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打好高温汛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通知》(渝安委〔2019〕1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深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打好高温汛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坚定“控大事故、防大灾害”核心目标不动摇,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不松劲,针对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在深化重点工作任务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弥补工作中的突出短板,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厉整治重大隐患,加强事故灾害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化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人履职
(一)主要领导加强统筹部署。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风险研判,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高温汛期风险分布情况,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人,检查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和重点任务项目推进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分管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风险研判,推动建立完善高温汛期重大风险台账,实时更新风险数据库,明确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责任人,做到手中有账、心中有数、管控到位。各区县民政部门要以各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部门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研究解决执法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契机,推动执法监管及有关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着力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研究制定重大问题归集制度,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或无力解决的问题,能够依照程序逐级上报归集,由上一级政府或部门协调统筹、限时解决。要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久拖不治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时整治;要强化整治期间的监督管理,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灾害。
三、深化民政系统安全管理重大风险管控
(一)加强风险研判。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要对照《关于二季度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打牢高温汛期安全基础的通知》(渝安委〔2019〕7号)、《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通知》(渝民〔2019〕31号)要求,认真总结风险研判工作落实情况。未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的要及时“补课”,已开展的要结合高温汛期形势特点,对重大风险研判的准确性、管控措施的针对性和责任人的明确性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全面摸清风险分布,全面辨识危险因素,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二)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民政服务机构,针对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气候特点,完善风险清单。认真落实《重庆市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工作组行动方案》(渝安委〔2019〕9号)要求,严格开展针对性风险研判。民政服务机构研判出的重大风险必须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
(三)加强重点研判和临灾研判。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重大情况变化前的风险研判。紧密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开展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等临灾研判,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对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及民政服务对象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深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严格安全生产“日周月”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完善高温汛期隐患排查清单,务实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隐患排查,做到重大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严格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各区县民政部门要聚焦高温汛期风险较大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服务机构和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务实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检查执法,做到精准排查、精准施策。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务处等处室要每月开展专项指导检查,强化重点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力度,提升下级部门执法检查效果,督促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治。要加强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提升专项检查效果。
(三)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领域高温汛期形势特点,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列出的标准,做好对所有公办、民办,已登记、未登记养老服务机构的全覆盖排查。儿童福利机构,要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对照2018年全国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等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残疾人福利机构,要严格对照《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基本规范》,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要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受助人员及时发现机制,对接受救助的人员坚持“逢进必检”,对机构内设施开展动态检查,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受助人员开展紧急疏散逃生演练,对站外托养机构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有效监管。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设立安全疏散标志和疏散通道,积极引导文明、低碳、错峰祭扫,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婚姻登记机构,要制定特殊日期登记应急预案,合理安排预约登记,引导错峰登记,避免因“扎推”登记引发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社会服务机构,要在章程审核和年度检查中强化安全管理检查,以有效方式提醒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相关安全监督责任。正在施工的民政项目,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项目现场的巡查,禁止项目未通过验收先投入使用。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深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打好高温汛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市民政局各相关处室和区县民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指导督促民政服务机构抓好落实。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要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辖区工作方案,并于7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9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二)严格督查考核。市安委办、市减灾办将组织明察暗访组,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监管执法、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重大风险研判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等方面,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对区县部门执法处罚“清零”、执法量提升以及执法检查、问题查找、经济处罚等三个强度开展排名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实施警示约谈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存在重大问题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各区县民政部门、机关各有关处室要认真组织督查,做好经常性监管工作。市民政局将对各区县、直属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强化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要求,对不具备法定免除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对各类具备法定或者酌定从重情节的违法行为一律不得擅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集中力量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高温汛期严格执法高压态势。严格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坚持依法对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实施“一案双查”。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中纪办发〔2019〕7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渝安监发〔2018〕2号)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三责同追”,没有实施刑事责任调查和追究的,要逐一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区县民政局、全市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日常、重要会议以及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健全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时刻保持在岗、在位、在状态,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