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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4-00099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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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0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012号
  • 发文字号
  • 01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012号
日期:2024-02-21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

赖守谦

我局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渝一中法建〔202354号),拟撤销重庆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于2001323日办理的赖守谦与“王春燕”的结婚登记〔结婚证字号:重民结(2001)字第465号〕。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渝民撤字第012号)。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你见公告后应及时到重庆市民政局领取《重庆市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渝民撤字第012号)。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重庆市民政局

202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