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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25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意见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意见
日期:2019-12-2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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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市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正确制定、有效贯彻各项政策和决策的重要保证,对破解民政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9〕22号)要求,更好发挥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对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支撑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9〕22号),紧扣“走在西部地区前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标,着眼新时代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实际需要,以民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充分利用全市民政系统及社会的科研力量,有计划、分步骤研究民政工作发展战略和热点问题,推进民政事业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促进民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工作定位。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是民政部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要决策、落实重点工作的基础性、应用性、保障性工作。要树立“服务决策、以研辅政”的核心理念,把调查研究作为科学决策的必经程序、必备手段和有效方法,贯穿到民政各领域决策创制、规划制定、破解难题的全过程,确保在服务民政决策、促进民政发展上发挥更大作为;要崇尚“尽我之智、为政谋策”的价值追求,把政策理论研究作为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形成重视调研、支持调研的良好氛围,把更多功夫下在贴近实际、贴近中心工作的调查中,突出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谋之有策、策之有效”的理想效果。

(三)研究重点。坚持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对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重要制度、重大问题开展战略性研究。坚持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各项工作,推进重庆民政工作走在西部前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国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创造经验开展政策性研究。坚持聚焦市委市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工作部署,着眼推动落实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任务开展实务性研究。坚持聚焦问题导向,围绕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等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坚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加强民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开展研究,切实把党的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强化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统筹管理

(四)统筹研究管理体制。完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市民政局党组领导、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和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为载体、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为主体的市级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平台。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统筹协调,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日常事务,市民政局规划财务处负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经费安排,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加强局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力量配比。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各领域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    

(五)统筹课题研究管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委托课题、专业课题、一般课题四类,实行项目计划管理,每年年初发布课题研究计划和指南,根据需要采取公开招标邀标或定向委托方式进行,择优评审立项。修订《重庆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完善课题研究的前期评审、中期评估及跟踪机制,定期对课题研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探索建立课题立项、执行和评审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课题研究的科学性、有效性。

(六)统筹研究项目实施。市民政局每年年初编制年度调查研究工作计划,科学确定全市年度重点课题、委托课题、专业课题、一般课题,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组织实施,适时公布相关调研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供全市民政系统在确定具体调研选题、调研时间和地区时参考。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市局年度调研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调研方案。

三、完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工作制度

(七)完善先调研后决策工作机制。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做到没有深入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广泛听取意见不决策,没有充分咨询论证不决策,没有合法合规性审查不决策。凡事关民政事业发展大局或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先都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重大事项,必须同时提交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八)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制度。市民政局领导每年牵头1—2项重点课题,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各区县民政局,围绕本部门重点、难点开展针对性调查研究,每年组织撰写1—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决策参考提供详实数据和理论基础。

(九)完善集中调研与日常调研结合制度。坚持集中式调研与经常性调研相结合,市民政局机关集中调研时间确定为每年3月,其它时段为经常性调研时间。市民政局直属各单位、各区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集中调研时间。

四、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合作交流

(十)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完善市民政系统与民政部、市委市政府、各区县民政系统的沟通衔接,完善与高校和科研院所间的横向联系,广泛调动高校、研究机构和有关专家学者研究民政工作的积极性,为市民政局重大战略决策提供更广阔的理论支撑平台。

(十一)推进民政研究基地建设。根据民政事业发展和改革创新需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合作,建立一批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不断集聚民政研究人才、扩大研究范围、壮大研究力量。制定《重庆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指导研究基地落实必要的办公设施、办公经费,配置必要的工作人员,提升民政政策研究质量和水平。

(十二)建立民政专家咨询机制。制定《重庆市民政智库专家管理办法》,完善全市民政咨询专家库,探索建立多业务领域的专家咨询机制,对涉及全市民政重大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论证,收集和积累有关信息资料,对全市民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重大事件作跟踪研究,为市民政局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提供可资参考的应对预案。

五、促进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十三)推进成果转化。对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及重要研究成果,适时报民政部、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及区县参阅。对课题成果所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由相关责任单位提出落实措施,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制度或工作决策。

(十四)推进成果交流。定期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加强优秀调研成果执笔人经验交流,促进民政调研水平全面提升。获奖调研成果每年编印成集,并推荐相关媒体刊物进行刊用。强化理论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适时编辑政策理论研究信息及成果汇编,推进研究成果转化。

(十五)推进成果通报。定期开展研究成果评选,对评审合格的重点课题和调研成果予以通报;对获得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政策创制采用的研究课题,或获得民政部、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优秀调研成果予以通报。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