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强制性国家标准达标率达96.55%三是强化重点监管,持续开展养老领域三年攻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火灾防控“除险清患”、畅通“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历史遗留问题大起底等专项行动,近三年部门联合督导456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229个,依法关“黑机构”24家。四是强化资金监管,探索养老机构制式合同网签和预付费提存公证新模式。五是强化信用监管,将被依法采取司法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切实保障老年人及养老服务机构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积极借鉴市住房城乡建委专项整治群租房安全的经验,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常态化开展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攻坚,建立养老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核实-整改-处置”闭环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着力消除监管盲区。

二、关于转化部分违规主体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有关要求,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查处。当前全市还存在一些未经登记备案、擅自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极大。为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既管合法,也管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养老服务领域“黑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将登记已备案、登记未备案及未经登记备案擅自从事养老服务的场所全部纳入排查范围进行起底排查,摸清辖区内未经登记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活动场所情况,梳理场所位置、使用房屋性质、收住老年人数量、收费价格、工作人员等信息,分析其在消防、食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区分经营性质及时抄告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编办查处。2024年,全市先后开展2轮拉网式排查,累计排查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项目的市场主体1900余家、养老服务机构1700余家,实现市场主体风险排查全覆盖。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工作原则,加强对登记未备案、未经登记备案擅自从事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的分类处置。一是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养老机构登记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主动抓取、定期推送新增市场主体信息。二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服务活动场所,指导区县民政部门形成处置建议方案专题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研究处置。三是对已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未办理备案的机构场所,由当地民政部门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督促指导其补正完善备案材料,及时办理备案。           

此复函已经阚吉林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民政局

                             2025430

联系人:谭竞

联系电话:023-89188324,023-89188325(传真)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