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6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重庆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的保障力度。新标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具体调整如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10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100元。
此次调整是我市自2016年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以来,第4次统一提高标准,旨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缓解残疾人的生活与照护压力。
据了解,本次政策适用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面向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面向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核心政策问答
问:本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到多少?
答:本次补贴标准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到110元、二级达到100元。
问: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什么时候开始调整?
答: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问:本次标准调整是由哪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的?
答:由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通知》确定。
问:本次标准调整后,已享受对象需要重新申请才能享受新待遇吗?
答:无需重新申请。从2026年1月1日起,将自动按新标准发放补贴。
问:符合政策条件且未享受对象应如何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呢?
答:申请人可由本人自愿在全国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通过“渝快办”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等相关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需提供或上传身份证、残疾证、一卡通银行卡等资料或清晰图片),不受户籍地限制,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