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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19-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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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13
  • 发布日期
  • 2019-11-13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调整后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调整后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1-13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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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将村(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由三年修改为五年。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明确,要推动全国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根据中央精神和国家法律对村(居)两委任期调整的规定,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调整到2021年。现就抓好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调整我市村(居)委会换届时间与区县、乡镇换届时间同步,将更有利于换届工作的开展部署和衔接,是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队伍稳定的需要。各区县民政局要全面、深入、准确地做好换届时间调整的政策解读,方便群众理解掌握,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对村(居)选举工作的指导。因各种原因造成村(居)委会成员缺额的,各区县民政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指导村(居)委会开展补选工作,严格落实候选人资格县级联审工作机制,选优补齐村(居)委会成员,保证村(居)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运行。对因涉“黑恶”导致的村委会成员缺额的,各区县民政局要坚持做到“四个到位”。新成立村(居)的,要指导其及时做好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对新上任的村(居)委会成员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他们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能力。对村(居)选举工作要主动向当地组织部门汇报争取支持。

三、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各区县民政局要加强日常信访接待工作,畅通信访沟通渠道,加大对延期换届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排查,确保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好,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县民政局要深入村(居)走访,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换届选举时间调整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信访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市民政局,确保社会稳定有序。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8日