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扶组发〔2019〕7号)要求,结合民政部门职责,制定了《重庆市民政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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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9月16日
重庆市民政局
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重庆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渝扶组发〔2019〕7号),按照民政部门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兜底作用的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扎实做好兜底保障,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实行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性兜底,坚持应保尽保、加强精准认定、强化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按质按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分户计算”制度。全面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175号)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政策,切实解决重病、重残等符合条件贫困人口的“两不愁”问题。
(二)实行低保渐退期制度。在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切实巩固脱贫效果。
(三)不断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每年根据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和市级扶贫标准,不断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水平。
(四)规范兜底保障管理。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进一步推进低保行政行为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低保兜底经办服务便捷、高效。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各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重点整治服务意识淡漠、工作不精细不到位、核查审核审批时限较长、动态管理不精准、对群众信访诉求问题简单处置、调查研究不深入、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错保”“漏保”“优亲厚友”等问题,完善相关监管措施,推进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聚焦社会救助“项目繁多、管理多头、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痛点,打破条块分割旧机制,构建“互联网+社会救助”新格局。加强与扶贫部门信息比对,实时交换数据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获得救助。
(五)加大分类救助力度。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特困供养救助。推进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建设,加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提高照料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残疾、高龄等失能或半失能特困人员区域性集中供养、集中照料服务,释放家庭劳动力,增加家庭收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有效解决贫困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深入实施“福康工程”,及时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康复辅具。
(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选优配强村委会班子,抓好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村干部培训,提高贫困村村干部能力素质,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指导贫困区县完善村规民约,推广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针对脱贫攻坚中“等靠要”、懒汉行为等问题完善奖惩机制,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七)积极配合做好“三保障”。掌握兜底保障对象情况,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与分类救助无缝衔接,发挥脱贫攻坚综合保障整体效应。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兜底保障贫困人口数据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三保障”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将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民政部门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行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坚持不折不扣落实好“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分管同志具体抓好落实,按照政策标准和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统筹抓好兜底保障工作。
(二)加强宣传走访。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便民服务窗口、公示栏等,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不断健全走访机制,指导基层加强入户走访,通过社区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开展经常性进村入户,了解扶贫对象困难情况,及时提供精准救助帮扶。加大社会救助公示力度,通过公众信息网、手机APP、公示栏等渠道,对兜底保障情况进行公示,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增强社会救助透明度。
(三)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与扶贫、教育、人力社保、医保、住建、残联等部门协同配合,适时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和扶贫对象数据比对,及时交换数据信息,深入分析数据变化情况,保持部门数据一致,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获得救助。
(四)加强督促评估。建立社会救助月报制,每月对全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巡查抽查,开展区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情况检查。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完成情况作为社会救助绩效评估重点,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推进民政领域“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