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发改委、民政部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下列人员将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一是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二是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证明的;三是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四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民政部门对严重失信名单进行管理。民政部基于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严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