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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3-00279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5
  • 发布日期
  • 2023-06-25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渝民〔2023〕10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3-06-2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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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现将新修订的:《全市性自然科学类及交叉边缘学科社会团体评估指标(2023年版)》、《全市性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2023年版)》、《全市性专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2023年版)》、《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2023年版)》、《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2023年版)》、《全市性异地商会评估指标(2023年版)》、《重庆市基金会评估指标(2023年版)》、《重庆市社会科学类民办研究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2023年版)》、《重庆市民办非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市级)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2023年版)》、《全市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2023年版)》、《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通用型评估指标(2023年版)》等十一类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予以公布实施,原印发的全市性相关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同时废止。

                          重庆市民政局

                         2023616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

1.全市性自然科学类及交叉边缘学科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

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以上领导)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一、党建工作(12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50)

(四)法人资格(5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10

10.年末净资产(10)

(20)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注册资金。

10

11.办公条件(15)

(21)有不小于3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用房。

10

二、基础条件(150)

(22)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工作人员(10)

(23)常设办事机构配备与本团体开展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为专职,并按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或公开选聘。

10

13.涉税事项(5)

(24)涉税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5)章程文本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5

(26)章程载明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体现自然科学或交叉学科类社会团体的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27)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六)登记备案(20)

16.登记事项(10)

(28)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手续完备。

10

17.备案事项(10)

(29)各项备案事项(即负责人、由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报批手续、监督机构及成员、印章式样、银行账户等)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0)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名称

2

(31)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2)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团体及其活动管理

2

(33)未入会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社会团体活动

2

二、基础条件(150)

(八)遵纪守法(50)

19.年检年报(20)

(34)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10

(35)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10

20.遵纪守法(10)

(3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10

21.重大事项报告(20)

(37)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社团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38)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5

(39)①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②开展与其他组织合作,③召开涉外业务会议,④组团出国(境)考察,⑤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活动,⑥举办论坛研讨会⑦涉外的业务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5

(40)①承办重大研究课题,②召开大型会议,③实施资助(捐赠)项目,④举办展览会,⑤开展产品促销活动,⑥开展大型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相应手续。

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秘书长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290)

(九)权力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2.会员(代表)大会设立和召开(5)

(41)依照章程设立并召开会议。

5

23.履行决策权力(10)

(42)按照章程或会议制度规定,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费标准、章程修订等,并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10

24.按期换届(5)

(43)依照章程规定按时实施会员(代表)大会换届。

5

(十)监督机构设置及履职(15)

25.监事(会)设立(5)

(44)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岗位。本团体负责人、理事会成员、秘书处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5

26.监事(会)履职(10)

(45)依照章程履行职责。

10

(十一)执行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7.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产生及成员数(10)

(46)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产生(选举、罢免)符合章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成员数符合相关规定比例;成员涉及报批的须按其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手续。其中负责人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任职条件及任职程序符合章程及有关规定。

10

28.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职(10)

(47)依照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设常务理事会的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并履行相应职责。其中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十二)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及履职(10)

29.设立及调整(5)

(48)设立或调整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履行相应民主议事程序,并与本团体业务活动相适应。

5

30.管理及履职(5)

(49)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日常运转及管理有序,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分支(代表)机构在本团体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5

(十三)工作运行(65)

31.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0)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32.社团中长期规划(10)

(51)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10

33.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

(5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

34.内部业务或项目管理(30)

(53)业务范围符合要求。开展业务活动事项与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10

(54)制定有项目或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或项目运作规范。每项业务活动有实施方案。事先或事后履行内部审议工作程序,有项目质量和绩效监管和评估,有奖惩,有项目档案。

20

35.外部活动管理(10)

(55)制定外部活动管理制度。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及业务培训等。

5

(56)依照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制定涉外工作制度,开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内外合作、交流与协调活动,并事先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5

三、内部治理(290)

(十四)会员管理(15)

36.会员数量(5)

(57)会员数量达到规定要求,不低于50人(个)。

5

37.会员管理制度(5)

(58)会员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建有会员信息数据库,会员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38.会员入、退会(5)

(59)发展会员与本团体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符合章程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完备。

5

(十五)人力资源管理(30)

39.岗位管理(10)

(60)制定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用、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10

40.薪酬福利管理(10)

(61)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各项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等待遇落实到位。

5

(62)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5

41.专职工作人员结构(6)

(63)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人员占30%以上。

3

(64)专职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占50%以上。

3

42.志愿者队伍建设(4)

(65)在规定的网站建立有与本团体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建有志愿者队伍建设办法或制度,志愿者配置合理、招募及管理规范。

4

(十六)财务资产管理(80)

43.会费管理(5)

(66)制定或修订会费标准实行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票决制,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将决议向全体会员公开,会费收支纳入会计核算并向会员提供查询服务。

5

44.财务工作人员(9)

(67)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68)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4

45.财务管理(56)

(69)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往来款定期核对制度、费用报销制度、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相关内容)。

10

(71)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8

(72)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10

(73)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

5

(74)经费来源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5

(75)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符合本团体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

5

(76)资金使用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未在会员或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等。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46.资产管理(5)

(77)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47.财务审计与监督(5)

(78)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团体进行财务审计。社会团体换届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年检(年报)被抽检年份须进行财务审计。落实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5

三、内部治理(290)

(十七)档案管理(5)

48.档案管理(5)

(79)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柜保存档案,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存放有序。

5

(十八)证章管理(10)

49.证书管理(5)

(80)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凡实行有效期管理的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证书保存完好。

5

50.印章管理(5)

(81)制定并有效执行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保管印章。

5

(十九)宣传(10)

51.宣传(10)

(82)积极开展媒体宣传。社会团体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83)建立本团体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二十)风险防控(10)

52.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84)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制定情况

5

53.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85)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未发生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事件。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团体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专职人员数量未达到5人及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一)治理绩效(60)

54.领导力(20)

(86)会长理事长及领导班子成员即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87)秘书长协调运作能力强。

10

55.凝聚力(20)

(88)会员增长率呈正常发展趋势;会员数达到本学科专业领域群体的70%以上

10

(89)会员对本团体业务活动的参与率、会费收缴率达到70%以上。(章程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议规定免除会员会费的除外)。

10

56.经济绩效(20)

(90)年平均收入状况与服务能力相适应。年平均收入超过30万元,同时未显著超过服务能力所能承载的规模。

20

(二十二)服务绩效(230)

57.服务会员(60)

(91)人才举荐。组织参与院士候选人推荐、全国性社会组织奖项评选等活动,向市级部门举荐优秀科技人才,组织开展表彰奖励等活动。

20

(92)开展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活动。

10

(93)为会员提供本团体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专业性服务。

10

(94)为会员提供展示技能才华、体现自身价值、沟通学习交流、提升专业素养平台。

10

(95)为会员优先提供各类优惠或免费服务。

10

58.服务行业专业或学科、学术(120)

(96)每年举办学术活动年会。

10

(97)学术活动规格。

20

(98)学术活动质量。

20

(99)每年召开专委会学术会议。

10

(100)依照中长期学术研究规划每年组织实施或承担课题研究。

20

(101)出版编辑学术刊物。

15

(102)组织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或咨询服务主题活动。

5

(103)参与市级突发事件处置科普活动或“缤纷节日”、科技进社区等活动。

5

(104)培养本学科学术人才,推进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应用、普及等工作业绩。

5

(105)开展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调研、论证、信息采集、数据调查、统计分析、发布学科建设信息等活动等工作。

5

(106)为改善本学科或专业发展环境或推进本学科本专业发展建设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5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二)服务绩效(230)

59.服务政府(50)

(107)参与“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协同创新研究、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研究等发展战略和其他市级重大科技专题建设。

10

(108)建立本学科或专业领域专家团队智库,并成为政府主导的决策咨询服务智库,或支持政府专家智库建设等。

10

(109)协助或配合政府引导本团体会员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实施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

(110)开展沟通、协调会员群体与政府、社会之间关系的活动,发挥政府与本团体会员群体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5

(111)建议制订或参与制定与本专业学科有关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社会建设方案设计、社会治理实施规则等。

5

(112)本团体提出专业性建设性意见,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参考。

10

(二十三)社会责任(35)

60.慈善公益(25)

(113)运用本团体学科或专业领域资源,组织实施服务社会、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等活动。

5

(114)组织本团体会员群体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慈善、救助、环保等社会公益活动。

5

(115)组织本团体会员群体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或援藏的公益活动

5

(116)组织本团体会员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等社会建设活动。

5

(117)组织本团体会员运用本团体学科或专业领域资源,向社会大众提供有助于提升生活品质或推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相关活动。

5

61.社会政策响应(5)

(118)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62.应急响应(5)

(119)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二十四)诚信自律(15)

63.诚信自律工作和成效(15)

(120)制定和实施本团体学术道德建设和诚信自律制度。

5

(121)组织或参与实施本团体学术争议处置规则、专业领域的专业规范、技术或服务标准建设。

5

(122)组织或参与实施本团体涉及的学科或专业领域职业道德建设有成效。

5

(二十五)信息公开(20)

64.信息公开(20)

(123)公开登记事项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机构设置情况、各项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5

(124)公开理事会班子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负责人会长或理事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

5

(125)公开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依照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实施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5

(126)公开接受捐赠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接受捐赠及其使用情况,包括公益活动情况及支出明细和涉及相关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六)内部评价(30)

65.会员评价(10)

(127)会员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66.理事评价(5)

(128)理事会理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67.监事评价(5)

(129)监事会监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68.员工评价(10)

(130)员工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二十七)外部评价(40)

69.登记机关评价(20)

(131)登记机关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20

70.业务主管单位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评价(10)

(132)主管单位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71.公众评价(10)

(133)公众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近两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八)获奖表彰(10)

72.获得表彰奖励(10)

(134)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1


2.全市性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以上领导)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50)

(四)法人资格(5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10

10.年末净资产(10)

(20)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注册资金。

10

11.办公条件(15)

(21)有不小于3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用房。

10

(22)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工作人员(10)

(23)常设办事机构配备与本团体开展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为专职,并按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或公开选聘。

10

13.涉税事项(5)

(24)涉税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5)章程文本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5

(26)章程载明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体现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的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27)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六)登记备案(20)

16.登记事项(10)

(28)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手续完备。

10

17.备案事项(10)

(29)各项备案事项(即负责人、由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报批手续、监督机构及成员、印章式样、银行账户等)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0)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名称

2

(31)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2)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团体及其活动管理

2

(33)未入会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社会团体活动

2

(八)遵纪守法(50)

19.年检年报(20)

(34)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10

(35)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10

20.遵纪守法(10)

(3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10

21.重大事项报告(20)

(37)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社团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38)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5

(39)①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②开展与其他组织合作,③召开涉外业务会议,④组团出国(境)考察,⑤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活动,⑥举办论坛研讨会⑦涉外的业务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5

(40)①承办重大研究课题,②召开大型会议,③实施资助(捐赠)项目,④举办展览会,⑤开展产品促销活动,⑥开展大型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相应手续。

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秘书长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290)

(九)权力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2.会员(代表)大会设立和召开(5)

(41)依照章程设立并召开会议。

5

23.履行决策权力(10)

(42)按照章程或会议制度规定,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费标准、章程修订等,并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10

24.按期换届(5)

(43)依照章程规定按时实施会员(代表)大会换届。

5

(十)监督机构设置及履职(15)

25.监事(会)设立(5)

(44)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岗位。本团体负责人、理事会成员、秘书处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5

26.监事(会)履职(10)

(45)依照章程履行职责。

10

(十一)执行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7.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产生及成员数(10)

(46)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产生(选举、罢免)符合章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成员数符合相关规定比例;成员涉及报批的须按其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手续。其中负责人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任职条件及任职程序符合章程及有关规定。

10

28.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职(10)

(47)依照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设常务理事会的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并履行相应职责。其中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十二)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及履职(10)

29.设立及调整(5)

(48)设立或调整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履行相应民主议事程序,并与本团体业务活动相适应。

5

30.管理及履职(5)

(49)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日常运转及管理有序,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分支(代表)机构在本团体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5

(十三)工作运行(65)

31.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0)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32.社团中长期规划(10)

(51)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10

33.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

(5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

34.内部业务或项目管理(30)

(53)业务范围符合要求。开展业务活动事项与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10

(54)制定有项目或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或项目运作规范。每项业务活动有实施方案。事先或事后履行内部审议工作程序,有项目质量和绩效监管和评估,有奖惩,有项目档案。

20

35.外部活动管理(10)

(55)制定外部活动管理制度。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及业务培训等。

5

(56)依照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制定涉外工作制度,开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内外合作、交流与协调活动,并事先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5

(十四)会员管理(15)

36.会员数量(5)

(57)会员数量达到规定要求,不低于50人(个)。

5

37.会员管理制度(5)

(58)会员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建有会员信息数据库,会员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38.会员入、退会(5)

(59)发展会员与本团体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符合章程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完备。

5

三、内部治理(290)

(十五)人力资源管理(30)

39.岗位管理(10)

(60)制定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用、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10

40.薪酬福利管理(10)

(61)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各项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等待遇落实到位。

5

(62)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5

41.专职工作人员结构(6)

(63)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人员占30%以上。

3

(64)专职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占50%以上。

3

42.志愿者队伍建设(4)

(65)在规定的网站建立有与本团体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建有志愿者队伍建设办法或制度,志愿者配置合理、招募及管理规范。

4

(十六)财务资产管理(80)

43.会费管理(5)

(66)制定或修订会费标准实行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票决制,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将决议向全体会员公开,会费收支纳入会计核算并向会员提供查询服务。

5

44.财务工作人员(9)

(67)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68)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4

45.财务管理(56)

(69)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往来款定期核对制度、费用报销制度、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相关内容)。

10

(71)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8

(72)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10

(73)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

5

(74)经费来源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5

(75)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符合本团体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

5

(76)资金使用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未在会员或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等。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46.资产管理(5)

(77)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47.财务审计与监督(5)

(78)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团体进行财务审计。社会团体换届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年检(年报)被抽检年份须进行财务审计。落实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5

(十七)档案管理(5)

48.档案管理(5)

(79)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柜保存档案,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存放有序。

5

(十八)证章管理(10)

49.证书管理(5)

(80)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凡实行有效期管理的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证书保存完好。

5

50.印章管理(5)

(81)制定并有效执行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保管印章。

5

三、内部治理(290)

(十九)宣传(10)

51.宣传(10)

(82)积极开展媒体宣传。社会团体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83)建立本团体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二十)风险防控(10)

52.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84)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制定情况

5

53.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85)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未发生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事件。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团体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专职人员数量未达到5人及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一)治理能力(60)

54.领导力(20)

(86)会长理事长及领导班子成员即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87)秘书长协调运作能力强。

10

55.凝聚力(20)

(88)会员增长率呈正常发展趋势;会员数达到本学科专业领域群体的70%以上。

10

(89)会员对本团体业务活动的参与率、会费收缴率达到70%以上。(章程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议规定免除会员会费的除外)。

10

56.经济绩效(20)

(90)年平均收入状况与服务能力相适应。年平均收入超过30万元,同时未显著超过服务能力所能承载的规模。

20

(二十二)服务绩效(215)

57.服务政府(50)

(91)参与“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协同创新研究、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研究等发展战略和其他市级重大科技专题建设。

10

(92)建立本学科或专业领域专家团队智库,并成为政府主导的决策咨询服务智库,或支持政府专家智库建设等。

10

(93)协助或配合政府引导本团体会员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实施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

(94)开展沟通、协调会员群体与政府、社会之间关系的活动,发挥政府与本团体会员群体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5

(95)建议制订或参与制定与本专业学科有关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社会建设方案设计、社会治理实施规则等。

5

(96)本团体提出专业性建设性意见,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参考。

10

58.服务行业专业或学科、学术(120)

(97)每年举办学术活动年会。

10

(98)学术活动规格。

20

(99)学术活动质量。

20

(100)每年召开专委会学术会议。

10

(101)依照中长期学术研究规划每年组织实施或承担课题研究。

20

(102)出版编辑学术刊物。

15

(103)组织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或咨询服务主题活动。

5

(104)参与市级突发事件处置科普活动。

5

(105)培养本学科学术人才,推进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应用、普及等工作业绩。

5

(106)开展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调研、论证、信息采集、数据调查、统计分析、发布学科建设信息等活动等工作。

5

(107)为改善本学科或专业发展环境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5

59.服务会员(60)

(108)组织参与院士候选人推荐、全国性社会组织奖项评选等活动,向市级部门举荐优秀科技人才,组织开展表彰奖励等活动。

20

(109)开展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活动。

10

(110)为会员提供本团体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专业性服务。

10

(111)为会员提供展示技能才华、体现自身价值、沟通学习交流、提升专业素养平台。

10

(112)为会员优先提供各类优惠或免费服务。

10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三)社会责任(35)

60.慈善公益(25)

(113)参与乡村振兴或援藏相关活动

5

(114)组织本团体会员群体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慈善、救助、环保等社会公益活动。

5

(115)参与市级“三下乡”服务、社科知识“五进”等普及宣教服务活动。

5

(116)组织本团体会员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等社会建设活动。

5

(117)组织本团体会员运用本团体学科或专业领域资源,向社会大众提供有助于提升生活品质或推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相关活动。

5

61.社会政策响应(5)

(118)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62.应急响应(5)

(119)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二十四)诚信自律(15)

63.诚信自律工作和成效(15)

(120)制定和实施本团体学术道德建设和诚信自律制度。

5

(121)组织或参与实施本团体学术争议处置规则、专业领域的专业规范、技术或服务标准建设。

5

(122)组织或参与实施本团体涉及的学科或专业领域职业道德建设有成效。

5

本团体会员发生抄袭、剽窃论文(研究成果)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被举报查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本二级指标“诚信自律”整项记0分。

(二十五)信息公开(20)

64.信息公开(20)

(123)公开登记事项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机构设置情况、各项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5

(124)公开理事会班子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负责人会长或理事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

5

(125)公开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依照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实施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5

(126)公开接受捐赠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接受捐赠及其使用情况,包括公益活动情况及支出明细和涉及相关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六)内部评价(30)

65.会员评价(10)

(127)会员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66.理事评价(5)

(128)理事会理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67.监事评价(5)

(129)监事会监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68.员工评价(10)

(130)员工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七)外部评价(40)

69.登记机关评价(20)

(131)登记机关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20

70.业务主管单位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评价(10)

(132)主管单位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71.公众评价(10)

(133)公众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近两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八)获奖表彰(10)

72.获得表彰奖励(10)

(134)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1


3.全市性专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
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以上领导)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50)

(四)法人资格(5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10

10.年末净资产(10)

(20)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注册资金。

10

11.办公条件(15)

(21)有不小于3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用房。

10

(22)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工作人员(10)

(23)常设办事机构配备与本团体开展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为专职,并按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或公开选聘。

10

13.涉税事项(5)

(24)涉税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5)章程文本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5

(26)章程载明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体现专业性社会团体的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27)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六)登记备案(20)

16.登记事项(10)

(28)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手续完备。

10

17.备案事项(10)

(29)各项备案事项(即负责人、由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报批手续、监督机构及成员、印章式样、银行账户等)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0)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名称

2

(31)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2)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团体及其活动管理

2

(33)未入会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社会团体活动

2

(八)遵纪守法(50)

19.年检年报(20)

(34)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10

(35)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10

20.遵纪守法(10)

(3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10

21.重大事项报告(20)

(37)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社团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38)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5

(39)①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②开展与其他组织合作,③召开涉外业务会议,④组团出国(境)考察,⑤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活动,⑥举办论坛研讨会⑦涉外的业务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5

(40)①承办重大研究课题,②召开大型会议,③实施资助(捐赠)项目,④举办展览会,⑤开展产品促销活动,⑥开展大型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相应手续。

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秘书长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290)

(九)权力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2.会员(代表)大会设立和召开(5)

(41)依照章程设立并召开会议。

5

23.履行决策权力(10)

(42)按照章程或会议制度规定,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费标准、章程修订等,并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10

24.按期换届(5)

(43)依照章程规定按时实施会员(代表)大会换届。

5

(十)监督机构设置及履职(15)

25.监事(会)设立(5)

(44)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岗位。本团体负责人、理事会成员、秘书处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5

26.监事(会)履职(10)

(45)依照章程履行职责。

10

(十一)执行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7.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产生及成员数(10)

(46)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产生(选举、罢免)符合章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成员数符合相关规定比例;成员涉及报批的须按其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手续。其中负责人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任职条件及任职程序符合章程及有关规定。

10

28.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职(10)

(47)依照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设常务理事会的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并履行相应职责。其中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十二)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及履职(10)

29.设立及调整(5)

(48)设立或调整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履行相应民主议事程序,并与本团体业务活动相适应。

5

30.管理及履职(5)

(49)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日常运转及管理有序,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分支(代表)机构在本团体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5

(十三)工作运行(65)

31.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0)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32.社团中长期规划(10)

(51)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10

33.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

(5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

34.内部业务或项目管理(30)

(53)业务范围符合要求。开展业务活动事项与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10

(54)制定有项目或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或项目运作规范。每项业务活动有实施方案。事先或事后履行内部审议工作程序,有项目质量和绩效监管和评估,有奖惩,有项目档案。

20

35.外部活动管理(10)

(55)制定外部活动管理制度。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及业务培训等。

5

(56)依照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制定涉外工作制度,开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内外合作、交流与协调活动,并事先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5

(十四)会员管理(15)

36.会员数量(5)

(57)会员数量达到规定要求,不低于50人(个)。

5

37.会员管理制度(5)

(58)会员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建有会员信息数据库,会员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38.会员入、退会(5)

(59)发展会员与本团体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符合章程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完备。

5

三、内部治理(290)

(十五)人力资源管理(30)

39.岗位管理(10)

(60)制定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用、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10

40.薪酬福利管理(10)

(61)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各项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等待遇落实到位。

5

(62)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5

41.专职工作人员结构(6)

(63)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人员占30%以上。

3

(64)专职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占50%以上。

3

42.志愿者队伍建设(4)

(65)在规定的网站建立有与本团体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建有志愿者队伍建设办法或制度,志愿者配置合理、招募及管理规范。

4

(十六)财务资产管理(80)

43.会费管理(5)

(66)制定或修订会费标准实行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票决制,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将决议向全体会员公开,会费收支纳入会计核算并向会员提供查询服务。

5

44.财务工作人员(9)

(67)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68)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4

45.财务管理(56)

(69)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往来款定期核对制度、费用报销制度、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相关内容)。

10

(71)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8

(72)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10

(73)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

5

(74)经费来源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5

(75)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符合本团体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

5

(76)资金使用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未在会员或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等。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46.资产管理(5)

(77)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47.财务审计与监督(5)

(78)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团体进行财务审计。社会团体换届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年检(年报)被抽检年份须进行财务审计。落实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5

(十七)档案管理(5)

48.档案管理(5)

(79)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柜保存档案,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存放有序。

5

(十八)证章管理(10)

49.证书管理(5)

(80)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凡实行有效期管理的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证书保存完好。

5

50.印章管理(5)

(81)制定并有效执行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保管印章。

5

(十九)宣传(10)

51.宣传(10)

(82)积极开展媒体宣传。社会团体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83)建立本团体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二十)风险防控(10)

52.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84)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制定情况

5

53.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85)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未发生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事件。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团体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专职人员数量未达到5人及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一)治理能力(60)

54.领导力(20)

(86)会长理事长及领导班子成员即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87)秘书长协调运作能力强。

10

55.凝聚力(20)

(88)会员增长率呈正常发展趋势;会员数达到本专业领域群体的70%以上。

10

(89)会员对本团体业务活动的参与率、会费收缴率达到70%以上。

10

56.经济绩效(20)

(90)年平均收入状况与服务能力相适应。年平均收入超过30万元,同时未显著超过服务能力所能承载的规模。

10

(91)固定资产状况与本团体日常运转相适应。

10

(二十二)服务绩效(265)

57.服务政府(50)

(92)参与“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协同创新研究、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研究等发展战略和其他市级重大科技专题建设。

10

(93)依托本会组建的专家团队或企业智库队伍,融入高校智库及其他民间智库力量,参与政府主导的决策咨询服务新型智库建设。

10

(94)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本团体专业领域的建设与管理,协助政府对本团体会员群体实施服务与管理工作。

5

(95)承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或承接政府部门转移职能事项,或承接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公共服务项目、专业性课题研究、咨询(评估)服务等项目,并全面实施完成。

10

(96)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议,提出涉及本专业领域规范治理、发展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

(97)参与研究、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本团体提出专业性建设性意见,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参考。

10

58.服务行业专业或学科、学术(115)

(98)每年举办专业活动年会。

10

(99)学术活动规格。

15

(100)学术活动质量。

20

(101)每年召开专委会学术会议。

10

(102)出版编辑学术刊物。

15

(103)组织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或咨询服务主题活动。

5

(104)培养本专业人才队伍,推进本专业领域的应用、普及等工作。

10

(105)开展本专业领域的信息采集、数据调查、统计分析、发布专业建设信息等活动。

5

(106)培育发展本专业领域团体标准,或制定及运用专业规范、技术(服务)团体标准。

5

(107)参与专业性执业水平、资质(技术)认证、新产品鉴定、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

5

(108)开展涉及本专业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或服务项目研发应用推介活动。

5

(109)实施本专业公共信息交汇平台或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5

(110)为改善本学科或专业发展环境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5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二)服务绩效(265)

59.服务社会(50)

(111)建立符合本专业领域特点、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社会责任指标和评价体系,并建立本会会员为服务对象或消费者维权的诚信服务承诺制度。

5

(112)引导会员群体并带动本专业领域履行社会责任,发布公益倡导和履行社会责任报告,以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形式提升本专业领域社会责任绩效。

5

(113)承办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委托涉及本专业领域的社会管理、经济建设等方面的专业性课题研究、咨询(评估)服务等项目。

10

(114)代表本专业领域回应社会关切,以及本会会员为服务对象或消费者维权(投诉)提供服务等方面,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5

(115)参与乡村振兴或援藏相关活动

5

(116)组织本团体会员群体参与慈善、救助、环保、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等社会公益活动。

5

(117)参与市级“三下乡”服务、社科知识“五进”等普及宣教服务活动。

5

(118)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119)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60.服务会员(50)

(120)组织参与院士候选人推荐、全国性社会组织奖项评选等活动,向市级部门举荐优秀科技人才,组织开展表彰奖励等活动。

10

(121)开展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活动。

10

(122)为会员提供本团体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专业性服务。为个人会员增强职(执)业专业技能,或为单位会员吸纳先进生产(服务)要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等,搭建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平台。

10

(123)为会员提供展示技能才华、体现自身价值、沟通学习交流、提升专业素养平台。

10

(124)为会员优先提供各类优惠或免费服务。

10

(二十三)诚信自律(15)

61.诚信自律工作和成效(15)

(125)开展诚信自律、职业道德示范创建活动,建立会员诚信自律、职业道德信誉优劣展示、曝光平台,对违规会员实施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向有关部门举报等惩戒措施。

5

(126)依照章程规定程序制定并执行体现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正当竞争原则且未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会员群体自律规约。

5

(127)制订并组织实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专业优秀文化精粹的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营造诚信执业良好氛围。

5

(二十四)信息公开(20)

62.信息公开(20)

(128)公开登记事项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机构设置情况、各项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5

(129)公开理事会班子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负责人会长或理事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

5

(130)公开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依照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实施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5

(131)公开接受捐赠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接受捐赠及其使用情况,包括公益活动情况及支出明细和涉及相关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五)内部评价(30)

63.会员评价(10)

(132)会员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64.理事评价(5)

(133)理事会理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65.监事评价(5)

(134)监事会监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66.员工评价(10)

(135)员工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二十六)外部评价(40)

67.登记机关评价(20)

(136)登记机关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20

68.业务主管单位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评价(10)

(137)主管单位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69.公众评价(10)

(138)公众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七)获奖表彰(10)

70.获得表彰奖励(10)

(139)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1


4.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
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以上领导)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50)

(四)法人资格(5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10

10.年末净资产(10)

(20)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注册资金。

10

11.办公条件(15)

(21)有不小于3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用房。

10

(22)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工作人员(10)

(23)常设办事机构配备与本团体开展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为专职,并按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或公开选聘。

10

13.涉税事项(5)

(24)涉税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5)章程文本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5

(26)章程载明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体现联合性社会团体的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27)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六)登记备案(20)

16.登记事项(10)

(28)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手续完备。

10

17.备案事项(10)

(29)各项备案事项(即负责人、由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报批手续、监督机构及成员、印章式样、银行账户等)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0)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名称

2

(31)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2)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团体及其活动管理

2

(33)未入会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社会团体活动

2

(八)遵纪守法(50)

19.年检年报(20)

(34)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10

(35)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10

20.遵纪守法(10)

(3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10

21.重大事项报告(20)

(37)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社团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38)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5

(39)①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②开展与其他组织合作,③召开涉外业务会议,④组团出国(境)考察,⑤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活动,⑥举办论坛研讨会⑦涉外的业务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5

(40)①承办重大研究课题,②召开大型会议,③实施资助(捐赠)项目,④举办展览会,⑤开展产品促销活动,⑥开展大型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相应手续。

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秘书长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290)

(九)权力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2.会员(代表)大会设立和召开(5)

(41)依照章程设立并召开会议。

5

23.履行决策权力(10)

(42)按照章程或会议制度规定,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费标准、章程修订等,并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10

24.按期换届(5)

(43)依照章程规定按时实施会员(代表)大会换届。

5

(十)监督机构设置及履职(15)

25.监事(会)设立(5)

(44)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岗位。本团体负责人、理事会成员、秘书处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5

26.监事(会)履职(10)

(45)依照章程履行职责。

10

(十一)执行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7.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产生及成员数(10)

(46)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产生(选举、罢免)符合章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成员数符合相关规定比例;成员涉及报批的须按其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手续。其中负责人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任职条件及任职程序符合章程及有关规定。

10

28.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职(10)

(47)依照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设常务理事会的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并履行相应职责。其中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十二)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及履职(10)

29.设立及调整(5)

(48)设立或调整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履行相应民主议事程序,并与本团体业务活动相适应。

5

30.管理及履职(5)

(49)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日常运转及管理有序,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分支(代表)机构在本团体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5

(十三)工作运行(65)

31.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0)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32.社团中长期规划(10)

(51)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10

33.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

(5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

34.内部业务或项目管理(30)

(53)业务范围符合要求。开展业务活动事项与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10

(54)业务交流活动计划合理、安排有序。制定有项业务活动管理制度,业务活动运作规范。每项业务活动有实施方案。事先或事后履行内部审议工作程序,有项目质量和绩效监管和评估,有奖惩,有项目档案。

20

35.外部活动管理(10)

(55)制定外部活动管理制度。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及业务培训等。

5

(56)依照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制定涉外工作制度,开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内外合作、交流与协调活动,并事先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5

(十四)会员管理(15)

36.会员数量(5)

(57)会员数量达到规定要求,不低于50人(个)。

5

37.会员管理制度(5)

(58)会员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建有会员信息数据库,会员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38.会员入、退会(5)

(59)发展会员与本团体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符合章程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完备。

5

三、内部治理(290)

(十五)人力资源管理(30)

39.岗位管理(10)

(60)制定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用、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10

40.薪酬福利管理(10)

(61)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各项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等待遇落实到位。

5

(62)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5

41.专职工作人员结构(6)

(63)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人员占30%以上。

3

(64)专职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占50%以上。

3

42.志愿者队伍建设(4)

(65)在规定的网站建立有与本团体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建有志愿者队伍建设办法或制度,志愿者配置合理、招募及管理规范。

4

(十六)财务资产管理(80)

43.会费管理(5)

(66)制定或修订会费标准实行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票决制,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日内,将决议向全体会员公开,会费收支纳入会计核算并向会员提供查询服务。

5

44.财务工作人员(9)

(67)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68)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4

45.财务管理(56)

(69)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往来款定期核对制度、费用报销制度、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相关内容)。

10

(71)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8

(72)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10

(73)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

5

(74)经费来源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5

(75)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符合本团体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

5

(76)资金使用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未在会员或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等。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46.资产管理(5)

(77)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47.财务审计与监督(5)

(78)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团体进行财务审计。社会团体换届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年检(年报)被抽检年份须进行财务审计。落实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5

(十七)档案管理(5)

48.档案管理(5)

(79)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柜保存档案,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存放有序。

5

三、内部治理(290)

(十八)证章管理(10)

49.证书管理(5)

(80)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凡实行有效期管理的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证书保存完好。

5

50.印章管理(5)

(81)制定并有效执行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保管印章。

5

(十九)宣传(10)

51.宣传(10)

(82)积极开展媒体宣传。社会团体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83)建立本团体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二十)风险防控(10)

52.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84)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情况

5

53.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85)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团体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专职人员数量未达到5人及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一)治理能力(60)

54.领导力(20)

(86)会长理事长及领导班子成员即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87)秘书长协调运作能力强。

10

55.凝聚力(20)

(88)会员增长率呈正常发展趋势;会员数达到本学科专业领域群体的70%以上。

10

(89)会员对本团体业务活动的参与率、会费收缴率达到70%以上。

10

56.经济绩效(20)

(90)年平均收入状况与服务能力相适应。年平均收入超过30万元,同时未显著超过服务能力所能承载的规模。

10

(91)固定资产状况与本团体日常运转相适应。

10

(二十二)考察交流(55)

57.国内交流(35)

(92)举办考察、研讨、联谊等业务交流活动。

10

(93)依照章程规定,组织会员年度开展业务交流活动频次。

25

58.国际交流(20)

(94)参与或组织增进国内、国际联系交往活动的会议,致力于寻求解决共同关心问题的途径。

5

(95)开展或促成境内外政府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国内、国际合作项目。

10

(96)考察、交流活动(含组团外出、接待来渝活动)。

5

(二十三)服务绩效(210)

59.调研活动(50)

(97)定期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活动。

15

(98)参与政府主导的相关研究课题。

15

(99)研究成果与应用。

20

60.服务政府(50)

(100)参与“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协同创新研究、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研究等发展战略和其他市级重大科技专题建设。

10

(101)建立本团体专家团队智库,并成为政府主导的决策咨询服务智库子库,或支持政府专家智库建设等。

10

(102)建议制订或参与制定有关法规政策、专项事业发展规划、社会建设方案设计、社会治理实施规则等。

10

(103)代表本团体专家群体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建议、意见。

10

(104)承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或承接政府部门转移职能事项,或承接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或承办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委托的课题研究、咨询(评估)服务,并全面实施完成。

10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三)服务绩效(210)

61.服务社会(50)

(105)建立符合本团体特点、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社会责任指标和评价体系,并建立本会会员为服务对象或消费者维权的诚信服务承诺制度。

5

(106)引导会员群体履行社会责任,发布公益倡导和履行社会责任报告,以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形式提升本会会员群体的社会责任绩效。

5

(107)承办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委托涉及本专业领域的社会管理、经济建设等方面的专业性课题研究、咨询(评估)服务等项目。

10

(108)代表本会会员群体回应社会关切,以及本会会员为服务对象或消费者维权(投诉)提供服务等方面,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5

(109)组织本团体会员群体参与慈善、救助、环保、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等社会公益活动。

5

(110)组织本团体会员运用本团体学科或专业领域资源,向社会大众提供有助于提升生活品质或推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相关活动。

5

(111)参与乡村振兴或援藏相关活动

5

(112)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113)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62.服务会员(60)

(114)反映会员群体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15

(115)建立会员群体人才培养机制,为会员群体人才成长发展创造条件。

10

(116)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15

(117)为会员互助合作牵线搭桥,搭建会员互助合作平台,组织会员互助合作,力所能及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

10

(118)开展会员互助合作活动有成效,并形成制度化持续开展。

10

(二十四)诚信自律(15)

63.诚信自律工作和成效(15)

(119)与政府、市场、社会形成的约束和惩戒机制相衔接,构建会员群体诚信自律指标体系,推进会员与诚信激励和约束机制和自律联盟建设。

3

(120)依照章程规定程序制定并执行体现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正当竞争原则且未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会员群体自律规约。

2

(121)制订并组织实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文化精粹的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所从事职业的行为,营造诚信执业良好氛围。

2

(122)开展诚信自律、职业道德示范创建活动,建立会员诚信自律、职业道德信誉优劣展示、曝光平台,对违规会员实施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向有关部门举报等惩戒措施。

2

(123)研究制定会员信用信息收集标准;建立本团体会员内部信用信息采集渠道。

2

(124)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和依法收集、记录和整理会员有关信用信息。

2

(125)围绕服务会员群体、促进诚信自律、提高会员信用水平,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组织会员群体自愿参加信用评价。

2

本团体会员发生违反诚信自律或职业道德行为被举报查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本二级指标“诚信自律”整项记0分。

(二十五)信息公开(20)

64.信息公开(20)

(126)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机构设置情况、各项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5

(127)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负责人(会长或理事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

5

(128)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依照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实施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5

(129)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财务收支信息。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六)内部评价(30)

65.会员评价(10)

(130)会员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66.理事评价(5)

(131)理事会理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67.监事评价(5)

(132)监事会监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68.员工评价(10)

(133)员工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二十七)外部评价(40)

69.登记机关评价(20)

(134)登记机关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20

70.业务主管单位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评价(10)

(135)主管单位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71.公众评价(10)

(136)公众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近两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八)获奖表彰(10)

72.获得表彰奖励(10)

(137)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1


5.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
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以上领导)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50)

(四)法人资格(5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10

10.年末净资产(10)

(20)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注册资金。

10

11.办公条件(15)

(21)有不小于5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用房。

10

(22)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工作人员(10)

(23)常设办事机构配备与本团体开展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为专职,并按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或公开选聘。

10

13.涉税事项(5)

(24)涉税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5)章程文本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5

(26)章程载明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体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的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27)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六)登记备案(20)

16.登记事项(10)

(28)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手续完备。

10

17.备案事项(10)

(29)各项备案事项(即负责人、由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报批手续、监督机构及成员、印章式样、银行账户等)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0)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名称

2

(31)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2)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团体及其活动管理

2

(33)未入会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社会团体活动

2

(八)遵纪守法(50)

19.年检年报(20)

(34)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10

(35)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10

20.遵纪守法(10)

(3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10

21.重大事项报告(20)

(37)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社团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38)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5

(39)①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②开展与其他组织合作,③召开涉外业务会议,④组团出国(境)考察,⑤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活动,⑥举办论坛研讨会⑦涉外的业务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5

(40)①承办重大研究课题,②召开大型会议,③实施资助(捐赠)项目,④举办展览会,⑤开展产品促销活动,⑥开展大型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相应手续。

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秘书长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290)

(九)权力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2.会员(代表)大会、设立和召开(5)

(41)依照章程设立并召开会议。

5

23.履行决策权力(10)

(42)按照章程或会议制度规定,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费标准、章程修订等,并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10

24.按期换届(5)

(43)依照章程规定按时实施会员(代表)大会换届。

5

(十)监督机构设置及履职(15)

25.监事(会)设立(5)

(44)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岗位。本团体负责人、理事会成员、秘书处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5

26.监事(会)履职(10)

(45)依照章程履行职责。

10

(十一)执行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7.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产生及成员数(10)

(46)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产生(选举、罢免)符合章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成员数符合相关规定比例;成员涉及报批的须按其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手续。其中负责人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任职条件及任职程序符合章程及有关规定。

10

28.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职(10)

(47)依照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设常务理事会的每3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并履行相应职责。其中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十二)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及履职(10)

29.设立及调整(5)

(48)设立或调整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履行相应民主议事程序,并与本团体业务活动相适应。

5

30.管理及履职(5)

(49)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日常运转及管理有序,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分支(代表)机构在本团体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5

(十三)工作运行(65)

31.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0)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32.社团中长期规划(10)

(51)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10

33.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

(5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

34.内部业务或项目管理(30)

(53)业务范围符合要求。开展业务活动事项与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10

(54)业务交流活动计划合理、安排有序。制定有项目业务活动管理制度,业务活动运作规范。每项业务活动有实施方案。事先或事后履行内部审议工作程序,有项目质量和绩效监管和评估,有奖惩,有项目档案。

20

35.外部活动管理(10)

(55)制定外部活动管理制度。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及业务培训等。

5

(56)依照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制定涉外工作制度,开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内外合作、交流与协调活动,并事先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5

(十四)会员管理(15)

36.会员数量(5)

(57)会员数量达到规定要求,不低于50人(个)。

5

37.会员管理制度(5)

(58)会员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建有会员信息数据库,会员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38.会员入、退会(5)

(59)发展会员与本团体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符合章程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完备。

5

三、内部治理(290)

(十五)人力资源管理(30)

39.岗位管理(10)

(60)制定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用、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10

40.薪酬福利管理(10)

(61)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各项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等待遇落实到位。

5

(62)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5

41.专职工作人员结构(6)

(63)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人员占30%以上。

3

(64)专职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占50%以上。

3

42.志愿者队伍建设(4)

(65)在规定的网站建立有与本团体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建有志愿者队伍建设办法或制度,志愿者配置合理、招募及管理规范。

4

(十六)财务资产管理(80)

43.会费管理(5)

(66)制定或修订会费标准实行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票决制,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将决议向全体会员公开,会费收支纳入会计核算并向会员提供查询服务。

5

44.财务工作人员(9)

(67)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68)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4

45.财务管理(56)

(69)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往来款定期核对制度、费用报销制度、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相关内容)。

10

(71)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8

(72)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10

(73)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

5

(74)经费来源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5

(75)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符合本团体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

5

(76)资金使用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未在会员或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等。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46.资产管理(5)

(77)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47.财务审计与监督(5)

(78)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团体进行财务审计。社会团体换届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年检(年报)被抽检年份须进行财务审计。落实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5

(十七)档案管理(5)

48.档案管理(5)

(79)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柜保存档案,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存放有序。

5

(十八)证章管理(10)

49.证书管理(5)

(80)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凡实行有效期管理的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证书保存完好。

5

50.印章管理(5)

(81)制定并有效执行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保管印章。

5

(十九)宣传(10)

51.宣传(10)

(82)积极开展媒体宣传。社会团体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83)建立本团体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三、内部治理(290)

(二十)风险防控(10)

52.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84)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情况

5

53.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85)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团体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专职人员数量未达到5人及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一)治理能力(60)

54.领导力(20)

(86)会长理事长及领导班子成员即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87)秘书长协调运作能力强。

10

55.凝聚力(20)

(88)会员增长率呈正常发展趋势。

5

(89)会员数达到本行业领域群体的70%以上。

5

(90)会员对本团体业务活动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

5

(91)会费收缴率。

5

56.经济绩效(20)

(92)年平均收入状况与服务能力相适应。年平均收入超过50万元,同时未显著超过服务能力所能承载的规模。

10

(93)固定资产状况与本团体日常运转相适应。

10

(二十二)服务绩效(220)

57.服务政府(45)

(94)依托本会组建的专家团队或企业智库队伍,融入高校智库及其他民间智库力量,参与政府主导的决策咨询服务新型智库建设。

5

(95)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

5

(96)承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或承接政府部门转移职能事项,或承接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或承办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委托的课题研究、咨询(评估)服务,并全面实施完成。

10

(97)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议,提出行业发展、产业政策、行业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0

(98)向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或报送相关行业数据和信息。

5

(99)配合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政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团体会员群体实施服务与管理。

5

(100)参与或协助政府部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双(多)边经贸谈判并提供相关咨询和协调服务。

5

58.服务行业及会员(105)

(101)开展行业基础调查,分析研究行业发展事项;协调行业内部上下游产品、零部件合作和企业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价格、收费关系。

10

(102)以采集、发布行业信息和业内外发展动态、出版行业刊物(会刊)、建立行业门户网站等方式提供信息服务;实施行业数据统计分析并发布结果。

10

(103)参与制定(修订)国家、地方或团体有关行业产品(服务)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指南、行业准入条件、质量(服务)规范等行业治理规范。

10

(104)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

10

(105)面向会员及本行业开展人才、技术、企业信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贸易诉讼、法规政策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咨询、评估及其他公共服务活动。

10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二)服务绩效(220)

(106)实施行业公共信息交汇平台及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会员群体提高基本素质、吸纳先进生产(服务)要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等,搭建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平台;为会员群体及整个产业的提质增效提供智力支撑。

5

(107)反映会员群体及行业诉求,维护会员及行业合法权益。

10

(108)举办为企业拓展市场创造条件的交易会、展览会、招商会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推介等会展。

10

(109)开展金融、保险机构与本团体会员群体的对接活动,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为企业融资、保险服务、融洽征纳税关系创造便利条件或提供基础服务。

5

(110)组织业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联合行动,优化资源,加强合作,创新发展,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5

(111)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工会、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并参与实施会员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的第三方协调机制,为促进会员企业劳资关系和谐提供相关服务。

5

(112)协调会员利益与行业整体利益关系,营造会员温暖之家,组织会员联谊交流、经营合作、优势互补、互帮共赢活动,引导会员单位依托本行业各种资源优势,携手排忧解难、抱团共同发展。

10

(113)代表本行业与相关国际组织联系沟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群体的对外交往活动,为企业提供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等服务。

5

59.协调贸易纠纷(15)

(114)组织和承办会员企业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取证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及申请调查等相关基础工作。

5

(115)代表本行业对价格侵权和侵犯企业价格、收费权益的行为进行交涉、调解,直至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5

(116)代表本行业参与协调其他贸易争议纠纷和发挥专业调解作用。

5

60.服务社会(55)

(117)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社会责任指标和评价体系,并建立本会会员为服务对象或消费者维权的诚信服务承诺制度。

5

(118)引导会员群体履行社会责任,发布公益倡导和履行社会责任报告,以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形式提升本会会员群体的社会责任绩效。

5

(119)代表本行业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行业协会利用行业引领地位、会员企业利用专营专卖地位、会员企业利用市场主体地位诱发职业道德缺失而滋生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以及行业协会在优化行业经营服务、提供消费者维权(投诉)服务等方面,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5

(120)协调和维护会员之间、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之间、会员与其他行业经营者之间、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相互和谐关系。

5

(121)承接业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民事主体委托交办服务事项。

10

(122)组织本团体会员群体参与慈善、救助、环保、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等社会公益活动。

10

(123)参与乡村振兴相关或援藏活动

5

(124)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125)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凡有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业引领地位或会员企业利用专营专卖地位或会员企业利用市场主体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或行业协会在提供消费者维权服务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本三级指标“服务社会”整项记0分。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三)行业信用建设(35)

61.信用信息标准(5)

(126)研究制定会员(会员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标准;建立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渠道。

5

62.信用档案(10)

(127)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和依法收集、记录和整理会员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

5

(128)协助会员企业收集交易伙伴及客户的信用信息,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帮助会员企业建立科学的信用管理流程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提升会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5

63.信用评价(10)

(129)围绕服务会员群体、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组织会员群体自愿参加行业信用评价。

5

(130)依托新闻媒体、行业刊物和本会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提供查询行业信用评价方法、标准、结果等。

5

64.信用信息共享(10)

(131)与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征信机构以及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组织联系沟通,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为会员群体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服务。

5

(132)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帮助信用良好的会员企业获取更多的业务优惠、便利和市场机会。

5

(二十四)诚信自律(25)

65.诚信自律工作和成效(15)

(133)与政府、市场、社会形成的约束和惩戒机制相衔接,构建会员群体诚信自律指标体系,推进会员与诚信激励和约束机制和自律联盟建设。

3

(134)依照章程规定程序制定并执行体现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正当竞争原则且未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会员群体自律规约。

3

(135)建立行业价格自律协调机制,避免经营者达成或从事成价格垄断协议、价格垄断同盟或恶意压价竞销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3

(136)制订并组织实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文化精粹的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所从事职业的行为,营造诚信执业良好氛围。

3

(137)开展诚信自律、职业道德示范创建活动,建立会员企业诚信自律、职业道德信誉优劣展示、曝光平台,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

3

66.行业监督(5)

(138)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带动会员群体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行业秩序,监督会员单位依法守信经营。

5

67.行业惩戒(5)

(139)规范会员企业生产(服务)和经营行为,对违反行业协会(商会)章程和行业自律规约、违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未达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实施警告、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向有关部门举报等惩戒措施。

5

(二十五)信息公开(20)

68.信息公开(20)

(140)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机构设置情况、各项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5

(141)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负责人(会长或理事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

5

(142)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依照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实施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5

(143)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财务收支信息。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六)内部评价(30)

69.会员评价(10)

(144)会员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70.理事评价(5)

(145)理事会理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71.监事评价(5)

(146)监事会监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72.员工评价(10)

(147)员工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二十七)外部评价(40)

73.登记机关评价(20)

(148)登记机关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20

74.业务主管单位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评价(10)

(149)主管单位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75.公众评价(10)

(150)公众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近两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八)获奖表彰(10)

76.获得表彰奖励(10)

(151)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1


6.全市性异地商会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以上领导)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50)

(四)法人资格(5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10

10.年末净资产(10)

(20)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注册资金。

10

11.办公条件(15)

(21)有不小于5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用房。

10

(22)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工作人员(10)

(23)常设办事机构配备与本团体开展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为专职,并按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或公开选聘。

10

13.涉税事项(5)

(24)涉税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5)章程文本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5

(26)章程载明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体现异地商会类社会团体的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27)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六)登记备案(20)

16.登记事项(10)

(28)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手续完备。

10

17.备案事项(10)

(29)各项备案事项(即负责人、由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报批手续、监督机构及成员、印章式样、银行账户等)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0)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名称

2

(31)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2)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团体及其活动管理

2

(33)未入会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社会团体活动

2

(八)遵纪守法(50)

19.年检年报(20)

(34)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10

(35)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10

20.遵纪守法(10)

(3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10

21.重大事项报告(20)

(37)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社团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38)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5

(39)①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②开展与其他组织合作,③召开涉外业务会议,④组团出国(境)考察,⑤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活动,⑥举办论坛研讨会⑦涉外的业务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5

(40)①承办重大研究课题,②召开大型会议,③实施资助(捐赠)项目,④举办展览会,⑤开展产品促销活动,⑥开展大型活动,按规定应当报批的,严格履行相应手续。

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秘书长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290)

(九)权力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2.会员(代表)大会设立和召开(5)

(41)依照章程设立并召开会议。

5

23.履行决策权力(10)

(42)按照章程或会议制度规定,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费标准、章程修订等,并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10

24.按期换届(5)

(43)依照章程规定按时实施会员(代表)大会换届。

5

(十)监督机构设置及履职(15)

25.监事(会)设立(5)

(44)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岗位。本团体负责人、理事会成员、秘书处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5

26.监事(会)履职(10)

(45)依照章程履行职责。

10

(十一)执行机构设置及履职(20)

27.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产生及成员数(10)

(46)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产生(选举、罢免)符合章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成员数符合相关规定比例;成员涉及报批的须按其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手续。其中负责人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任职条件及任职程序符合章程及有关规定。

10

28.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职(10)

(47)依照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设常务理事会的每3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并履行相应职责。其中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十二)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及履职(10)

29.设立及调整(5)

(48)设立或调整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履行相应民主议事程序,并与本团体业务活动相适应。

5

30.管理及履职(5)

(49)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日常运转及管理有序,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分支(代表)机构在本团体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5

(十三)工作运行(65)

31.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0)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32.社团中长期规划(10)

(51)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10

33.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

(5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

34.内部业务或项目管理(30)

(53)业务范围符合要求。开展业务活动事项与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10

(54)业务交流活动计划合理、安排有序。制定有项目业务活动管理制度,业务活动运作规范。每项业务活动有实施方案。事先或事后履行内部审议工作程序,有项目质量和绩效监管和评估,有奖惩,有项目档案。

20

35.外部活动管理(10)

(55)制定外部活动管理制度。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及业务培训等。

5

(56)依照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制定涉外工作制度,开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内外合作、交流与协调活动,并事先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5

(十四)会员管理(15)

36.会员数量(5)

(57)会员数量达到规定要求,不低于50人(个)。

5

37.会员管理制度(5)

(58)会员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建有会员信息数据库,会员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38.会员入、退会(5)

(59)发展会员与本团体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符合章程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完备。

5

三、内部治理(290)

(十五)人力资源管理(30)

39.岗位管理(10)

(60)制定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用、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10

40.薪酬福利管理(10)

(61)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各项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等待遇落实到位。

5

(62)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5

41.专职工作人员结构(6)

(63)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人员占30%以上。

3

(64)专职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占50%以上。

3

42.志愿者队伍建设(4)

(65)在规定的网站建立有与本团体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建有志愿者队伍建设办法或制度,志愿者配置合理、招募及管理规范。

4

(十六)财务资产管理(80)

43.会费管理(5)

(66)制定或修订会费标准实行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票决制,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将决议向全体会员公开,会费收支纳入会计核算并向会员提供查询服务。

5

44.财务工作人员(9)

(67)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68)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4

45.财务管理(56)

(69)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往来款定期核对制度、费用报销制度、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相关内容)。

10

(71)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8

(72)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10

(73)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

5

(74)经费来源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5

(75)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符合本团体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

5

(76)资金使用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未在会员或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等。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46.资产管理(5)

(77)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47.财务审计与监督(5)

(78)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团体进行财务审计。社会团体换届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年检(年报)被抽检年份须进行财务审计。落实审计报告整改措施。

5

(十七)档案管理(5)

48.档案管理(5)

(79)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柜保存档案,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存放有序。

5

(十八)证章管理(10)

49.证书管理(5)

(80)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凡实行有效期管理的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证书保存完好。

5

50.印章管理(5)

(81)制定并有效执行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保管印章。

5

(十九)宣传(10)

51.宣传(10)

(82)积极开展媒体宣传。社会团体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83)建立本团体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三、内部治理(290)

(二十)风险防控(10)

52.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84)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情况

5

53.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85)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团体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专职人员数量未达到5人及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一)治理能力(75)

54.领导力(20)

(86)会长理事长及领导班子成员即负责人职责明确、团结协调、履职尽责,统领作用发挥好。

10

(87)秘书长协调运作能力强。

10

55.凝聚力(20)

(88)会员增长率呈正常发展趋势;

5

(89)会员数达到本地在渝企业的70%以上。

5

(90)会员对本团体业务活动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

5

(91)会费收缴率。

5

56.经济绩效(20)

(92)年平均收入状况与服务能力相适应。年平均收入超过50万元,同时未显著超过服务能力所能承载的规模。

10

(93)固定资产状况与本团体日常运转相适应。

10

57.创新能力(15)

(94)业务活动在体现本商会宗旨基础上探索创新,举办业务活动体现民主办会和服务立会、活动兴会的理念。

5

(95)开展传承本商会会员原籍地优秀商道文化和促进本商会现代商道文化品牌建设的活动及成效。

5

(96)有组织开展促进本商会业务领域品牌建设的活动及工作成效。

5

(二十二)服务绩效(190)

58.服务政府(45)

(97)依托本会组建的专家团队或企业智库队伍,融入高校智库及其他民间智库力量,参与政府主导的决策咨询服务新型智库建设。

5

(98)开展会员群体与政府、社会之间的沟通、协调活动,发挥本商会与政府和本会会员群体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本商会员企业抱团发展。

5

(99)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

5

(100)承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或承接政府部门转移职能事项,或承接政府部门购买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或承办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委托的课题研究、咨询(评估)服务,并全面实施完成。

5

(101)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议,提出行业发展、产业政策、行业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

(102)向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或报送相关行业数据和信息。

5

(103)配合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政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团体会员群体实施服务与管理。

5

(104)搭建与本商会员原籍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平台并承办相关事项,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原籍地政府举办的经贸相关活动,促进本市和会员原籍两地交流合作。

10

59.服务会员(80)

(105)开展行业或产业基础调查,分析研究行业或产业发展事项;协调会员单位业务领域上下游产品、零部件合作和企业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价格、收费关系。

10

(106)反映会员群体诉求,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

10

(107)以采集、发布会员企业信息、出版商会刊物(会刊)、建立商会门户网站等方式,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10

(108)面向会员开展人才、技术、企业信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贸易诉讼、法规政策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咨询、评估及其他公共服务活动。

10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二)服务绩效(190)

(109)以同籍乡情为纽带在渝共筑会员群体温暖之家,组织会员企业联谊交流、经营合作、优势互补、互帮共赢活动,引导会员单位依托商会各种资源优势,携手排忧解难、抱团共同发展。

10

(110)举办为企业拓展市场创造条件的交易会、展览会、招商会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推介等会展。

10

(111)开展金融、保险机构与本团体会员群体的对接活动,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为企业融资、保险服务、融洽征纳税关系创造便利条件或提供基础服务。

5

(112)组织业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联合行动,优化资源,加强合作,创新发展,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5

(113)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工会、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并参与实施会员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的第三方协调机制,为促进会员企业劳资关系和谐提供相关服务。

5

(114)代表会员群体与相关国际组织联系沟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群体的对外交往活动,为企业提供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等服务。

5

60.服务社会(50)

(115)建立符合异地商会特点、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社会责任指标和评价体系,并建立本会会员为服务对象或消费者维权的诚信服务承诺制度。

5

(116)引导会员群体履行社会责任,发布公益倡导和履行社会责任报告,以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形式提升本会会员群体的社会责任绩效。

5

(117)代表同籍地同乡在渝企业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商会利用同乡在渝企业引领地位、会员企业利用专营专卖地位、会员企业利用市场主体地位诱发职业道德缺失而滋生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以及商会在优化会员企业经营服务、提供消费者维权(投诉)服务等方面,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5

(118)协调和维护会员之间、会员与其他经营者之间、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相互和谐关系,

5

(119)承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民事主体委托交办服务事项。

10

(120)组织本团体会员群体参与慈善、救助、环保、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等社会公益活动。

5

(121)参与乡村振兴或援藏相关活动

5

(122)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123)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凡有商会利用企业利用专营专卖地位或会员企业利用市场主体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或商会在提供消费者维权服务方面严重问题的,本三级指标“服务社会”整项记0分。

61.协调贸易纠纷(15)

(124)组织和承办会员企业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取证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及申请调查等相关基础工作。

5

(125)对价格侵权和侵犯会员企业价格、收费权益的行为进行交涉、调解,直至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5

(126)代表本商会参与协调其他贸易争议纠纷和发挥专业调解作用。

5

四、工作绩效(360)

(二十三)诚信自律(20)

62.诚信自律工作和成效(20)

(127)与政府、市场、社会形成的约束和惩戒机制相衔接,构建会员群体诚信自律指标体系,推进会员与诚信激励和约束机制和自律联盟建设。

5

(128)依照章程规定程序制定并执行体现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正当竞争原则且未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会员群体自律规约。

5

(129)制订并组织实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商道文化精粹的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企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营造诚信执业良好氛围。

5

(130)开展诚信自律、职业道德示范创建活动,建立会员企业诚信自律、职业道德信誉优劣展示、曝光平台,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

5

(二十四)行业信用建设(55)

63.信用信息标准(5)

(131)研究制定会员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标准;建立本商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渠道。

5

64.信用档案(10)

(132)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和依法收集、记录和整理会员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

5

(133)协助会员企业收集交易伙伴及客户的信用信息,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帮助会员企业建立科学的信用管理流程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提升会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5

65.信用评价(10)

(134)围绕服务会员群体、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组织会员群体自愿参加行业信用评价。

5

(135)依托新闻媒体、行业刊物和本会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提供查询行业信用评价方法、标准、结果等。

5

66.信用信息共享(10)

(136)与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征信机构以及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组织联系沟通,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为会员群体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服务。

5

(137)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帮助信用良好的会员企业获取更多的业务优惠、便利和市场机会。

5

67.监督措施(10)

(138)引导同籍地同乡在渝企业经营者依法竞争,带动会员群体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监督会员单位依法守信经营。

10

68.惩戒措施(10)

(139)规范会员企业生产(服务)和经营行为,对违反行业协会(商会)章程和行业自律规约、违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未达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实施警告、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向有关部门举报等惩戒措施。

10

(二十五)信息公开(20)

69.信息公开(20)

(140)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机构设置情况、各项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5

(141)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负责人(会长或理事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

5

(142)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依照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实施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5

(143)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团体财务收支信息。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六)内部评价(30)

70.会员评价(10)

(144)会员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71.理事评价(5)

(145)理事会理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72.监事评价(5)

(146)监事会监事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5

73.员工评价(10)

(147)员工对本团体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团体整体工作评价。

10

(二十七)外部评价(40)

74.登记机关评价(20)

(148)登记机关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20

75.业务主管单位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评价(10)

(149)主管单位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76.公众评价(10)

(150)公众对本团体的综合评价。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近两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八)获奖表彰(10)

77.获得表彰奖励(10)

(151)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1


7. 重庆市基金会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以上领导)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30)

(四)法人资格(5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10

10.原始基金(10)

(20)基金余额达规定标准。

6

(21)基金余额呈增长趋势。

4

11.办公条件(10)

(22)有不小于30㎡的独立办公用房。

5

(23)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工作人员(15)

(24)秘书长为专职。

5

(25)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数与开展业务工作相适应。

10

13.涉税事项(5)

(26)涉税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7)章程文本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其制定修订符合规定程序。

5

(28)章程载明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体现公益性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29)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六)登记备案(15)

16.登记事项(5)

(30)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手续完备。

5

17.备案事项(10)

(31)各项备案事项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2)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名称

2

(33)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4)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基金会及其活动管理

2

(35)未经批准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基金会的活动

2

(八)遵纪守法(35)

19.年检年报(10)

(36)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5

(37)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5

20.遵纪守法(5)

(3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5

21.重大事项报告(20)

(39)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基金会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40)①境外机构或组织参与资助的重大活动;与境外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学术交流、组团出国考察等涉外活动;②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③举办研讨会论坛;④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⑥发生重大事故;⑦理事会换届⑧大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活动⑨相关法规、基金会章程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为的其他重大事项。按规定应当报告的,严格履行报告手续。

1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秘书长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345)

(九)权力机构设置及履职(45)

22.理事会设立和换届(25)

(41)理事会按章程规定设立并如期换届。

5

(42)理事会人数为5人至25人。

5

(43)理事产生、罢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5

(44)理事人员构成标准、薪酬及要求。

5

(45)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职条件符合章程要求。(没有现职国家人员兼任情况,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没有规定的违法犯罪情形。)

5

23.理事会履职(20)

(46)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并如次召开会议。

5

(47)理事会议规范召开。

5

(48)理事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理事签名规范齐全、文号连续、逻辑合理。

5

(49)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决议经理事会表决。

5

(十)监督机构设置及履职(30)

24.监事(会)设立及换届(15)

(50)监事(会)设立及换届。监事由主要捐赠人、发起人、业务主管单位选派,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监事变更含罢免和产生方式相同。根据章程规定如期换届。

5

(51)监事任用规范。

5

(52)监事不在基金会领取报酬。

5

25.监事(会)履职(15)

(53)监事列席理事会议情况。

5

(54)监事(会)会议

5

(55)履行监督职能好行使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审查年度工作报告等职责,敢于提出质询和建议。

5

(十一)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及履职(10)

26.办事机构与分支机构(10)

(56)办事机构内设部门及分支代表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5

(57)办事机构及分支代表机构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十二)工作运行(65)

27.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8)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议制度或工作制度、办事机构及分支机构工作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28.中长期规划(5)

(59)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5

29.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

(60)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

30.业务或项目运作(35)

(61)业务范围符合要求。开展业务活动事项与本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5

(62)制定有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运作规范。

5

(63)项目公益性:基于社会责任,体现慈善、救助、环保、科普等社会公益特点。

5

(64)项目论证、计划及报批情况.

5

(65)项目选择公平性:注重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推动。

5

(66)项目管理、监督及反馈情况:有专人按规定负责管理、监督、反馈实施情况。

5

(67)项目总结和评估情况:总结得失全面清楚,对项目运作及效果有明确评定结论。

5

31.外部活动管理(10)

(68)制定外部活动管理制度。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及业务培训等。

5

(69)依照本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制定涉外工作制度,开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内外合作、交流与协调活动,并事先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5

三、内部治理(345)

(十三)人力资源管理(30)

32.岗位管理(5)

(70)制定本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用、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5

33.薪酬福利管理(10)

(71)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基金会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

5

(72)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5

34.专职工作人员结构(10)

(73)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人员占30%以上。

5

(74)专职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占50%以上。

5

35.志愿者队伍建设(5)

(75)在规定的网站建立有与本基金会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建有志愿者队伍建设办法或制度,志愿者配置合理、招募及管理规范。

5

(十四)财务资产管理(115)

36.财务工作人员(10)

(76)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77)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5

37.财务管理(60)

(78)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9)实行会计电算化。

5

(80)财务含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81)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5

(82)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5

(83)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10

(84)财务支出审批程序。

10

(85)银行账户。

5

(86)资金含外汇往来及投资管理。

5

(87)净资产规模。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38.资产管理(10)

(88)固定资产及存货管理。

10

39.财务审计、公开与监督(15)

(89)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报告。

5

(90)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及捐赠人检查、监督。

5

(91)每年按时进行财务审计。

5

40.关联方关系(15)

(92)基金会关联方关系明确、完整、公开。

5

(93)无关联方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无抽取注册资金的情形。

10

41.捐赠票据管理(5)

(94)捐赠票据管理。

5

(十五)档案管理(10)

42.档案管理(10)

(95)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专人负责、专柜保存,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

5

(96)行政档案、项目档案、财务档案资料齐全、整理存放有序。

5

(十六)证章管理(20)

43.证书管理(10)

(97)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

5

(98)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证书保存完好。

5

44.印章管理(10)

(99)印章管理制度。

5

(100)印章保管、使用及交接手续完备,无私存、遗失等现象发生。

5

(十七)宣传(10)

45.宣传(10)

(101)建立本基金会门户网站、网页、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102)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基金会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三、内部治理(345)

(十八)风险防控(10)

46.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103)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情况

5

47.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104)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基金会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专职人员数量未达到5人及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325)

(十九)项目影响和社会效益(30)

48.项目影响(10)

(105)项目影响力:项目品牌效应,项目社会认同度,项目实际收益。

10

49.项目创新性(10)

(106)创新性:项目设计新颖性、实施过程的创意。

10

50.项目社会效益(10)

(107)项目立足发展、提升素质,服务社会。

10

(二十)社会捐赠绩效(30)

51-1.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30)

(108-1)年度接收社会捐赠收入占本基金会总收入情况。(基金会的总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贴性收入、投资性收入、服务性收入等。社会捐赠收入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30

51-2.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30)

(108-2)年度接收社会捐赠收入占本基金会总收入情况。(基金会的总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贴性收入、投资性收入、服务性收入等。社会捐赠收入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30

(二十一)募集资金绩效(40)

52-1.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40)

(109-1)开展定向募集,并已形成项目或项目品牌。

40

52-2.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40)

(109-2-1)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并已形成项目或项目品牌。

20

(109-2-2)年度开展公开募捐资金和物资情况。

20

(二十二)政府资助绩效(5)

53.接受政府资助或政府购买服务(5)

(110)接受政府资助或政府购买服务。

5

(二十三)捐赠资金使用绩效(120)

54.公益支出比例(40)

(111-1)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公益活动支出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40

(111-2)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公益活动支出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40

55.公益活动参与人数(20)

(112-1)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公益活动参与人数

20

(112-2)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公益活动参与人数

20

56.近年公益活动受益人数(20)

(113-1)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

20

(113-2)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

20

四、工作绩效(325)

(二十三)捐赠资金使用绩效(120)

57.年公益活动成本费用支出占公益事业总支出比例(20)

(114)近年来公益活动成本费用支出占公益事业总支出比例。

20

58.行政办公费用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20)

(115)近年工作人员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比例。

20

(二十四)社会责任(20)

59.乡村振兴(10)

(116)参与乡村振兴或援藏相关活动

10

60.社会政策响应(5)

(117)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61.应急响应(5)

(118)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二十五)信息公开(70)

62.信息公开管理(15)

(119)信息公开制度含新闻发言人制度。

5

(120)信息公开负责人。

5

(121)信息公开档案管理。

5

63.公开接受、使用社会捐赠情况(40)

(122)公开接收捐款物情况。

15

(123)公开款物使用情况。

15

(124)发布年度工作报告。

10

64.公开公益资助项目种类、申请、评审程序以及评估结果(15)

(125)公开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5

(126)公开受助对象。

5

(127)公示项目评估结果。

5

(二十六)项目评估(10)

65.第三方评估(10)

(128)执行的项目由第三方出具评估报告

5

(129)第三方评估结果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七)内部评价(35)

66.捐赠人评价(5)

(130)捐赠人的综合评价。

5

67.受助人评价(5)

(131)受助人的综合评价。

5

68.受托单位评价(5)

(132)受托单位的综合评价。

5

69.志愿者评价(5)

(133)志愿者的综合评价。

5

70.监事评价(5)

(134)监事会监事对本基金会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基金会整体工作评价。

5

71.理事评价(5)

(135)理事会理事对本基金会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基金会整体工作评价。

5

72.员工评价(5)

(136)员工对本基金会综合评价,包括对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本基金会整体工作评价。

5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八)外部评价(35)

73.登记机关评价(20)

(137)登记机关对本基金会的综合评价。

20

74.业务主管单位或其行业主管部门评价(15)

(138)主管单位对本基金会的综合评价。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近两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九)获奖表彰(10)

75.获得表彰奖励(10)

(139)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1


8.重庆市社会科学类民办研究机构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院长、所长)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25)

(四)法人资格(5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5

(20)符合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5

10.开办资金(10)

(21)设立独立银行账户。

3

(22)净资产不低于注册登记的开办资金额。

7

11.办公条件(10)

(23)办公场所面积达到规定要求。

5

(24)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行政工作人员(10)

(25)专职管理工作人员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10

13.涉税事项(10)

(26)税务登记手续完备。

5

(27)税务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8)章程文本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要求,章程制定或修订符合有关规定程序。

5

(29)章程载明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体现社会科学类民办研究机构的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30)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六)登记备案(15)

16.登记事项(5)

(31)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手续完备。

5

17.备案事项(10)

(32)各项备案事项即负责人、监督机构及成员、印章式样等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3)机构名称

2

(34)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5)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及其活动管理

2

(36)未经批准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社会组织活动。

2

(八)遵纪守法(30)

19.年检年报(10)

(37)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5

(38)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5

20.遵纪守法(10)

(3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10

21.重大事项报告(10)

(40)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机构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41)①境外机构或组织参与资助的重大活动;与境外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学术交流、组团出国考察等涉外活动;②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③举办研讨会论坛;④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⑤全市性、全国性的重大活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⑥发生重大事故;⑦办公地址、专(兼)职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网站等设施发生变更;⑧大型服务活动;⑨开办互联网站相关法规、服务机构章程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为的其他重大事项。按规定应当报告的,严格履行报告手续。

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机构主任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385)

(九)员工(代表)大会(5)

22.员工(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召开(5)

(42)召开情况

5

(十)权力机构:理事会(30)

23.理事会设立(5)

(43)理事会按章程规定设立

5

24.理事产生、罢免及构成(5)

(44)理事产生、罢免及构成符合规定

5

25.召开会议及记录(10)

(45)召开情况

10

26.履行决策权力(5)

(46)履行决策权力情况

5

27.按期换届(5)

(47)如期换届

5

(十一)监督机构(15)

28.监事(会)设立(5)

(48)产生程序

5

29.监事(会)工作制度及履职(10)

(49)职能履行

10

(十二)执行机构(10)

30.执行机构(10)

(50)成立了执行机构,执行机构的设置符合机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职责和功能明确,运行有序。

10

(十三)工作运行(55)

31.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1)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员工大会会议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办事机构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32.中长期规划(5)

(52)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5

33.工作计划和总结(5)

(5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5

34.业务或项目运作(35)

(54)业务(项目)范围符合要求。开展业务活动事项与本机构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5

(55)制定有业务(项目)管理制度,制度体现流程化管理。

5

(56)业务(项目)论证、计划及内部审核流程

5

(57)业务(项目)管理、监督及反馈情况:有专人按规定负责管理、监督、反馈实施情况。

10

(58)业务(项目)有总结、结题或评估

10

(十四)人力资源管理(95)

35.领导班子建设(15)

(59)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5

(60)行政负责人为专职,公开聘任或按章程规定产生。

5

(61)实施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

5

36.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55)

(62)高级职称专/兼职专业研究/技术人员数量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30

(63)专/兼职专业研究/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居住地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0

(64)建立员工考核奖惩制度并有效实施。

5

(65)建立培训制度,对员工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

5

(66)组织员工参加社会组织工作业务培训。

5

37.岗位管理(10)

(67)制定本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用、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10

38.薪酬管理(15)

(68)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各项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等待遇在合同中列明。

5

(69)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10

三、内部治理(385)

(十五)财务资产管理(125)

39.财务工作人员(10)

(70)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71)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5

40.财务管理(80)

(72)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有效执行含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

10

(74)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5

(75)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10

(76)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

15

(77)经费来源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10

(78)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符合本机构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

10

(79)资金使用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未在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等。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41.资产管理(10)

(80)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81)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42.财务审计与监督(25)

(82)财务报告

15

(83)审计报告

10

(十六)档案管理(10)

43.档案管理(10)

(84)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柜保存档案,

5

(85)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存放有序。

5

(十七)证章管理(20)

44.证书管理(10)

(86)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

5

(87)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证书保存完好。

5

45.印章管理(10)

(88)印章管理制度。

5

(89)印章保管、使用及交接手续完备,无私存、遗失等现象发生。

5

(十八)宣传(10)

46.宣传(10)

(90)积极开展媒体宣传。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91)建立本机构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十九)风险防控(10)

47.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92)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情况

5

48.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93)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机构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民办社科研究院专职人员少于8名、多学科或跨学科的民办社科院(研究所)专职人员少于6名、单一学科或单一专题研究方向的民办社科研究所专职人员少于4名、其他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专职人员少于4名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290)

(二十)研究绩效(120)

49.研究成果(40)

(94)达到量化考核要求的成果数量。民办社科研究院每年发表研究成果不少于6项,民办社科研究所每年发表研究成果不少于4项(含下一指标中的核心期刊);专职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虽未公开发表,但其中,被中央及有关部门采用的,一篇折算为3项;被省、市、自治区及有关部门采用的,一篇折算为2项;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研究成果一篇折算为1项;被区县党委、政府采用的,一篇折算为1项。公开出版理论研究性专著一部折算为3项;公开出版普及性读物(含教材)一部折算为2项。

40

50.核心期刊(30)

(95)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研究成果达到量化考核要求。民办社科研究院每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不少于6项;民办社科研究所每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不少于1项。

30

51.学术交流(20)

(96)与其他研究机构(含境外机构合作实施研究项目,报批手续完备。

5

(97)参与市内学术交流、论坛、讲座等。

2

(98)参与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

3

(99)举办学术交流、论坛、讲座等。

10

52.成果转化(30)

(100)研究成果被中央国家层面及有关部门采用。

15

(101)研究成果被省级层面及有关部门采用。

10

(102)研究成果被区县层面及有关部门采用。

5

(二十一)服务政府(50)

53.服务政府(50)

(103)协助或配合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的相关工作。

10

(104)参与制定法规政策

10

(105)建言献策

10

(106)承接服务

20

(二十二)服务社会(85)

54.服务社会(45)

(107)参与社会资源配置调研

10

(108)参与服务民生行动

10

(109)服务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5

(110)承接服务

20

55.慈善公益(20)

(111)举办公益活动场次、参与人数及规模。

10

(112)举办公益活动的成效。

10

56.乡村振兴(10)

(113)参与乡村振兴或援藏相关活动

10

57.社会政策响应(5)

(114)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58.应急响应(5)

(115)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二十三)信息公开(35)

59.信息公开制度(10)

(116)常规信息公开制度

5

(117)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5

60.信息公开事项(20)

(118)基础信息公开

5

(119)日常管理信息公开

10

(120)财务信息公开

5

61.公开方式(5)

(121)方式及范围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四)内部评价(20)

62.员工评价(10)

(122)员工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院长(所长、理事长)、副院长(副所长、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10

63.理事评价(5)

(123)理事会理事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院长(所长、理事长)、副院长(副所长、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5

64.监事评价(5)

(124)监事会监事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院长(所长、理事长)、副院长(副所长、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5

(二十五)外部评价(50)

65.登记管理机关评价(20)

(125)登记机关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20

66.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评价(10)

(126)主管单位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10

67.服务对象评价(5)

(127)服务对象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5

68.社会公众评价(15)

(128)社会公众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近两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六)获奖表彰(10)

69.获得表彰奖励(10)

(129)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1


9.重庆市民办非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院长、所长)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35)

(四)法人资格(6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5

(20)符合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5

10.活动资金(20)

(21)设立独立银行账户、培训费专用存款账户。

5

(22)净资产不低于注册登记的开办资金额;达到培训费专用存款账户金额缴存。

15

11.办公条件(10)

(23)办公场所面积达到规定要求。

5

(24)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工作人员(10)

(25)专职工作人员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10

13.涉税事项(10)

(26)税务登记手续完备。

5

(27)税务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8)章程文本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要求,章程制定或修订符合有关规定程序。

5

(29)章程载明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体现民办非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的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30)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核准和登记机关备案。

10

(六)登记备案(15)

16.登记事项(5)

(31)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手续完备。

5

17.备案事项(10)

(32)各项备案事项即负责人、监督机构及成员、印章式样等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3)机构名称

2

(34)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5)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及其活动管理

2

(36)未经批准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社会组织活动。

2

(八)遵纪守法(30)

19.年检年报(10)

(37)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5

(38)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5

20.遵纪守法(10)

(3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10

21.重大事项报告(10)

(40)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机构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41)①境外机构或组织参与资助的重大活动;与境外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学术交流、组团出国考察等涉外活动;②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③举办研讨会论坛;④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⑤全市性、全国性的重大活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⑥发生重大事故;⑦办公地址、专(兼)职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网站等设施发生变更;⑧大型服务活动;⑨开办互联网站相关法规、服务机构章程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为的其他重大事项。按规定应当报告的,严格履行报告手续。

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机构主任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385)

(九)员工(代表)大会(5)

22.员工(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召开(5)

(42)召开情况

5

(十)权力机构:理事会(30)

23.理事会设立和换届(5)

(43)理事会按章程规定设立和换届

5

24.理事产生、罢免及构成(10)

(44)理事产生、罢免及构成符合规定

5

(45)理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或社会代表。

5

25.召开会议及记录(10)

(46)召开情况

10

26.履行决策权力(5)

(47)履行决策权力情况

5

(十一)监督机构(15)

27.监事(会)设立(5)

(48)产生程序

5

28.监事(会)工作制度及履职(10)

(49)职能履行

10

(十二)执行(办事)机构(10)

29.执行机构(10)

(50)成立了执行机构,执行机构的设置符合机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职责和功能明确,运行有序。

10

(十三)工作运行(55)

30.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1)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员工大会会议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办事机构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31.发展规划(5)

(52)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5

32.工作计划和总结(5)

(5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5

33.业务或项目运作(35)

(54)业务(培训服务)范围与本机构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10

(55)制定有教学管理制度。

5

(56)实施培训执业的教师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认真实施教学。

5

(57)合理安排实训课程,不少于培训总课时的百分之四十。

5

(58)开展教学效果总体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10

(十四)人力资源管理(90)

34.领导班子建设(20)

(59)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10

(60)行政负责人为专职,公开聘任或按章程规定产生。

5

(61)实施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

5

35.师资队伍建设(55)

(62)专职教师数量达到要求。专兼职教师总数不低于20人,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其中,全市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职教师不少于5人,每个培训项目(职业、工种,应配备2名及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20

(63)专兼职教师应具有与教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0

(64)建立员工考核奖惩制度并有效实施。

5

(65)实施员工定期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5

(66)建立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5

36.岗位管理(5)

(67)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5

37.薪酬管理(10)

(68)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各项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等待遇在合同中列明。

5

(69)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5

三、内部治理(385)

(十五)财务资产管理(120)

38.财务工作人员(10)

(70)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71)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5

39.财务管理(80)

(72)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有效执行含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

10

(74)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5

(75)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10

(76)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

15

(77)经费来源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10

(78)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符合本机构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

10

(79)资金使用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未在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等。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40.资产管理(10)

(80)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81)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41.财务审计与监督(20)

(82)财务报告

10

(83)审计报告

10

(十六)档案管理(10)

42.档案管理(10)

(84)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柜保存档案,

5

(85)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存放有序。

5

(十七)证章管理(20)

43.证书管理(10)

(86)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

5

(87)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证书保存完好。

5

44.印章管理(10)

(88)印章管理制度。

5

(89)印章保管、使用及交接手续完备,无私存、遗失等现象发生。

5

(十八)宣传(10)

45.宣传(10)

(90)积极开展媒体宣传。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91)建立本机构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十九)风险防控(20)

46.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92)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情况

5

47.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93)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情况

5

48.安全隐患处理(10)

(94)培训教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5

(95)培训教学场地具备安全设施,配备消防灭火器、防盗设施、安全标识等,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办公用电规范,并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机构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机构专职教师数量未达到达到20名及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280)

(二十)研究绩效(110)

49.培训合同(10)

(96)开展培训服务内容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备案一致。

5

(97)培训服务合同内容基本完整,主要包括培训项目和内容,培训期限安排,培训质量要求,收费标准和退费规则,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内容。

5

50.教学质量(40)

(98)学员培训合格率。

20

(99)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通过率。

20

51.教研水平(35)

(100)学员对教师教学水平总体满意度。

10

(101)教师教研活动情况及成果。

10

(102)校企合作开展情况。

10

(103)教学创新及效果。

5

52.研究成果(15)

(104)研究成果被省级层面及有关部门采用。

10

(105)研究成果被区县层面及有关部门采用。

5

53.对外交往与影响力(10)

(106)参加国内、国际组织(含申请联合国特别地位)情况。

5

(107)参与国内、国际合作项目或会议情况。

5

(二十一)公共服务(85)

54.承诺服务(40)

(108)配合社会信用征信机构采集本机构信用信息,主动参与行业信用评价相关活动。

8

(109)健全完善本机构信用自律相关措施。

8

(110)建立本机构依法守信服务机制,制定诚信服务承诺制度。

8

(111)制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文化的职业道德准则,规范本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行为。

8

(112)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执行信用自律、诚信服务承诺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8

55.服务政府(45)

(113)协助或配合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的相关工作。

10

(114)参与制定法规政策

5

(115)建言献策

10

(116)承接服务

20

(二十二)服务社会(50)

56.服务社会(25)

(117)参与社会资源配置调研

5

(118)参与服务民生行动

5

(119)服务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5

(120)承接服务

10

57.慈善公益(10)

(121)举办慈善公益活动。

5

(122)参与公益活动。

5

58.乡村振兴(5)

(123)参与乡村振兴或援藏相关活动

5

59.社会政策响应(5)

(124)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60.应急响应(5)

(125)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二十三)信息公开(35)

61.信息公开制度(10)

(126)常规信息公开制度

5

(127)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5

62.信息公开事项(20)

(128)基础信息公开

5

(129)日常管理信息公开

10

(130)财务信息公开

5

63.公开方式(5)

(131)方式及范围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四)内部评价(20)

64.员工评价(10)

(132)员工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校长(理事长)、副校长(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10

65.理事评价(5)

(133)理事会理事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校长(理事长)、副校长(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5

66.监事评价(5)

(134)监事会监事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校长(理事长)、副校长(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5

(二十五)外部评价(50)

67.登记管理机关评价(20)

(135)登记机关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20

68.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评价(10)

(136)主管单位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10

69.服务对象评价(5)

(137)服务对象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5

70.社会公众评价(15)

(138)社会公众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近两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六)获奖表彰(10)

71.获得表彰奖励(10)

(139)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1


10.全市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院长、所长)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25)

(四)法人资格(5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5

(20)符合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5

10.开办资金(10)

(21)设立独立银行账户。

3

(22)净资产不低于注册登记的开办资金额。

7

11.办公条件(10)

(23)办公场所面积达到规定要求。

5

(24)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行政工作人员(10)

(25)专职管理工作人员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10

13.涉税事项(10)

(26)税务登记手续完备。

5

(27)税务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8)章程文本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要求,章程制定或修订符合有关规定程序。

5

(29)章程载明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体现社工机构的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30)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六)登记备案(15)

16.登记事项(5)

(31)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手续完备。

5

17.备案事项(10)

(32)各项备案事项即负责人、监督机构及成员、印章式样等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3)机构名称

2

(34)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5)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及其活动管理

2

(36)未经批准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社会组织活动。

2

(八)遵纪守法(30)

19.年检年报(10)

(37)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5

(38)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5

20.遵纪守法(10)

(3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10

21.重大事项报告(10)

(40)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机构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41)①境外机构或组织参与资助的重大活动;与境外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学术交流、组团出国考察等涉外活动;②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③举办研讨会论坛;④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⑥发生重大事故;⑦理事会换届⑧大型服务活动⑨相关法规、服务机构章程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为的其他重大事项。按规定应当报告的,严格履行报告手续。

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机构主任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365)

(九)员工(代表)大会(5)

22.员工(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召开(5)

(42)召开情况

5

(十)权力机构:理事会(30)

23.理事会设立(5)

(43)理事会按章程规定设立

5

24.理事产生、罢免及构成(5)

(44)理事产生、罢免及构成符合规定

5

25.召开会议及记录(10)

(45)召开情况

10

26.履行决策权力(5)

(46)履行决策权力情况

5

27.按期换届(5)

(47)如期换届

5

(十一)监督机构(15)

28.监事(会)设立(5)

(48)产生程序

5

29.监事(会)工作制度及履职(10)

(49)职能履行

10

(十二)执行机构(10)

30.执行机构(10)

(50)成立了执行机构,执行机构的设置符合机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职责和功能明确,运行有序。

10

(十三)工作运行(60)

31.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1)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员工大会会议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执行机构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32.中长期规划(10)

(52)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10

33.工作计划和总结(10)

(5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10

34.业务或项目运作(30)

(54)业务范围符合要求。开展业务活动事项与本机构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5

(55)制定有业务项目管理制度和督导制度,制度体现流程化管理。

5

(56)业务(项目)论证、计划及内部审核流程

5

(57)业务(项目)管理、监督及反馈情况:有专人按规定负责管理、监督、反馈实施情况。

5

(58)业务(项目)有总结、结题或评估

10

(十四)人力资源管理(70)

35.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40)

(59)专职人专业技术队伍员数量

10

(60)学历

10

(61)专业水平

10

(62)参与培训

10

36.岗位管理(10)

(63)制定本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用、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10

37.薪酬管理(15)

(64)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各项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等待遇在合同中列明。

5

(65)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10

38.志愿者队伍建设(5)

(66)在规定的网站建立有与本机构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建有志愿者队伍建设办法或制度,志愿者配置合理、招募及管理规范。

5

三、内部治理(365)

(十五)财务资产管理(125)

39.财务工作人员(10)

(67)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68)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5

40.财务管理(80)

(69)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有效执行含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

10

(71)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5

(72)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10

(73)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

15

(74)经费来源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10

(75)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符合本机构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

10

(76)资金使用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未在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等。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41.资产管理(10)

(77)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78)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42.财务审计与监督(25)

(79)财务报告

15

(80)审计报告

10

(十六)档案管理(10)

43.档案管理(10)

(81)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柜保存档案,

5

(82)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存放有序。

5

(十七)证章管理(20)

44.证书管理(10)

(83)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

5

(84)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证书保存完好。

5

45.印章管理(10)

(85)印章管理制度。

5

(86)印章保管、使用及交接手续完备,无私存、遗失等现象发生。

5

(十八)宣传(10)

46.宣传(10)

(87)积极开展媒体宣传。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88)建立本机构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十九)风险防控(10)

47.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89)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情况

5

48.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90)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机构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机构专职社工数量未达到20名及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310)

(二十)服务能力(30)

49.服务能力提升(30)

(91)服务定位

10

(92)服务技术能力

10

(93)服务过程的资源保障

10

(二十一)服务绩效(245)

50.服务评价(55)

(94)项目评价结果好

15

(95)服务的独特性和创新性

15

(96)合作交流

10

(97)项目影响力

15

51.服务政府(80)

(98)参与制定法规政策

10

(99)建言献策

10

(100)承接服务

30

(101)服务资金

30

52.服务社会(70)

(102)参与社会资源配置调研

10

(103)参与服务民生行动

10

(104)服务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0

(105)承接服务

20

(106)服务资金

20

53.慈善公益(20)

(107)举办慈善公益活动

10

(108)参与公益活动

10

54.乡村振兴(10)

(109)参与乡村振兴或援藏相关活动

10

55.社会政策响应(5)

(110)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56.应急响应(5)

(111)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二十二)信息公开(35)

57.信息公开制度(10)

(112)常规信息公开制度

5

(113)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5

58.信息公开事项(20)

(114)基础信息公开

5

(115)日常管理信息公开

10

(116)财务信息公开

5

59.公开方式(5)

(117)方式及范围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三)内部评价(20)

60.员工评价(10)

(118)员工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主任(理事长)、副主任(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10

61.理事评价(5)

(119)理事会理事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主任(理事长)、副主任(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5

62.监事评价(5)

(120)监事会监事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主任(理事长)、副主任(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5

(二十四)外部评价(50)

63.登记管理机关评价(20)

(121)登记机关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20

64.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评价(10)

(122)主管单位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10

65.服务对象评价(5)

(123)服务对象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5

66.社会公众评价(15)

(124)社会公众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近两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五)获奖表彰(10)

67.获得表彰奖励(10)

(125)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1



11.民非通用型评估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分值

一、党建工作(120)

(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20)

1.两个覆盖(20)

(1)写入章程。按民政部门要求及《章程(范本)》要求,在章程总则部分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表述,并有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8

(2)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0

(3)工青妇建设。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设立了工青妇组织,规范开展活动。

2

(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80)

2.领导作用(10)

(4)发挥作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理事会议,并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6

(5)按期换届

4

3.基础队伍建设(40)

(6)书记选配。社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院长、所长)担任党组织书记。

4

(7)党员管理。按党章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评星定级等活动。

4

(8)评议机制。按规定进行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6

(9)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教育培训时间在32学时及以上,且参与相关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

6

(10)发展党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4

(11)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委员中设置纪检委员,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6

(12)上级党组织评价

10

4.基础制度建设(8)

(13)落实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等制度。

8

5.基本活动(10)

(14)党的活动。党组织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党的活动。

10

6.基本保障(12)

(15)阵地保障。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建设。

6

(16)经费管理与保障。制定会费等其他收入补充党建工作经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报销及票据使用。

6

(三)意识形态管理(20)

7.意识形态管理制度(5)

(17)建立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

5

8.意识形态管理工作(15)

(18)落实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和相关重要文件;加强自身宣传信息监管,执行宣传安全自我审查机制和事前报备机制。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等需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有国际性交流合作的,对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和敏感信息。

15

“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经实地考察评估,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常年不开展活动、不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评估时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2、成立党组织未满两年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二、基础条件(125)

(四)法人资格(50)

9.法定代表人(10)

(19)按章程规定产生;职责明确,实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期、年龄符合章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5

(20)符合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5

10.开办资金(10)

(21)设立独立银行账户。

3

(22)净资产不低于注册登记的开办资金额。

7

11.办公条件(10)

(23)办公场所面积达到规定要求。

5

(24)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互联网、打印机、传真机等)。

5

12.专职工作人员(10)

(25)专职管理工作人员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10

13.涉税事项(10)

(26)税务登记手续完备。

5

(27)税务事项处理规范。

5

(五)章程(20)

14.制定或修订(10)

(28)章程文本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要求,并符合有关规定程序。

5

(29)章程载明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体现社会服务机构的特点。

5

15.章程核准(10)

(30)制定或修订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0

(六)登记备案(15)

16.登记事项(5)

(31)各项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手续完备。

5

17.备案事项(10)

(32)各项备案事项即负责人、监督机构及成员、印章式样等手续完备。

10

(七)涉军事项(10)

18.涉军事项管理(10)

(33)机构名称

2

(34)开展涉军业务活动

4

(35)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及其活动管理

2

(36)未经批准的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参加社会组织活动。

2

(八)遵纪守法(30)

19.年检年报(10)

(37)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报。

5

(38)按时完成年检年报提出的整改事项。

5

20.遵纪守法(10)

(3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10

21.重大事项报告(10)

(40)建立重大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本机构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活动事项,事先向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报告手续,并建立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

(41)①境外机构或组织参与资助的重大活动;与境外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学术交流、组团出国考察等涉外活动;②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③举办研讨会论坛;④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⑥发生重大事故;⑦理事会换届⑧大型服务活动⑨相关法规、服务机构章程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为的其他重大事项。按规定应当报告的,严格履行报告手续。

5

基础条件一票否决事项:
1、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得分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未达到8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4A社会组织,未达到7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3A社会组织。
2、遵纪守法项目实行一票否决:①近二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②近二年信用信息有严重失信的;③近二年有1次以上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及以上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以上3条有任一条发生均不得评为4A及以上等级。
3、近二年有1次未按时年检(年报)或者有1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4、法定代表人产生不符合规定、机构主任不是专职、章程核准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三、内部治理(365)

(九)员工(代表)大会(5)

22.员工(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召开(5)

(42)召开情况

5

(十)权力机构:理事会(30)

23.理事会设立(5)

(43)理事会按章程规定设立

5

24.理事产生、罢免及构成(5)

(44)理事产生、罢免及构成符合规定

5

25.召开会议及记录(10)

(45)召开情况

10

26.履行决策权力(5)

(46)履行决策权力情况

5

27.按期换届(5)

(47)如期换届

5

(十一)监督机构(15)

28.监事(会)设立(5)

(48)产生程序

5

29.监事(会)工作制度及履职(10)

(49)职能履行

10

(十二)执行机构(10)

30.执行机构(10)

(50)成立了执行机构,执行机构的设置符合机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职责和功能明确,运行有序。

10

(十三)工作运行(60)

31.法人基本治理制度(10)

(51)法人治理基本制度健全。员工大会会议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选举与决策制度、执行机构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外事工作制度、内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等健全。

10

32.中长期规划(10)

(52)制定详细、完整、规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

10

33.工作计划和总结(10)

(5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10

34.业务(项目)运作30)

(54)业务范围符合要求。开展业务活动事项与本机构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相一致。

5

(55)制定有业务项目管理制度和督导制度,制度体现流程化管理。

5

(56)业务(项目)论证、计划及内部审核流程

5

(57)业务(项目)管理、监督及反馈情况:有专人按规定负责管理、监督、反馈实施情况。

5

(58)业务(项目)有总结、结题或评估。

10

(十四)人力资源管理(70)

35.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40)

(59)专职人专业技术队伍员数量

10

(60)学历

10

(61)专业水平

10

(62)参与培训

10

36.岗位管理(10)

(63)制定本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任用、考核、奖惩、培训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10

37.薪酬管理(15)

(64)依照《社会组织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与本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各项薪酬、基本社会保险等待遇在合同中列明。

5

(65)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对本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社会组织年金即企业年金,含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10

38.志愿者队伍建设(5)

(66)在规定的网站建立有与本机构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建有志愿者队伍建设办法或制度,志愿者配置合理、招募及管理规范。

5

三、内部治理(365)

(十五)财务资产管理(125)

39.财务工作人员(10)

(67)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5

(68)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

5

40.财务管理(80)

(69)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7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有效执行含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

10

(71)财务基础管理。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装订整洁、及时,保管得当。

5

(72)财务核算。实现会计电算化,清晰、准确核算本单位所发生的业务收支事项,会计凭证附件准确、完整。

10

(73)规范使用各种票据(支票、发票、收据)。

15

(74)经费来源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10

(75)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符合本机构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

10

(76)资金使用符合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列支本单位以外的费用,未在工作人员中进行红利分配等。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三级指标“财务管理”整项记0分:
1、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未制定本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经查实有违规行为。
其中,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能被评为3A及以上等级。

41.资产管理(10)

(77)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78)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42.财务审计与监督(25)

(79)财务报告

15

(80)审计报告

10

(十六)档案管理(10)

43.档案管理(10)

(81)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柜保存档案,

5

(82)档案整理规范、资料完整、存放有序。

5

(十七)证章管理(20)

44.证书管理(10)

(83)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获奖证书除外)。

5

(84)执行证书管理使用规定,证书保存完好。

5

45.印章管理(10)

(85)印章管理制度。

5

(86)印章保管、使用及交接手续完备,无私存、遗失等现象发生。

5

(十八)宣传(10)

46.宣传(10)

(87)积极开展媒体宣传。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

(88)建立本机构门户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并适时更新。

5

(十九)风险防控(10)

47.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机制(5)

(89)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情况

5

48.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5)

(90)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5

内部治理一票否决事项:
1、内部治理得分率未达到90%不能被评为5A,未达到80%不能被评为4A,未达到70%不能被评为3A。
2、治理结构严重不健全的,不能被评为3A以上社会组织。
3、凡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且责任方为本单位的,不能被评为4A以上组织。
4、直接服务类机构专职人员未达到达到20名及以上的,咨询研究类专职人员未达到7人及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四、工作绩效(310)

(二十)服务能力(30)

49.服务能力提升(30)

(91)服务定位

10

(92)服务技术能力

10

(93)服务过程的资源保障

10

(二十一)服务绩效(245)

50.服务评价(55)

(94)项目评价结果好

15

(95)服务的独特性和创新性

15

(96)合作交流

10

(97)项目影响力

15

51.服务政府(80)

(98)参与制定法规政策

10

(99)建言献策

10

(100)承接服务

30

(101)服务资金

30

52.服务社会(70)

(102)参与社会资源配置调研

10

(103)参与服务民生行动

10

(104)服务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0

(105)承接服务

20

(106)服务资金

20

53.慈善公益(20)

(107)举办慈善公益活动

10

(108)参与公益活动

10

54.乡村振兴(10)

(109)参与乡村振兴或援藏相关活动

10

55.社会政策响应(5)

(110)即时响应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政策要求。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5

56.应急响应(5)

(111)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

(二十二)信息公开(35)

57.信息公开制度(10)

(112)常规信息公开制度

5

(113)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5

58.信息公开事项(20)

(114)基础信息公开

5

(115)日常管理信息公开

10

(116)财务信息公开

5

59.公开方式(5)

(117)方式及范围

5

工作绩效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工作绩效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五、评价表彰(80)

(二十三)内部评价(20)

60.员工评价(10)

(118)员工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主任(理事长)、副主任(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10

61.理事评价(5)

(119)理事会理事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主任(理事长)、副主任(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5

62.监事评价(5)

(120)监事会监事对本机构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机构主任(理事长)、副主任(副理事长)及本机构整体工作评价。

5

(二十四)外部评价(50)

63.登记管理机关评价(20)

(121)登记机关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20

64.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评价(10)

(122)主管单位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10

65.服务对象评价(5)

(123)服务对象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5

66.社会公众评价(15)

(124)社会公众对本机构的综合评价。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二级指标“外部评价”整项记0分:
1、有公众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2、近两年曾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并被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查处的。

(二十五)获奖表彰(10)

67.获得表彰奖励(10)

(125)获得国家、省市、市级部门等各层级的表彰奖励。

10

评价表彰部分一票否决情况:

评价表彰一级指标总得分率未达到90%(含90%)以上的,不能被评为5A社会组织。

说明:以上指标查阅资料时限为2021年至今,在该时限范围内未发生指标要求事项的追溯到最近一次(如2021年至今未换届,则提供最近一次换届的材料)。


原文下载: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