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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30
  • 发布日期
  • 2020-01-30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公开信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公开信
日期:2020-01-30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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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服务对象:

新年伊始,湖北武汉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特向广大市民及服务对象公告如下:

一、调整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行政服务中心将于2020年2月3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起正常对外服务。

二、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卫生防疫。行政服务中心是人流量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我们将加大公共区域消毒防护力度,每天对服务大厅环境、办公桌椅和办公设备进行消毒,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筑牢防疫防线,工作人员将全员采取防护措施上岗。

三、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办件模式。建议广大市民、服务对象尽量选择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cq.gov.cn)在线申报办理,避免人员聚集(操作指南附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为:办事群众注册后网上提交—初审通过—将相关材料原件邮寄至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结束—证书材料等邮寄回预留地址。建议广大市民、服务对象提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办理业务。

四、积极配合加强个人防护。建议确需到我局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市民朋友,提前向行政服务中心预约。在预约时间内进入办事大厅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您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疫情检测、实名登记,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我们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请您在办事过程中避免聚集,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安全间距。离开大厅时,请您按要求妥善处理好用过的纸巾和口罩。敬请市民朋友、服务对象理解、支持和配合。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市民的全力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祝广大市民、服务对象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市民政局一楼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1121)。

附:重庆市社会组织网上办事使用指南


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1月30日 


重庆市社会组织网上办事使用指南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1.打开重庆市政府官网 http://www.cq.gov.cn/,点击进入“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

2.未注册用户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相关个人用户注册;已注册个人用户点击“登录”。

3.登录后,选择“个人办事”-“市民政局”。

4.根据申请社会组织类型,选择相应的在线办理。

5.在办事指南中下载相关材料填写、签字、盖章后,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相关表格,上传附件。完成后提交。注意:附件中有盖章和签字的材料需上传扫描件或者清晰的照片(如主管单位批文、含理事会成员签字的会议纪要等),无签字盖章的材料上传电子版资料(如会员名单等)。

 6.网上可查询办件状态,如材料不全需在线补充相关资料。

 7.初审通过后、准予许可前,请将相关材料原件3份,邮寄至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 489 号市民政局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188030);如发现原件材料与网上审批材料不符,该事项将不予许可,并将申办人纳入不诚信名单;材料一致,发放证书,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将有关材料邮寄回。


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登记

1.打开重庆市政府官网 http://www.cq.gov.cn/,点击进入“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

2.未注册用户点击右上角“注册”单位用户注册(单位类型为社会组织);已注册单位用户点击“登录”。

3.登录后,选择“法人办事”-“市民政局”。

4.根据申请社会组织业务类型,选择相应的在线办理。

5.在办事指南中下载相关材料填写、签字、盖章后,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相关表格,上传附件。完成后提交。注意:附件中有盖章和签字的材料需上传扫描件或者清晰的照片(如主管单位批文、含理事会成员签字的会议纪要等),无签字盖章的材料上传电子版资料(如会员名单等)。 

6.网上可查询办件状态,如材料不全需在线补充相关资料。 

7.初审通过后、准予许可前,请将相关材料原件3份,邮寄至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 489 号市民政局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188030);如发现原件材料与网上审批材料不符,该事项将不予许可,并将申办人纳入不诚信名单;材料一致,发放证书,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将有关材料邮寄回。


重庆市社会组织网上办事使用指南(图文版)下载

重庆市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