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全市性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重庆市民政局制定了《重庆市全市性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换届选举指引》”)。现就《换届选举指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要求不断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为更好指导规范全市性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民办发〔2024〕11号)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4〕43号)等最新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其他省市出台的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的经验做法,重庆市民政局在2017年出台的《重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重庆市全市性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将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纳入其中,全面规范全市性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
二、目的意义
为规范全市性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民主建设,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三、适用对象和范围
适用于重庆市全市性社会团体的换届选举工作。
四、主要内容
《换届选举指引》共十一章四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换届选举工作遵循的原则、每届任期时限等有关内容,以及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应接受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管。
第二章换届选举机构。明确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以及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职责及换届选举的监督工作。
第三章会员资格审查或会员代表推选。阐述了社会团体会员资格的审查认定及会员代表的推选方式等内容。
第四章换届筹备。明确了社会团体换届前酝酿提名理事、监事、负责人建议人选等筹备工作,以及负责人审核、换届选举报批职责区分和材料清单等事项。
第五章换届实施。明确了社会团体换届选举采取的两种方式、遵循的规定议程、实施程序和有效选举的情况规定等内容;
第六章“换届备案”。明确了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后报送的换届备案材料清单,以及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和档案资料保存事项;
第七章届中增补、罢免和调整。明确了社会团体在届中增补、罢免和调整理事、监事及负责人的条件、程序、方式和人数规定等内容。
第八章相关标准要求。明确了社会团体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的设置条件、标准及人数(比例)等相关规定要求。
第九章纠纷处置。明确了社会团体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的处置程序,以及对到期未正常换届的社会团体开展换届工作的相关职责区分及监督处置情况。
第十章提前或延期换届。对社会团体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条件、程序和报批资料进行了明确。
第十一章附则。明确了本指引的解释权及生效时间。
五、核心政策问答
问题一:社会团体任期有什么规定?
回答:社会团体严格按照本团体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届任期3至5年;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社会团体,会员代表与理事会任期相同。
例如: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届任期5年,则该社会团体监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如实行)任期也均为5年。
问题二:社会团体换届工作由哪个机构负责?
回答: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
问题三:社会团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组成?
回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监事代表和会员代表等组成,成员数量由理事会决定,人数不得少于5人,原则上应为奇数,组长一般由会长担任。会长不担任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由理事会推选一名负责人担任;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可由业务主管单位确定一名领导小组成员担任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问题四:社会团体换届前应该开会研究审议的事项?
回答:社会团体应于换届前组织召开理事会审议通过以下换届选举有关事项:
1.换届选举方案、选举办法、会议议程;
2.是否修订章程;
3.制定或修订本会会费标准草案;
4.会员(代表)名单,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人选;
5.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
6.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
7.涉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相关变更事项;
8.制定或修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9.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问题五: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可以采取几种方式?
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监事、常务理事、监事长(副监事长)、会长、副会长以及秘书长(选任制)等;
2.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监事,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以及秘书长(选任制)等,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副监事长)。
例如:社会团体的章程规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以及秘书长(选任制)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则按照方式2进行换届选举。
问题六:社会团体如何报送提前或延期换届申请?
社会团体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和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由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六、专家视角
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复卫表示:《换届选举指引》的修订出台,适用范围由原来适用于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及直接登记社会团体扩大到适用于所有社会团体,全面规范换届选举开展的程序、方法、标准要求等相关内容,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对社会团体换届工作的职责区分,便于更好指导开展换届工作,更加满足当前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的现实需要,促进全市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