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当前,互联网公开募捐已成为重要的慈善募捐方式,受到社会大众普遍关注。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公开募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电〔2017〕14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公开募捐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就互联网公开募捐涉及的公开募捐实施主体、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公开募捐备案、捐赠信息公开、捐赠票据管理以及民政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和规范。《通知》分为五个部分。
关于开展公开募捐。《通知》对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同时,规范了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发布公开募捐信息的渠道。
(二)关于公开募捐备案。《通知》对公开募捐备案流程进行了梳理。同时,明确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还应当将募捐方案报送业务主管单位。
(三)关于捐赠信息公开。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在“慈善中国”上公布相关情况,公开募捐周期和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信息公开。根据前期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情况,三个月公开一次捐赠信息已不能满足人们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因此,《通知》明确规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开展相应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应在民政部门指导下,及时做好慈善捐赠信息公开工作”,以便更好地指导特殊时期的慈善捐赠信息公开工作。
(四)关于捐赠票据管理。《通知》明确提出,“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如实开据票据。开具票据总金额应与接受捐赠款物价值一致。”此项规定,将保证开具的捐赠票据与实际接收捐赠款物相符,促进票据、账务规范管理。
(五)关于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监管。《通知》明确了民政部门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慈善捐赠监管的具体职责,有利于进一步指导区县民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公开募捐慈善活动备案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