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我市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支持体系的建议》(第1028号)收悉。经与市医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研究办理,您所提关于建立分级分类“喘息服务”长效机制、强化照护者能力提升与心理关爱、破解长远安置焦虑、完善后续保障机制、推广“五社联动”帮扶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事项正在研究解决;关于对吸纳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者就业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事项,涉及上级国家机关职权,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反映。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分级分类“喘息服务”长效机制事项
该建议正在研究解决。我市已初步建立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依托、集中托养为支撑的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并将“喘息服务”理念融入现行政策。目前已出台《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规〔2025〕3号),将“以老养残”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及三级、四级智力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服务范围,允许家庭自愿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并获取补助,从而阶段性缓解照护压力。“十四五”期间新建残疾人服务设施7个,建成具备日间照料、康复服务、辅具租赁等功能的“渝馨家园”664家,部分站点已实际承担临时照护职能。
针对您提出的明确服务对象与标准、拓展服务供给渠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的建议,我局将以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重要抓手,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托养照护补助政策。对就业年龄段未安置就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以消费券形式实行居家照护、日间照料、集中托养分类补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照护经济负担。二是加快完善日间照料服务网络。结合人口密度科学布局街道(乡镇)服务点位,推动日间照料站点与社区养老机构资源共享、服务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站点增设临时照护床位,补齐就近照护服务短板。三是深化家庭无障碍改造提质。坚持按需施策、个性化实施,持续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优化居家照护硬件条件。四是推广互助式就近照护服务。针对重度残疾人居住分散区域,以村(社区)为单元设立邻里互助服务点,就近引导轻度残疾人或热心居民作为辅助照护员,常态化提供生活照料、事务协助等上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关于强化照护者能力提升与心理关爱服务事项
该建议正在研究解决。我市已开展一系列照护者支持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补贴性培训目录,2025年开展相关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市残联联合市人力社保局举办托养服务技能竞赛,累计培训400余人次。“十四五”期间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7225户,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康复护理上门服务。全市优化组建“3+1+1+N”家庭医生团队1.01万个,对残疾人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并已开通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提供24小时心理支持。
针对您提出的开展专业化技能培训、搭建全方位心理支持体系、建立照护者互助支持网络的建议,我局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
一是加大照护技能培训力度。持续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补贴性培训目录,鼓励有意愿的家庭照护者参加养老护理员、长期照护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继续举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升服务水平。二是统筹兼顾医疗健康保障与心理关怀服务。依托全市优化组建的“3+1+1+N”模式家庭医生团队,为残疾人家庭持续提供便捷的居家护理和康复指导;同时发挥重庆市已开通的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作用,为有需要的照护者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三是集聚专业社会服务力量。依托“渝馨家园”“渝康家园”服务阵地,积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和社工力量参与,鼓励探索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沙龙、减压活动、互动交流等多元化心理关爱服务。
三、关于破解长远安置焦虑、完善后续保障机制事项
该建议正在研究解决。我市着力构建多层次托养照护服务网络,市残联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十四五”期间累计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11.2万人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确定存在争议的,由民政部门依法履行指定监护人职责;不具有法定监护资格人员的,由民政部门兜底担任监护人。对生活不能自理、监护人确实无法履行照护责任的重度残疾人,可按照本人或者监护人的意愿依法委托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构进行照护。
针对您提出的试点特殊需要信托、健全专业化托养服务体系、建立监护衔接保障机制的建议,我局将分步推进:
一是优化服务供给。建立需求摸排和评估机制,推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日间为依托、集中为专业支撑的三位一体城乡全覆盖的服务体系,推进辅助性就业与残疾人托养服务融合发展。二是强化特殊家庭兜底保障。加大对“老年父母+残疾子女”、一户多残、独居空巢等照护能力不足家庭的支持力度,落实好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范围。三是统筹推进服务阵地提档升级。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培育打造1—2个市级残疾人托养照护示范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区县新建、改扩建综合性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机构;引导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延伸拓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功能,常态化接收安置重度残疾人,补齐重度残疾人群体照护保障短板。四是健全完善多元政策联动机制。逐步探索将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纳入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统筹做好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以及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五是稳步探索特色长效保障路径。对您提出的特殊需要信托制度探索,我局将积极跟进国家顶层设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金融机构稳妥研究探索相关路径。
四、关于优化社会协同支持环境事项
除税收减免事项另行答复外,该建议其他内容正在研究解决。我市已建立民政、残联双牵头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协调机制。通过“渝快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残疾人两项补贴已实现“全渝通办”“跨省通办”,申请人可由本人自愿在全国任意乡镇(街道)或相关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有效提升了政策触达效率。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按市场化原则参与托养服务,鼓励社区慈善基金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倾斜。市人力社保局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明确对企业吸纳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者等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
针对您提出的推广“五社联动”帮扶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政策精准触达的建议,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医保局等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二是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推动将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纳入全市“残疾人服务一件事”集成办理场景,由基层网格员、残联专干等主动对接符合条件的家庭,精准推送政策信息。三是激发社会参与活力。继续落实企业吸纳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者就业的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式参与托养照护、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四是健全机构保障政策。对投保综合责任险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构,拟按投保托养照护残疾人人数每年给予补助,待《若干措施》正式印发后执行。五是汇聚慈善帮扶力量。积极引导社区慈善基金、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设立托养照护专项基金,打造慈善项目品牌,营造全社会关爱重度残疾人家庭的良好氛围。六是拓展基层服务载体。鼓励各区县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社会资源“五社联动”帮扶模式,完善重度残疾人服务需求摸排和评估机制,提供上门助医、无障碍改造、事务代办等服务。
五、关于给予企业税收减免优惠事项
您提出的对吸纳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者灵活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的建议,涉及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限,属于中央事权。市财政局将会同我局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努力争取政策支持。在地方权限内,我局将持续通过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组合措施,切实减轻相关企业负担,鼓励其吸纳照护者就业。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刘晓年副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0日
联 系 人:郭若梅
联系电话:18328085849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
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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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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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事 项 |
1 |
出台《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规〔2025〕3号),将“以老养残”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及三级、四级智力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服务范围,允许家庭自愿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并获取补助,从而阶段性缓解照护压力。 |
2025年4月27日 |
市民政局 |
郭若梅18328085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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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
1 |
出台《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若干措施》 |
2026年12月前 |
市民政局 |
郭若梅183280858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