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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洋名、企业名、商标名作为地名吗?
答:
不可以。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五)款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六)规定,“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但是地名命名所用的字、词与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不存在特定联系的除外。”
地名更名后,群众的身份证照经费是群众自己承担吗?
答:
不是。《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作出地名命名、更名和废名决定,导致相关证件的地名信息变更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单位和个人的申请,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免费提供换发证照等服务。”
地名标志应在什么时候设置完成?
答:
《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地名标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设置完成;其他地名标志应当自地名批准之日起六十日内设置完成。”
哪些范围应该使用标准地名?
答:
《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下列范围内必须使用标准地名:(一)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三)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各类公文、证件;(四)辞书等工具类以及教材教辅等学习类公开出版物;(五)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标准地名的其他情形。”
什么是标准地名?
答:
经依法批准的地名为标准地名。《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地名的使用应当标准、规范。地名的拼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经依法批准的地名为标准地名。”
哪种情况下可以启动更名程序?
答:
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地名不符合当地历史文化传统、公序良俗要求的,可以启动更名程序。《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地名不符合当地历史文化传统、公序良俗要求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依职权启动地名的命名、更名程序。”
地名可以使用外文拼写吗?
答:
不可以。地名拼写应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地名的使用应当标准、规范。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按照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则拼写。”
地名可以随时更名吗?
答:
不可以。《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地名依法命名后不得随意变更。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因行政区划变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调整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的,应当及时更名。”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是向民政部门申请吗?
答:
不是,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六)款规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批准。”《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五)款规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市、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的意见后批准。”
申请地名命名、更名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
申请书。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地名命名、更名时应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材料:(一)命名、更名的方案及理由;(二)地理实体的位置、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三)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地名命名、更名?个人可以申请吗?
答: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申请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提交申请书。”个人不能申请地名命名、更名的。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地名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
    (一)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    (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集镇、自然村(寨)名称;    (四)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地名称;    (五)道、路、街、巷名称;    (六)开发区、园区名称;    (七)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    (八)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及其他设施名称;    (九)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名称;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地名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的核心举措是什么?
答:
    (一)明确申请、受理、审核、审批主体。    (二)明确审批期限。    (三)实行备案公告。    (四)细化命名更名要求。    (五)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和意见征求。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地名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重庆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程》    《重庆市标准地名命名更名规范》    《重庆市地名命名更名综合评估制度》    《重庆市地名管理专家论证制度》    《重庆市地名管理意见征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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