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现就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电〔2020〕41号)和《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14)精神,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基本生活保障。各区县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措施,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要及时将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家庭收入计算方式,明确务工成本扣减标准。要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对确诊困难群众,及时按规定发放临时救助金。对因疫情影响,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外来人员,根据急难情形,统筹运用好实物帮扶和现金救助政策,按规定及时给予有效帮扶救助。要认真做好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对无人照料的困难老年人有集中照护需求的,优先就近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指导村(社区)、照服机构加强特殊困难人员、留守老年人、困境儿童的走访探视,发现生活困难的,及时提供帮助。
二、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各区县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由区县财政部门直接通过代发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的,区县民政局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准确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花名册,做好资金测算,确保按时足额将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由乡镇通过代发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的,要督促乡镇及时发放到位。有条件的区县,可在市级确定的补贴标准上,适当提高补贴金额。
三、统筹推进兜底脱贫。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兜底脱贫工作,按照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动员大会精神和市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人口救助帮扶,落实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救助因疫致贫返贫群众。要配合扶贫等部门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和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四、畅通社会救助渠道。要整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专线等电话,全面公布区县、镇街两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号码,加强电话值守,保障热线畅通,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求助有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区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加强困难群众求助转办转介,全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推行社会救助网上申请、线上办理,全面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工作保障。要根据疫情影响、兜底脱贫、物价联动等因素,科学测算社会救助资金需求,及时报党委和政府以及同级财政部门,争取加大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制定具体举措,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对非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要及时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政策举措通报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生动活泼、贴近实际、切实有效的措施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惠民政策和有力举措,进一步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